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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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4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
页数: 2
页码: 151-15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0年12月在敖东、芬尾、东坑等乡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8月,县委组织9个工作组在农区9个基点乡开展土改工作,然后全面铺开,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
关键词: 平潭 农业 经济

内容

1950年12月在敖东、芬尾、东坑等乡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8月,县委组织9个工作组在农区9个基点乡开展土改工作,然后全面铺开,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全县共划有地主643户、富农361户、中农11131户、贫农6576户、雇农230户;没收、征收地主、小土地出租者、半地主式富农多占的耕地12153亩、耕牛249头、农具113085件、粮食1537.15吨、房屋3211间,分给贫雇农。全县分得土地有9485户,43619人,分别占总户数38.74%,总人口的37%。其中5441户贫雇农,分得土地6775亩,人均由原来的0.56亩,增加到0.81亩;1949户中农分得土地1769亩,人均由原来的0.96亩,增加到1.05亩。
  1952年土改工作结束后,全县颁发土地及房产所有证,从法律上承认劳动群众的土地、房产所有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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