附:国营芦洋农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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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563
颗粒名称: 附:国营芦洋农场
分类号: S8
页数: 2
页码: 167-168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57年12月20日,县委决定建立国营芦洋农场,并成立建场指挥部,至1958年2月共开垦耕地7000亩,完成建场工作。1959年底,全场有2539人(劳力951人),耕地1.05万亩。同时,建起农具修配、饲料加工等小型厂场;办起农业初中1所,小学6所,幼儿园11所以及其他生活设施。
关键词: 平潭 畜牧 发展

内容

1957年12月20日,县委决定建立国营芦洋农场,并成立建场指挥部,至1958年2月共开垦耕地7000亩,完成建场工作。1959年底,全场有2539人(劳力951人),耕地1.05万亩。同时,建起农具修配、饲料加工等小型厂场;办起农业初中1所,小学6所,幼儿园11所以及其他生活设施。
   1959年全场粮食总产量达1000吨。1964年更名为福建省芦洋农场,并由省农垦厅投资510万元,充实农场设施。当年全场有580户,3300人,其中职工869人、it时工341人。
   1970年7月芦洋农场停办,并入中楼等4个公社,场部管理干部38人安排在国家行政单位;工人1177人分别予以安置。农场停办后,林带遭破坏,飞沙弥漫,农业生产陷入困境。
   1979年3月芦洋农场复办,拥有工人526人。1980-1982年,生产花生1250吨,粮食3750吨,花蛤1300吨,植树造林300多万株,开垦荒地55.7亩,总产值达360万元。1983年,全场人口5257人,职工1859人,播种面积13732亩。其中,粮食作物7616亩,占55.4%;生4109亩,占30%;蔬菜、瓜果2007亩,占14.6%,
   1984年9月16日成立芦洋乡人民政府,以芦洋农场的管辖区域作为芦洋乡的行政区域,实行政企分开,农场原隶属关系不变,并保留原来农场经济组织名称和业务渠道。
   1995年,全场总户数1742户,6685人,劳力3077人。年末耕地6698亩,粮食1212吨,肉类579吨,水果911吨,水产品1171吨;乡镇企业70个,职工294人,经济总收入387万元,总产值2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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