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业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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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3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职业构成
分类号: C92
页数: 1
页码: 10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从元朝时到1995年平潭人口情况统计。
关键词: 平潭 人口 分布

内容

元朝时,平潭民户多以渔为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职业分工趋细,除从事捕鱼外,还有从事晒盐、织网、竹木加工以及经商、运输、教育、医务等。民国33年(1944年),全县在业人口68561人(男35028人,女33533人),其中:从事农业(含渔业)12433人,占在业总人口18.1%;手工业6739人,占9.8%;商业6701人,占9.8%;公务1094人,占1.6%;自由职业1256人,占1.8%;人事服务646人,占0.9%;从事家务及家庭副业劳动的39692人,占58%, 1950年后,由于经济恢复发展,就业门路拓宽,人口职业构成发生变化,但从事渔农业者仍占首位。1953年全县总人口124177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52430人,从事农林牧副渔劳力有35534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在业人口132506人,占总人口47.83%。在业人口中,从事农林牧渔业102445人,占在业人口77.31%;矿业及木材采运业4401人,占3.32%;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供应业198人,占0.15%;制造业8283人,占6.25%;建筑业4008人,占3.02%;交通邮电业2935人,占2.22%;商业、饮食、物资、仓储业3346人,占2.53%;住宅公用事业及服务业406人,占0.31%;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967人,占0.73%;教育文艺事业3154人,占2.38%;科研和技术服务业50人,占0.04%;金融保险业258人,占0.19%;。机关工作人员2037人,占1.54%;其他行业18人,占0.01%。在业人口中,男性偏多,女性偏少,男性占55.96%,女性占44.04%,男性高于女性11.92个百分点。
  1983年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的开放,从事商业、交通、餐饮等服务性行业的人口比例逐年增加。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岁以上在业人口164813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117622人,占在业人口的71.3%;工业11944人,占7.2%;建筑业8840人,占5.4%;交通邮电业6359人,占3.9%;商业、饮食业、物资仓储业8277人,占5%;公用事业服务业1910人,占1.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1492人,占0.9%;文化、教育、广播电视事业3835人,占2.3%;科研和技术服务事业81人,占0.05%;金融、保险业467人,占0.3%;机关工作人员3986人,占2.4%0 1995年,全县总人口362268人,其中,农业人口330103人,非农业人口32165人,分别占人口总数的91.12%和8.88%。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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