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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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3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C92
页数: 2
页码: 107-108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家庭结构规模偏大,民国24年(1935年)全县户数16510户,人口为90559人,平均每户5.48人。民国33年户数19207户,人口101708人,平均每户5.29人。民国38年户数20481户,人口99636人,平均每户4.86人。
关键词: 平潭 人口 分布

内容

民国时期,家庭结构规模偏大,民国24年(1935年)全县户数16510户,人口为90559人,平均每户5.48人。民国33年户数19207户,人口101708人,平均每户5.29人。民国38年户数20481户,人口99636人,平均每户4.86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庭结构规模趋向小型,全县平均每户人口.1953年为4.84人,1964年为4.96人,1982年为4.80人,略高于全国4.2人、4.4人、4.5人的家庭人口平均数。实行计划生育后,人口迅增势头得到控制,1990年家庭平均人口为4.18人,比1982年下降0.62人,但仍比全国家庭人口平均数3.96人多0.22人。1995年,全县家庭人口平均数为4.24人。
  县内家庭人口平均数,农村高于城关。1990年,每100户中,4人户、5人户和6人户的比重农村比城关分别高1.10个百分点、4.36个百分点和0.72个百分点。全县4人户、5人户比重达47.9%,约占总户数的一半。
  进入80年代,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家庭素质不断提高,团结和睦,尊老爱幼,蔚然成风。1981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22个,1992年评出50个,1994年评出50个。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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