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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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646
颗粒名称: 海洋与渔业
分类号: F326.4;P74
页数: 7
页码: 284-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的基本概况。其中包含:综述、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与经济合作、渔业生产与管理、海洋灾害与防御、海洋与渔业执法。
关键词: 沿岸渔业 海洋渔业 厦门市

内容

综述
  厦门海域面积约390平方公里,资源优势突出,港口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和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为厦门发展海洋优势产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已形成临海工业、港口航运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渔业四大产业为主体的海洋经济体系。据市统计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调查表明,2007年厦门市生产总值(GDP)1375.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海洋经济增加值达187亿元多,递增18%,海洋经济在厦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年内,规模以上临海工业增加值2736.09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新兴海洋医药、生物工程产业开始起步。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迅速,全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8117.20万吨,增长12.5%;港口集装箱吞吐量462.71万标箱,增长15.3%,总量位居我国大陆沿海港口第七位。滨海旅游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全年接待海内外旅游人数2058.75万人次,增长10.9%。
  (许金练 吕日周)
  海洋综合管理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海洋渔业局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海域使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审批各项用海活动,加强用海项目的跟踪管理,推进海域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开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的前期工作,加快海域管理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步伐,海域使用管理再上新台阶,连续第六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域管理先进单位。
  【海域使用管理】 年内,由市政府批准的用海项目13项,用海面积约413万平方米,收缴海域使用金6392万元(含原有项目征收金额),创历史新高。此外,办理用海选址预审4项,组织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审核)14项,完成用海项目调整3项,组织用海验收2项,办理临时用海2项,办理海域使用变更手续3项。
  【《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获准实施】 2月26日,历经数年编修的《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区划》根据厦门所辖海域的自然属性,结合社会经济需求,确定厦门各海域功能区的主导功能和功能顺序,为海洋管理部门对各海区的开发与保护管理提供依据,以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施《厦门海洋功能区划》的主要目标是要深化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使各类海洋开发活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海域使用的综合效益提高,海洋环境得到全面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用海项目监督管理】 逐步将管理的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行用海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一是加强对环东海域滩涂清淤的监管,定期开展清淤海域地形测量,建立清淤通报制度,及时制止超深、超范围清淤现象,严格按照地形测量数据核算清淤量,并联合市有关部门以核算的清淤量作为工程款拨付依据,在清淤监管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截至年底,完成清淤量近5000万立方米。二是协调土地、规划和建设单位落实环东海域整治工程用海方案,确保用海项目按照审批用海范围进行规划、设计、施工,严格落实海域使用论证提出的各项措施,做好用海过程的管理。三是开展已批项目的用海监督检查。年初,对近几年审批的重点用海项目进行抽查,共抽查22个用海项目,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事后有关用海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年底,成立用海项目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制定检查方案,将针对不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
  【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 在海域使用权市场化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及海域资源损害补偿等方面,继续推进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1)开展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大离浦屿周边海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审批,作为该海域“招拍挂”的规划依据。同时,初步制定了《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操作规程》,促进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海域使用权抵押取得突破。在上年制定海域使用权抵押办法的基础上,依法为厦门国际游艇俱乐部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金额高达4.45亿元,充分体现了海域使用权的价值。(3)开展海域资源损害补偿研究工作。该项研究主要是评估涉海工程及人类活动对海洋资源的影响,量化其损害程度,为今后用经济手段调节人们利用资源及管理资源的方式提供科学依据和量化标准。
  【海域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以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海域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1)完善建设方案。按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试点市的要求,修改本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管理中心建设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并经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批准后实施。(2)成立工作机构。在厦门海域使用动态系统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厦门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为海域使用动态系统的建设提供组织保障。(3)强调地方特色。充分利用有效运行多年的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高起点建设海域使用动态系统的业务平台。(4)强化能力建设。安排近200平方米的监管中心办公场所,制定引进人才的计划,采购监管中心设备,重点建设海洋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5)做好经费保障。除国家下拨经费外,市政府配套安排600多万元经费用于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建设,充分保证动态系统建设的需要。
  【修复海域资源】 针对厦门海域面积小、开发强度大的特点,积极开展海域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一是实施香山至长尾礁沙滩修复一期工程,投资3017万元,建造长1500米、滩肩宽30~80米、滩面宽180~230米、总面积16万平方米的人造沙滩,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实施鼓浪屿东岸人造沙滩试验性铺沙工程,在轮渡至三丘田长740米、宽30~50米的滩面铺沙约5700立方米,形成2.83万平方米的沙滩,为沙滩恢复工作提供实验依据。三是开展厦门东侧沙滩及近岸砂源体系稳定性和维护措施的研究,调查勘探出两块面积共89.6平方公里的砂矿区,为开辟新砂源,制止近岸海域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创造条件。四是编制西海域滩涂清淤方案并进行数模验证。五是推进退垦还海工作,钟宅海堤破堤还海,增加海域面积约1平方公里;实施马銮海堤、大嶝海堤破堤工程,预计可增加海域面积约8平方公里;开展高集海堤、集杏海堤、东坑海堤开口前期数物模论证工作。以上这些海域资源修复工作将有效地控制污染改善水质,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厦门海洋资源的和谐发展。
  【完成海岸线修测任务】 9月16日,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承担的厦门市海岸线修测工作通过福建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测绘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经过对厦门市海岸线修测结果的分类整理及统计,厦门市海岸线总长度226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长度为194公里,岛屿海岸线32公里。通过对海岸线的修测,分别统计各区及各种类型海岸线的长度,了解辖区内海岸线的分布类型及其变化趋势,各类海岸线的利用状况,将为政府海洋规划和经济开发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承担PNLG秘书处工作】 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简称PNLG),在东亚地区拥有8个国家的18个地方政府作为其正式成员,另有12个地方政府为准成员,厦门市是成员之一。为扩大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打造厦门海洋综合管理品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在人员、经费等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起PNLG秘书处工作,担负起PNLG地方政府网络的会员管理、年会筹备和成员年费收取等工作。成功举办了2007年PNLG年会以及PNLG第一次执行委员会。同时,利用市财政专项资金,开发了PNLG网站(www.pnlg.org),搭建了一个为东亚海岸带地方政府网络成员交流海岸带综合管理信息以及面向公众宣传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平台。(黄超群)
  海洋环境保护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海洋节能减排、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海洋环境执法监察为主线,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推进厦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与海洋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年内,先后启动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组织开展环东海域红树林种植生态修复和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海洋环境整体质量比上年有所改善。
  【发布《2006年厦门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11月,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2006年厦门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公报对厦门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九龙江入海污染物污染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海洋赤潮灾害状况等进行评价:2006年,厦门全海域海水富营养化程度比2005年略有提高,影响厦门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化学环境因子仍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其中马銮湾、西海域、南部海域、河口区和同安湾的无机氮达到严重污染程度;马銮湾、西海域和同安湾的活性磷酸盐达到严重污染程度。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比2005年有所好转,质量状况改善最好的是东部海域,其次是西海域。九龙江入海污染物总量比2005年增加28.58%。东部滨海旅游度假区和鼓浪屿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质量良好;海水浴场水质与2005年相比变化不大。同安湾和大嶝海水增养殖区的水质及沉积物环境质量比2005年有所好转。
  【启动环东海域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年内,按照市环东海域整治的统一部署,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环东海域红树林种植生态修复的有关工作。理顺红树林种植工程建设机制,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设计单位,在环东海域红树林种植规划的基础上,对红树林种植工程进行包括岛型、景观效果及施工方案的设计。年内,完成龙舟池外侧、集美大桥北侧滩涂的抬高工程60亩,种植红树林40亩,共完成投资334万元。
  【人工增殖放流】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遵循“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方针,严格按照“论证先行、公开招标、公证介入、宣传不误、跟踪调查”的增殖放流工作机制,共投放4批次、1.64亿尾长毛对虾和76.32万尾黄鳍鲷。
  【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种群出现回升迹象】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快厦门珍稀海洋物种救护中心及救护基地的建设,并与国家海洋三所共建“厦门珍稀海洋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提升厦门市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与研究的科研水平。通过观测表明,2007年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的数量明显增多,在66~98只之间,百公里遇见率提升了50%。中华白海豚处于生物链最上层,种群数量的增多表明厦门海域海水的清澈程度和天然饵料丰富程度已经恢复到一定水平。
  【九龙江一厦门湾综合流域和海岸带管理专题研讨会】 5月28~29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会议由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办,出席研讨会的有美国海洋与大气局(NOAA)、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的官员和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龙岩市环保局、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研讨会重点讨论在九龙江流域和厦门湾进行海域和海岸综合管理的范围、内容以及需要优先考虑的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流域边界的定义、流域管理示范区的选择、数据和模型的选取等。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将九龙江流域整治纳入到全球环境基金(GEF)的示范区范围内,通过流域综合管理的策略进行污染减排奠定了基础,也为实现九龙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张荔锋)
  洋科技与经济合作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厦门市海洋专家组聘请海洋、经济、规划、法律、港口、工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15位专家和1位院士顾问,开展多形式的专题调研和咨询活动,建立“科技兴海”咨询机制。海洋科技成果显著,年内,海水综合利用工作有突破性进展,重新修订《厦门市海水综合利用规划》;启动实施“厦门市观音山海水示范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的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建设工厂化绿色养殖模式示范平台,该项目为国家海洋局“经济规划的科技推进平台”项目之一,该示范平台符合高密度工厂化养殖的要求,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设施设备国产化,易推广,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用海结构调整、发展都市工厂化养殖提供示范,11月通过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验收。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迅速,积极组团参加“6·18福建成果项目交易会”,抓好科技项目的推介和对接工作。年内共征集科技成果37项,关键技术难题5项,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的项目有“利用膜分离技术从章鱼下脚料中提取天然牛磺酸”等6项,项目协议总额达5362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编制《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化建设纲要》,从市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利用成熟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海洋与渔业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平台,逐步开发建立各业务信息系统,对外实现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审批、意见与反馈等功能,对内实现局机关及下属部门办公业务电子化,实现协同办公、视频会议等功能,努力创建国家“数字海洋”“数字渔业”示范工程,带动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信息化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海洋药物研发】 河豚毒素戒毒新药和葡糖胺硫酸盐治关节炎的特效药物项目取得实质性成果,前者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并申请国家一类新药;后者由厦门蓝湾科技公司实施产业化,生产出“健”字号产品。高纯YL-I型胶原蛋白的研制项目研究正式启动。海洋藻类特异性功能产物应用技术开发获得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支持。海洋生物药源高纯度规模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并通过专家评审。
  【海洋科技新成果】 一是组织开展环东海域、西海域水动力物模、数模、综合环境影响以及综合整治方案等系列研究,为马銮湾海堤、集美海堤和杏林湾海堤的破堤改造、环东海域的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提供科技支撑。二是组织开展“厦门东部近岸沙源体系及沙滩稳定性和维护措施的研究”和“厦门东南海域海砂开采区选划研究”项目,为有效管理和开发海砂资源,防止沙滩蚀退以及沙滩修复、人工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组织开展“厦门西海域滩涂整治方案设计”和“鼓浪屿东岸海滩整治工程方案研究”,为海湾和海岛生态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四是编制完成《厦门市大离浦屿周边海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厦门市海上旅游项目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编制《厦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红树林种植规划》,为有效保护厦门的湿地资源提供科学决策。五是开展中国鲎和文昌鱼的“人工育苗、放流技术及保护措施研究”以及“五缘湾中华白海豚救护基地海洋环境调查及适宜性评价”,有效保护和恢复了厦门海洋珍稀物种的种类和数量。
  【2007厦门国际海洋周】 11月2~6日在厦门市召开。本次国际海洋周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国国家海洋局、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区域项目组织、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主题是“科学开发利用海洋”,主要活动有国际海洋论坛和海洋文化活动。国际海洋论坛包括主论坛、2007中国(厦门)海水利用与城市发展国际论坛、2007中国(厦门)邮轮游艇发展大会和第三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海洋经济专题论坛;海洋文化活动包括海洋主题广场音乐会、魅力海洋与厦门摄影大赛暨摄影作品展、海水利用工作成果图片展、“我心中的大海”少儿绘画比赛等近10项海洋文化活动。共500多名国内外嘉宾参加海洋周活动,其中包括来自美国、瑞典、西班牙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区域项目组织、欧盟科技协会、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会、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组织、瑞典斯德哥尔摩“世界水周”组委会和欧洲邮轮协会等7个国际组织代表,国家海洋局、发改委和科技部等13个国家部委和全国性协会的相关领导和代表,上海、天津等13个沿海城市市长和代表及11个中国沿海省(市、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海洋主管部门领导,国内外著名的海洋专家学者、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以及厦门市各界人士。
  本次海洋周活动受到了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区域项目组织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以及其他参会部门的称赞和肯定。起到了“海洋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抓手、市民海洋文化的节日”的预期效果,具有“国际性较强,规格较高、层面较全,交流较广,公众参与多和社会反响大”等特点。(郑燕玲)
  海洋灾害与防御
  【概况】 2007年,厦门海域发生6次台风风暴潮和5次赤潮,累计赤潮发生面积186平方公里,累计发生天数29天。发生赤潮均为无毒赤潮,赤潮生物主要为硅藻门的中肋骨条藻、角毛藻属和布氏双尾藻。赤潮发生海域为同安湾、西海域和九龙江口。其中同安湾赤潮发生面积占全海域赤潮发生面积的80.6%。据统计,赤潮发生未对厦门市经济造成明显损失。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针对台风、风暴潮和赤潮的发生,认真做好灾害的防范工作,灾害期及时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海水浴场和赤潮的每日预报,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渔业生产秩序。
  【应对赤潮灾害】 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落实《厦门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发挥赤潮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全年发布《赤潮情况通报》21期。完善厦门海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体系,提高赤潮预警预报能力。在5~10月赤潮高发期间,通过《厦门日报》进行预报,确保对赤潮灾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报、及时防灾”。利用农村信息平台,及时将赤潮发生的信息传递到每个养殖户,减少因赤潮发生带来的经济损失。印制海洋赤潮科普小册子,结合对海域的日常巡查,将相关科普宣传材料分发给渔排上的养殖户,提高他们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海洋视点”、“十分关注”等电视专栏,以专家访谈等形式对赤潮的发生机理、危害、防治等内容进行宣传。在世界海洋日、世界环境日期间,通过分发宣传小册子,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形式,加强市民对赤潮等有关知识的了解。
  【完善防台风预案】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原有市级渔业防台风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预案、渔港防台风工作预案、局机关防台风值班制度等各种预案。将工程船擅自闯入高崎渔港避风以及人员应急撤离场所等问题向上级汇报并协调解决。召开厦漳泉防台风联席会议,重点解决周边地市渔船进入厦门港避风问题,形成联合防台风工作机制。就高崎渔港防台风工作走访台办、港口局、海事局、象屿保税区、港务集团、现代码头等单位及龙海、浯屿等部门,理顺机制,落实各项具体要求。2007年的历次防抗台风工作中,均做到2899艘在册渔船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养殖人员上岸;保障高崎避风港共1426艘次各类船舶的安全避风。
  (张荔锋 陈明斌 许金练)
  渔业生产与管理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水产品产量4.69万吨,比上年减少61.20%。其中,海洋捕捞0.90万吨,比上年减少32.64%;海水养殖2.20万吨,比上年减少75.97%;淡水养殖1.59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渔业一产4.74亿元,减少43.30%;二产产值17.63亿元,基本持平;三产产值5.25亿元,比增31.91%。渔业人口19339人,同比减少3162人;渔业劳力13275人,同比减少1810人。全年渔民人均纯收入6495元,比上年增长9.03%。全市生产渔船2898艘,比上年减少222艘。其中,捕捞渔船1499艘,比上年减少35艘;养殖辅助船1399艘,比上年减少187艘;大马力渔船大幅度减少,600马力以上的船仅剩12艘。因柴油上涨等成本的增加,海洋捕捞生产总体较差,不仅产量减少,而且经济效益下降,许多渔船处于亏本经营状态。
  【水产苗种生产】 全市对虾苗生产量2885亿尾,比上年略有减少,但由于质量好,售价高,苗种产值达4.76亿元,比增31.86%,90%以上育苗场盈利。对虾苗销售量占全国市场份额50%以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为提高苗种生产效益,市水产部门狠抓技术培训,培训覆盖全市对虾、紫菜和淡水鱼苗种场。全年累计培训4期400人次,至年底,全市取得《海水水生生物苗种繁育工》证书的有387人。通过培训,育苗工人的业务技术普遍得到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此外,还对引进亲虾进行种质提纯复壮,保证苗种质量;对苗种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生产合格证。
  【水产品加工与综合利用】 至年末,全市水产品加工企业20家,产量71559吨,比增28%,产值11.63亿元,出口创汇约1亿美元。中埔水产批发市场年交易量约8万吨,交易额8.21亿元,比增10%。在海上养殖大面积退出,水产加工原料较缺乏的情况下,厦门市实施项目带动,推进水产品加工业发展。(1)启动一批水产品深加工项目。源水公司投资2500万元建设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的水产综合加工厂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08年4月投入生产。海诺公司投资1600万元,建成年设计生产能力万吨以上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厂。新阳洲工贸公司紫菜深加工二期工程投资500万元,3850平方米厂房封顶。银祥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完成100亩土地征用和规划设计。水产集团投资1.1亿元建设的2万吨级冷库即将竣工,计划投资1.1亿元的水产品加工厂于10月动工,将于2008年底建成投产。上述新建项目投产后可新增生产能力3~5万吨,可增加产值3~5亿元,新安置劳力1000人。(2)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源水、洋江、杏村、龙鹏、新阳洲等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年加工量41167吨,产值79636万元,同比增长40%以上,占全市水产品加工业产量的57%和产值的68%;企业实行订单渔业与渔民签订收购合同,实行最低原料收购保护价,共带动渔户8560户,安置本地劳力1652人,促进渔民人均增收约600元。(3)积极引导企业在周边地区建立基地。通过与漳浦、莆田以及南安等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联系,为企业牵线搭桥,其中新阳洲、洋江、源水等公司与漳浦、南日岛等地建立紫菜、海带、牡蛎等原料供应合作关系,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六个100%】 下半年,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及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精神,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围绕目标,确定专项整治对象、范围以及工作进度。经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有很大的提高,生产行为得到规范。2个市级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31个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自控措施;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基本解决,监管率达到100%;209家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生产率达到100%。11~12月禁用渔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100%。
  【对台渔业交流】 年内,厦门市对台渔业交流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积极推动对台水产品经贸合作,尝试金门鲜活商品鱼从厦门口岸通关的贸易活动。5月29日,首批200尾鲜活石斑鱼从金门登陆厦门,为今后大批量台湾水产品从厦门上岸打通通道。二是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渔业产业合作研讨会”和“海峡两岸渔业产业项目推介会会上,来自大陆和台湾的学者、产业界人士就如何促进“两岸渔业产业交流与合作”、“两岸水产品物流集散中心运作模式探讨”等议题畅所欲言,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大陆和台湾代表进行了14个渔业项目推介,其中厦门市有3家企业与台湾方面签署合作意向书,总投资2.55亿元。三是加快推进闽台中心渔港建设步伐。闽台中心渔港建设项目中的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闽台水产养殖、加工、技术及信息交流平台,农渔产品集散及物流配送中心等已动工兴建,招商前期运作同步进行,预计2008年竣工。
  【渔业技能培训】 为加强渔业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年内共举办水产技术培训班36期1524人次。其中,开展4期400名“海水水生生物苗种繁育工”(初级)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印发宣传材料2.6万份(其中《渔药使用指南》5000份),发放《渔业生产记录本》9000本,有效地提高了水产技术人员的技能,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渔民转产转业】 年内,各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同安湾水产养殖退出工作方案的要求,多渠道多方面做好渔民的转产转业工作。(1)开展劳力转移培训工作。根据上岸渔民年龄段,釆用“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递进式就业”模式,免费为上岸渔民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共举办培训
  班21期,共培训1031人。(2)举办渔民转产转业专场招聘会。先后在重点镇(街)、村(社区)举办16场渔民转产转业专场招聘会。共有300家企业提供27600个就业岗位,有3562名村民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和创业意向。(3)各区引导上岸渔民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集美区在资金上给予优惠,采取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做法,解决1004人的社保问题;同安区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失业渔民享受优惠政策,有263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鼓励渔民参股建设工业区周边的服务性项目。实行个人入股、政府补贴、统一经营、效益量化等办法解决上岸渔民的生活出路。(5)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退养渔民顺利转产的有1920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渔业户5187户,渔业人口19399人(其中传统渔民11066人);渔业劳动力13275人,其中渔业专业劳动力9887人(捕捞3675人,养殖5325人,其他887人),渔业兼业劳动力3388人(详见附表)。
  (郑斌)
  海洋与渔业执法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圆满地完成海洋生态保护、海域使用监察、渔政渔港监督、公共安全维护等任务。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被农业部授予“2007渔政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海监总队授予“2007中国海监模范支队”,被东海区海监总队授予“2007年度东海区海监模范支队”,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厦门市‘十五’期间环保先进单位”。年内,共实施执法检查5314次,查处、纠正违法行为459起,罚款1038.9万元。
  1.深化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在全面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突出对海洋工程环境、自然保护区以及非法采砂、非法倾废的执法监察。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788次,办理案件194起,罚款254.98万元。
  2.全面开展海域使用监察。海洋执法监察队伍通过对围填海、海水养殖等用海项目实施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执法,强化对用海项目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海域使用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526次、检查项目227个,办理案件9起,罚款778.14万元。
  3.加大渔政渔港监督。一是以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养殖和“三无”渔船为重点,出动执法船艇923航次、执法人员7559人次,检查各类渔船3480艘次,行政处罚案件430起,罚款68.9万元。二是以维护渔业船舶安全和港航秩序为主线,出动执法船艇258航次,现场执法监督3655人次,登船检查各类船舶412艘次,查处各类违法渔业港航安全行为83起,罚款2.01万元。三是年审渔业捕捞许可证692(本),办理渔船进出港签证3414艘次,职务船员考证29人,船员审换证及任离职签证499人次,办理渔船变更、注销451艘;检验各类渔业船舶2304艘;检验审核船用产品、图纸66批(套);办理渔港工程安全审核2起。
  4.积极维护公共安全。一是确保厦金航道安全畅通。组织海上联合执法队伍,通过轮班巡航、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形式,出动船艇310艘次、执法队员2812人次,拆除妨碍航行的网具300张、浮子1020个,劝离渔船132艘,确保春运期间乃至全年厦金航线安全畅通。二是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海上治安巡查大队成立后,处置海上治安案件11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46人。三是积极防台抗台。全年防御台风4次,在劝导渔船进港、人员上岸、承担应急抢险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厦避风的2000多艘次船舶安然无恙。四是110社会联动。接举报214起,做到接报必处、有警必出。五是海上联合执法。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厦门海域使用管理规定》授权,组织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海警三支队、厦门公安边防支队等10多个涉海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10多次,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域使用秩序、打击违规捕捞和保障港口安全。同时,依托厦漳泉城市联盟框架,联合泉州和漳州海洋与渔业部门,联手解决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捕捞秩序等问题。
  【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2月新修订的《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生效,为更科学、合理管理海域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提供了基础性依据。《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被市人大列为2007年度法规备选项目,完成法规条文的草拟及调研工作。二是严格行政监督。先后出台《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分别对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和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进行规范。会审重大海洋案件6起,涉及处罚金额396万元;组织海洋行政处罚听证3件,涉及处罚金额68万元。三是开展普法宣传。与厦门电视台合作,定期制作“海洋视点”节目在黄金时间播出;利用报纸、网络,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志愿者清理无居民海岛垃圾,举办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现场咨询等活动。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培训23批次135人次,厦门渔港监督局培训5批次30人次,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组织执法资格培训,22人获得执法资格。此外还完善执法装备,投资600多万元建设海域执法监控系统。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增快艇1艘,专门用于海上治安巡查。
  【海洋执法专项行动】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组织开展了10次海洋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1.保障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养殖清退。除配合各区清退网箱养殖2.7万多箱、浅海吊养2.3万多亩、滩涂养殖9.4万多亩外,还组织各海上执法队伍开展大规模拆除行动46次,拆除定置网7277张,插网5400米,吊养设施660亩,网池2000亩,有效地保障了养殖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保障厦金航线安全畅通。组织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厦门渔港监督局、厦门海事局执法支队、厦门市航道管理站,通过轮班巡航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共出动舰艇68艘次,组织巡航206次,出动执法力量739人次,拆除定置网浮子225个,定置网具39张。检查渔船33艘次,劝导驱赶渔船67艘。
  3.整治非法采砂。牵头组织国土、海事、城市执法、水路运输等部门,建立了海陆联动的整治非法采砂管理机制,各单位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近3000多人次、船艇400多艘次,查处违法采、运砂船400艘次,罚款200多万元,其中,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50起,累计收缴罚款76.1万元,移交其他部门处理39起,罚款63.4万元。此外,对逃逸的13艘非法采砂船,还通过《厦门日报》公开追逃和发文通报周边相关部门。
  4.整治非法海洋倾废。沿集美大桥、集美大桥机场侧、潮尾礁、鳄鱼屿和东坑湾海堤一线划定警戒线,严禁船舶装载淤泥跨越警戒线。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监管方式,由3个直属大队和海上治安巡查大队队员进行轮流值班,环东海域整治范围的各施工单位派员参加,对越出警戒线的运泥船进行及时处理。同时,报请市政府取消屡犯不改单位在厦门的施工资格。全年查处非法抛泥倾废船舶34艘次,罚款153.7万元,有效制止船舶乱倾废行为。
  5.整治非法围填海。累计对5起非法填海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5起,决定罚款780余万元,有效地规范了海域使用秩序。
  6.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与查处的执法行动,在黄厝文昌鱼保护区核心区海域设置20个宣传告示牌,检查宾馆、酒店和工艺品店等场所66家,发现并处罚违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为1起,查处非法采捕文昌鱼行为1起。开展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内炸礁、爆破监管执法,全年巡航检查施工船220船次,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了93次违规操作行为,开具整改意见书18份,立案查处违法水下爆破案1起。
  7.伏季休渔和护渔行动。开展2007年伏季休渔工作和3次“护渔2007”专项行动,累计张贴或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685份,检查渔船1272艘次,查处35艘非法捕捞渔船。组织一次非法渔船现场拆解会,集中拆解30艘非法捕捞渔船。
  8.渔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张贴安全宣传告示43份,发放宣传手册440份,开展海上安全生产检查101次,登临检查渔船251艘次;参与海上搜救行动2次,成功救助失踪渔民;认真开展执法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全年海上执法工作安全有序。
  9.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30多位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执法检查21次,检查水产养殖场386家,发放宣传材料3128份,抽检水产样品40份进行甲醛含量和药物残留检测,查处3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
  10.遏制西海域非法新增养殖。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组织执法拆除行动34次,出动执法人员272人次,民工329人次,动用船艇30艘次,共拆除定置网173张、养殖泡沫700个、插网3800米,避免出现大规模养殖回潮现象,为马銮湾的后续开发建设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础。
  (钟向前)
  【非法填海行政处罚案】 厦门市某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于2005年10月开始在象鼻山以东海域填海建设码头和堆场。经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现场测量,填海面积为19063.86平方米,其中占用厦门西部海域I类面积16900.86平方米,占用厦门西部海域Ⅱ类面积2163平方米。其填海所占用的海域已确权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嵩屿港区二期岸壁工程用海范围。该填海案违法事实清楚,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厦价[1997]费字110号《关于实施厦门市海域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海域I类海域填海工程的海域使用金标准为21元/平方米,西海域Ⅱ类海域填海工程的海域使用金标准为31.5元/平方米,当事人占用该海域进行填海工程应缴纳海域使用金为423052.56元。
  鉴于当事人非法填海位置处于码头、港口规划区,将来的码头、港口建设也需填海,因此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07年7月24日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230525.6元(罚款数额以非法填海面积应缴纳海域使用金的10倍计算)的处罚决定。本案是厦门海洋监察史上处罚额度最高的案件。
  【违法使用化学药品行政处罚案】 8月7日,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执法人员在翔安新店镇后村海域滩涂一个泥蚶养殖场检查时发现业主使用违禁药物三唑磷用于清塘。渔政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00元。
  【禁渔区捕捞作业行政处罚案】 5月28日,闽龙渔1161船在禁渔线内从事单船拖网作业。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该船舶证书齐全,但在国家划定的禁渔线内进行单船拖网捕捞作业,船上有网具3张,捕获小杂鱼102.5公斤(价值人民300元),违法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闽龙渔1161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渔政支队)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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