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厦门市制定《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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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089
事件名称: 2006年5月31日厦门市制定《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5月3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5月31日厦门市制定《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8月4日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批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6章51条,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将城市节水管理与城市供水同步规定,建立起较完善的节水机制,同时确立了供水特许经营制度的方向和原则,明确了市政府是实施特许的主体,为特许经营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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