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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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2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构成
分类号: C92
页数: 1
页码: 102
摘要: 本段介绍了50年代前,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作祟,城乡屡有遗弃女婴现象,造成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民国24年(1935年)统计,全县男性49015人,女性41544人,男性比女性多7471人。民国37年,男性51776人,女性47684人,男性比女性多4092人,男女比例为108.3:1000。
关键词: 平潭 人口 分布

内容

50年代前,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作祟,城乡屡有遗弃女婴现象,造成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民国24年(1935年)统计,全县男性49015人,女性41544人,男性比女性多7471人。民国37年,男性51776人,女性47684人,男性比女性多4092人,男女比例为108.3: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女性社会地位逐步提高,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得到改变,男女性别比例渐趋平衡。1953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男性63601人,女性60576人,男性比女性多3025人,男女比例为105:100,1964年,全县男性87911人,女性83693人,男女比例为105:loo;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142506人,女性134534人,男女比例为105.9:100。其中,潭城镇最高,比例为112.91:100,东it=次之,比例为112.55:1000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男性166363人,女性158241人,男女比例为105'.1:100,比1982年略有缩小。1995年全县男性185479人,女性176789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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