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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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339
颗粒名称: 卷四 渔业
分类号: F307.4
页数: 35
页码: 112-14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海域资源、渔港、渔船、海洋捕捞、水产养殖、体制与管理。
关键词: 平潭 渔业 经济

内容

六七千年前,闽越先民就在岛上狩渔谋生。宋初,置牧监,“听渔民杂耕”。宋时,平潭紫菜列为朝廷贡物。明代,北厝、霞屿开始养花蛤、缢蛏;东庠、土库等渔村出现石矿、竹矿、竖桁、筒猛等作业。清代,朝廷实行“禁海”,渔业凋零。但以海为田的平潭民众,仍不断开创新钓业,改革渔网具。至光绪年间,平潭渔户逾三千。
  民国时期,因军阀混战、日伪袭扰,加上苛捐杂税,渔业受到严重摧残。1949年,全县有大小渔船2168艘,载重6198吨位,水产量仅1.25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减租反霸,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同时,进行渔区社会主义改造,渔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57年,全县拥有渔船2913艘,总吨位1.18万吨;水产品产量达3.37万吨,比1949年增加1.7倍。
  1958年,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掀起“大跃进”,强调“一大二公”,刮“共产风”,渔民积极性受到挫伤,给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1961年后,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渔业生产体制、分配作了调整。渔船机帆化、渔网化纤化、通讯电气化发展较快;大围缯、小围f、钓业等规模逐年扩大。1965年全县渔船达3095艘,总吨位16424吨,水产品产量达28966吨,比1962年增长92%,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渔区各级领导机构瘫痪,“政治评分”取代按劳分配,渔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抽调大批军政干部赴渔区开展整顿工作,生产秩序得到恢复,海洋产业得到相应发展。至1976年,全县机帆船增至663艘,总吨位达3.64万吨;水产品年产量达4.36万吨,比1965年增长50.54%, 1978年底开始,贯彻落实改革开放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调整渔业结构,变革生产体制。1984年水产品价格放开后,取消水产品定购、派购,调动了渔民生产积极性。由于近海水产资源衰退,渔业发展轻型作业,做到一船多具,一人多艺。同时,利用滩涂发展海水养殖。至1993年,网箱养鱼达2.5万箱,占全省三分之二。远洋渔业也开始起步。
  渔业生产的发展,推动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和渔港建设。1994年,全县拥有各类冷冻厂36家,冷藏库容达6000余吨;建成避风港60处,东澳渔港成为国家一级渔港。
  1995年,渔业生产围绕建设“海洋大县”的总目标,狠抓“海上田园”开发,扩大远洋捕捞船队,发展高优品种养殖。全县养殖面积达2420公顷,年产量3.1万吨。当年水产品总量15.5万吨,渔业产值4.085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24.7%.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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