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级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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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488
颗粒名称: 二、高级社
分类号: F301
页数: 1
页码: 15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5年11月,县委在苏澳镇深坑底村和北f镇湖西村试办两个农业高级社,人社180户。1956年2月,全县共办农业高级社45个,人社农户13802户,占总农户98%。
关键词: 平潭 农业 经济

内容

1955年11月,县委在苏澳镇深坑底村和北f镇湖西村试办两个农业高级社,人社180户。1956年2月,全县共办农业高级社45个,人社农户13802户,占总农户98%。社员人社后,土地归于集体,耕畜及其他生产资料折价人社,统一核算,依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分配。社员留有少量自留地。从全年纯收入中分别提取7%和2%,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对缺乏劳力,生活无依靠的鳏、寡、孤、独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o1956年10月,全县基本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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