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营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441
颗粒名称: 一、私营经济
分类号: F307.4
页数: 2
页码: 140-141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及以前,养殖牡蛎、蛏、蛤滩涂和紫菜碑由渔民开发,后被官吏、地主占有。紫菜a转租给渔民称为“二m主”,塘草屿共有131.5份(份为量词单位,每份面积大小不等)紫菜碑,80%是地主所有。船网工具多为渔业主所有,他们出租船网或雇工生产。
关键词: 平潭 渔业 经济

内容

民国及以前,养殖牡蛎、蛏、蛤滩涂和紫菜碑由渔民开发,后被官吏、地主占有。紫菜a转租给渔民称为“二m主”,塘草屿共有131.5份(份为量词单位,每份面积大小不等)紫菜碑,80%是地主所有。船网工具多为渔业主所有,他们出租船网或雇工生产。雇工须先订立合同,“~般是春汛终了、清明节过后重新订立合同。没有受雇的渔民则购置小型船、网等渔具,自行生产,多是在岸边、近海进行围、钓、地拖等作业。为了扩大生产又无力自筹资金的渔户,往往采取合伙经营。合伙制还有许多名目,有的定置网的筒猛、竖桁和流刺网等渔船公置(或租用),渔网私置,各获己网的渔获物;有的流刺网渔民,规定老玳多带网片一块,其余按职务依序放网,老玳、技术员的渔网挂在鱼群较密的地方,其余按抽签顺序挂网。有的定置网的档尾、鼓槌、浮斗(四角框)、渔船公置,渔网私有,抽签挂网,所得的渔获物共有,按人评分得利。
  1951年7月,平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渔区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划分渔区阶级成分,到1952年1月底结束,全县共没收或征收地主、渔业资本家的紫菜碑107.33公顷,定置渔用地283处,地拉网澳地94处,石矿82洋,分配给贫苦渔民。全县32%的渔户分到紫菜碑和海地。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