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厦门市被列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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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0556
事件名称: 2008年1月15日厦门市被列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1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1月15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1月15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确定全国51个市(地)、县(市区)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厦门市名列其中,福建省仅有厦门、泉州两个工作联系点。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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