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8日厦门市与沈阳市建立友好城市签约仪式在金雁酒店举行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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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720
事件名称: 2005年2月18日厦门市与沈阳市建立友好城市签约仪式在金雁酒店举行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1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2月18日
发生地点: 金雁酒店

事件描述

2005年2月18日厦门市与沈阳市建立友好城市签约仪式在金雁酒店举行。厦门、沈阳分处东南、东北,同为国家计划单列市,在各自的区域内均呈现发展强势,具有鲜明的共同点和强烈的互补性。厦门市市长张昌平和沈阳市市长陈政高分别在协议书签字。协议书明确:两市建立高层领导互动共识机制,互通信息,扩大经济领域方面的相互合作,加强人才交流,扩展文化体育等方面合作,发展两地旅游合作,促进南北经济交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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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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