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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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449
颗粒名称: 城市建设与管理
分类号: F299.27
页数: 17
页码: 55-71
摘要: 本文概括了2007年厦门市重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村镇建设、城管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
关键词: 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 城市管理

内容

综述
  2007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围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目标,狠抓重点工程建设;全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开展建设审批服务创新,节能减排建设科研;完善建筑规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取得较好成绩。
  一、继续整顿与规范建筑市场。
  1.规范招投标,公平公正评标。出台《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为确认报价的合理性,在开标前抽查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经抽查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14份,记录不良行为3次;改进评标专家抽取通知签到系统,由计算机自动运作,实现保密性;严格评标专家管理,若发现评标专家有一次不良行为,即取消评标专家资格。2007年施工招标投标1093个,其中公开招标915个,邀请招标178个,工程预算总价313.97亿元,总中标价281.41亿元,造价降低率10.37%。全年建筑业完成产值43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5.83%。
  2.整顿相关企业。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对67家施工企业、14家监理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取消在厦资质备案、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在厦门的56家招标代理单位和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格、市场行为、造价咨询等进行检查,抽查66个项目的咨询成果质量,分别给予10家中介机构撤销在厦门资质备案,2家招标代理单位停止承接财政融资项目业务的处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全年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生产事故。截至年末,全市有建筑施工企业469家,其中一级74家,二级193家,三级183家,其他19家;在厦资质备案的建筑企业122家;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48家。
  3.加强诚信管理。下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建筑业的诚信行为采集对象扩大到建筑市场各主体,明确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查责任部门及工作程序,建立诚信行为公布制度,开通厦门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用信息。
  二、协调推进重点建设工程进度。
  一是跟踪协调,派专人对市重点工程建设跟踪协调,使园博园、文化艺术中心、软件园二期、同安工业集中区、厦高专、软件学院及若干医院、学校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内部协调,通过市重点办各成员单位间的互相沟通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是机制协调,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点办编报的《厦门市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各重点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单位的逐级协调程序与责任,重大协调内容上报市政府;四是综合协调,对涉及单位多,范围广的征地拆迁、市政道路、电业、水务、燃气管道、管线等各类综合建设问题,由市重点办召集相关单位共同商量协调解决;五是现场协调,由重点办组织区政府及业主、施工等单位到现场研究,督促解决集美大桥、成功大道、环湖里大道建设用地及工程进展等问题;六是督促协调,通过市重点办督促相关单位执行市领导批示,落实成功大道电力隧道建设和电力杆线拆迁等问题;七是进度协调,要求环岛干道、集美文教区、保障性住房、杏林医学中心、第一医院综合病房楼、奥网城海峡交流中心等项目的参建单位倒排工期计划,督促如期落实,加快施工进度;八是融入协调,市重点办组织相关项目,接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和市民参观,增强主动融入、全力支持重点工程的意识。2007年,市重点建设工程计划104项(126个单项),计划投资476.3亿元(已扣除停建的PX项目18亿元),累计完成377亿元,新开工项目35项,竣工项目29项。文化艺术中心、软件园二期获2006年度“省重点建设优胜项目”;同安工业集中区、园博园、嵩屿港B一期获2007年度“省重点建设优胜项目”。
  三、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平衡发展。
  出台《厦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委办局联合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房地产企业擅自增加楼层,未获楼盘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以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炒楼花、炒房号、作虚假广告等一批案件;严格房地产企业管理,规定外商在本市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50%等;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年审,撤销了69家。至年底,全市房地产企业292家,比上年减少21.29%。全年房地产投资345.80亿元,在建的建筑面积2497.5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016.2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5.11万平方米,空置房面积38.0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9.98%。
  四、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
  1.2007年,新开工7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住宅2.34万套(含在建项目的新开工地块),完成15亿元。至年末,全市累计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1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可提供3.8万套住宅。
  2.出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轮候配售操作方法》、《厦门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调查审核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对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实行四级审核(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住宅办、市建设与管理局)、两次公示(社区居委会、市住宅办),确保申请、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为体现配售工作公开透明,市建设局公开房源信息、公开配售方案、公开配售过程,在监察局、公证处、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分别公开举行了评分、同分摇号及选房等活动。全年向社会配售保障性经济适用房1056套,向市公房管理中心配售13批次3650套保障性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源。
  3.全市已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59个,建筑面积579.42万平方米,住宅46951套,其中2007年新开工建设的建筑面积191.1万平方米,住宅14729套,竣工建筑面积165.21万平方米,住宅14205套,完成投资31亿元。
  五、确保建筑材料足量有序供应。
  1.全面分析和掌握建材供求情况。全市每年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1200万立方米,生产企业自有运输车864部,搅拌楼61座,年设计生产能力2500万立方米,可以满足全市建设对混凝土的需求量。2007年使用预拌混凝土1200万立方米,共消耗碎石800万立方米、砂600万立方米、粉煤灰52万吨、矿粉24吨、水泥224.5万吨等。
  2.大力协调,保障建筑用砂的供应。4月妥善解决一起因价格问题引发的停供河沙事件,确保预拌混凝土河沙供应。
  3.开展混凝土质量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质量检查、检测、监督、责令没有专业资质的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混凝土,并拆除混凝土搅拌楼。
  4.继续推广新型材料。2007年分别对72个建筑工地建筑材料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组织专家对21家新型节能材料产品进行认定公布。全年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836个项目,计16641.2万元,退还602个项目9637万元。
  六、开展建设审批服务创新。
  市建设审批服务中心不断进行集中式行政审批机制改革与推出建设审批服务到“前沿”办法,方便申报,加快审批时限。2007年共接收6928件,比增16.%;办结9169件,比增14.2%。协调“急、难、险、重”项目256件次,促进重点工程早开工、早竣工。年内,成立环东海域建设审批服务分中心,做到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人员、办公场所四到位。并设置了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杏林湾、环东海域等12个指挥部代办点或派驻代办人员,全面服务各指挥部项目审批,实现了“审批不出园区”的目标,全年共代办项目70个,代办审批135件次,协调项目256项次,进一步提高重点投资引资项目的前期审批效率。
  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组织本市40多家企业、500多人参加在福州举办的“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报送对接项目18项,其中2项获省发改委资金扶持。二是投入节能研究。2007年市建设局建设科技研究计划15项,节能项目4项;组织12项科技成果验收,节能项目3项;编制5项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节能项目3项;在推广应用7项新技术,节能项目5项。三是节能减排初见成效。“瑞景公园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和“厦门联发五缘湾1号花园”分别获得财政部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303万元和160万元。2007年全年办理节能备案1155项907.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备案836项431万平方米。推广自来水水量平衡测试,查水的漏失。本局要求每月用水量三千吨以上用水单位必须受试,经查测,查出每日自来水漏水量2280吨,通过整改每日节水量3030吨,同时实施厦门市城市用水计划定额管理,本局下达年度计划用水指标3555户(表),16898万吨,月计划用水指标1408万吨。
  八、加强城市容貌建设和城市行政执法管理。
  1.保持城区道路畅通。规定岛内部分主次干道路口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限左”,保障道路口四向直行行驶;把原设置的单点式交通信号控制改为区域性交通信号智能化控制;限制货车在部分路段或时段通行;岛内改建8对“港湾式”公交车站;重申岛内道路施工和破路施工由市市政园林局统一审批管理,已审批道路挖掘施工48件;本市部分高层建筑配建的地面地下停车位29888位,使用率91.21%,市城管办通知有停车位而不用的业主恢复停车位使用功能;规范城市道路车辆有序停放,取缔私设的道路泊车位2109个,有效改善道路交通。
  2.开展第四期LED夜景工程建设。2007年新增LED夜景亮灯的有海关大厦、行政中心、人民会堂、国际旅游码头、海洋三所科研办公大楼、厦门大学海洋楼、巾帼园、华侨海景城(周边)、国贸金海岸、信隆城、慧景城、湖滨名宫等。市城管办出台《关于加强LED夜景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夜景工程的维护、管理、检查、考核做出规定。
  3.加强户外广告巡查。城管办组织拆除非法设置和存在隐患的广告牌242块,计2148平方米,拆除布幅广告605条,并会同工商、市政、公路、规划等部门,批准户外广告125件。
  4.依法开展各项整治。城管办成立交通秩序综合执法队整治“五乱”(乱行车、乱停车、乱行走、乱破路、乱占道)查扣与处罚违章行驶的车辆。行政执法局继续整治十乱(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教育、劝导及依法取缔占道经营数十万起,对清理违章建设坚持“三早”(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做法,如发现观音山片区内1500平方米违章建设,在一天内全部拆除;对上路的土方车实行“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查扣违章车辆数百起;联合相关部门以“四个标准”(工地围墙美化、路面硬化、工地生活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对岛内318个工地逐个检查,通知未达标准的67家限时整改。同时,城管执法服务“直通车”开进了社区,面对居民“零距离”提供法规宣传咨询、案件受理和现场执法服务,并将处理情况当场公示,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肯定。
  九、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一是完成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年内,完成编制和修编25个试点村规划(其中21个已批,4个已报待批。)二是推进试点村建设。按试点村规划,引导村民自投工投劳,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2007年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试点村1.4亿元用于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家园清洁”行动。2007年有50个行政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市建设局从城市维护费中划拨专项建设资金2093万元,用于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清洁楼、购置人力保洁车,垃圾转运车、建设农村清洁队伍等。已有20个合格的“家园清洁”行政村通过省建设厅验收。四是加强“金包银”工程与管理。截至2007年底,“金包银”工程的“金边”已开工建设151幢房屋,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部分建成投入使用,实现村民人均30平方米的“金边”面积,年收益5760~6000元。累计投入“银里”改造补助资金3405万元,完成村内道路建设20.88公里,排水排涝渠10.44公里,房前屋后地面硬化1.44万平方米。
  十、加强物业企业管理。
  1.2007年,全市252家物业管理企业中有227家物业企业通过企业资质年检,其中新申办暂定三级资质14家,由暂定三级转为正式三级7家,由三级晋升为二级二家,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一家。在全市1034个物业管理小区中,共设1300个物业管理处,从业人员3万多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面积超过6000万平方米。
  2.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举办“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企业与市场管理与竞争力”、“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培训,与会5000人次,占物业管理人员6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物业区内火灾隐患普查整顿,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住宅区内电梯广告等。
  3.开展平安和谐生活小区活动。举办示范小区评选,有两个项目取得国家示范项目称号和5个项目取得省级示范项目称号,有18个项目评为“厦门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24个项目通过市优复检,21个项目通过省优和国优复检。白鹭苑、黄金大厦、世贸商城等几十个小区物业管理近210件纠纷和投诉得到妥善解决。(陶相木 朱太福)
  重点工程建设
  【概况】 2007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04项(126个单项),年度计划投资476.3亿元,累计完成377亿元,比上年增加74.1%。重点建设逐步向民生工程倾斜,其中建设路桥等项目16项,建设保障性住房7项,建设医疗、学校、文体项目14项,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工程12项。在建项目中超过年度计划投资有香山园国际游艇俱乐部,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建设项目、友达光电、集美大桥及两端接线工程、翔安隧道等37项;达到年度计划投资80%~100%的有太古机库项目、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长庚医院一期、厦门新站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社会保障性住房观音山公寓、疏港路改造等16项。(杨萍萍 朱太福)
  【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大桥—官浔溪段)景观规划方案定稿】 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大桥—官浔溪段)位于厦门岛北侧、同安湾西缘、西依天马山系、环东海域滨海西大道东侧,南起集美大桥,大致平行于环东海域滨海西大道往东北延伸,以滨海旅游路为界向海延伸,宽度约为100~400米,北至官浔溪,岸线长约7900米,面积约33公顷。
  2007年11月,市规划局、公路局已经完成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大桥—官浔溪段)景观规划方案的征集与定稿工作。该岸线规划配合环东海域集美北部新城区、东海科技园区、同安南部新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依据同安湾海景肌理的架构,以柔性的沙滩与红树林塑造独具特色的绿色海岸,将该区建设成为具有厦门特色的滨海景观休闲带。规划依托片区人文自然资源优势,采取蓝绿带串联计划,以丁坝固沙并分隔岸滩,形成不同空间层次、具有“阳光、空气、水”三种不同主题特质的岸线景观,即集美阳光活力海岸(阳光)—东海采风休闲海岸(空气)—同安渔业游憩海岸(水),并以此把岸线划分为6个景观功能区,即凤林红树林纪念公园功能区、长堤海上乐园(丁坝)体健律动沙滩功能区、城心活力长滩功能区、海湾挑堤码头(丁坝)技园休闲绿滩功能区、同安望海沙滩功能区、渔人钓台(丁坝)河口红树林生态公园功能区。(杨萍萍)
  勘察设计
  【概况】 2007年,全市共有190家勘察设计企业(不含装修等专项设计单位),其中,勘察企业39家(本地甲级3家,本地乙级4家,外地甲级32家);工程设计企业151家(本地甲级19家,本地乙级14家,外地甲级117家,外地乙级1家)。全年共完成工程勘察项目907项,合同金额1962万元;完成工程设计项目977项,合同金额94561万元;两者合计实现产值1141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2664万元。年内,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设计资质标准》,厦门市共有23家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设计资质,并通过初审或核验后上报。
  2007年经进入厦门市建筑市场从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办结件项目共2138项。其中,地勘报告审查1068项,基坑挡墙支护工程156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914项,总建筑面积9287.67万平方米,土建造价1113.57亿元;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112项,投资金额30.05亿元;施工图的节能审查共1991项,其中公共建筑836项,建筑面积583.08万平方米,居住建筑1155项,建筑面积583.08万平方米。
  (黄勇 陈惠霞)
  【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制度】 7月2日,市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将中止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而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将依法处理相关单位或个人。(黄勇)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2007年,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完成施工图审查196项,总建筑面积达778万平方米,查出并纠正违规项目55项,违反“强规”257条,违反“强规”面积177万平方米;完成勘察成果审查359项,总进尺40.1万米,查出并纠正违规项目22项,违反“强规”55条;完成幕墙、网架、钢架审查66项,总投影面积44.8万平方米,查出并纠正违规项目36项,违反“强规”131条,违反“强规”项目面积32.6万平方米;完成基坑支护审查58项,总面积63.7万平方米,查出并纠正违规项目3项,违反“强规”8条,违反“强规”项目面积7.81万平方米。对查出的问题均给予及时纠正,保障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李红)
  【勘察设计质量抽查】 2007年,由市建设局组织、市勘察设计协会协助开展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抽查,邀请省市甲级设计院的高级工程师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师组成专家组,对厦门市建设工程勘察报告、深基坑支护、边坡挡墙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进行质量检查。共检查勘察报告、深基坑支护工程30个项目,合格率93%。施工图设计文件16个工程,合格率87.5%。经检查,勘察设计机构、审查单位均无越级设计、审查,能按省建设厅认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业务;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未发现重大危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质量问题,但个别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勘察设计深度不足的情况。
  【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检查】 年内,开展对2005~2007年厦门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的检查。共抽检项目14项,其中市政道路工程6个、市政桥梁6个、污水处理泵站2个,合格率100%。抽检项目总体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存在设计深度不足的问题及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问题。(陈惠霞)
  【国家投融资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论证】 为深化对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领导指示,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国家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论证。全年共组织初步设计技术论证48项,其中建筑工程11项,道路工程26项,桥梁隧道工程7项,清淤造地工程3项,综合整治工程1项,为建设、设计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支持和帮助,保障了各项工程尤其是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耿家强)
  【《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通过评审】 为指导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使地下空间与城市保持协同发展,促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由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共同编制完成,并于2007年8月20~22日通过以周丰峻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技术评审,并上报市政府审批(耿家强)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 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加强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把关,超限高层建筑均须通过必要性论证,并尽量控制厦门市超限高层建筑的项目数,督促建设单位把设计文件资料报送福建省建设厅进行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专项审查。2007年,全市超限高层建筑项目有13个:古楼公寓、罗宾森广场二期、海峡明珠广场1号塔楼、源昌大酒店、益中花园、星海湾高层区3号楼、东方·金海岸、福隆大厦、当代天境、东海火炬科技园1号和6号楼。这些超限高层项目经过严格审查后均通过,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部分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 (黄建南)
  房地产开发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坚决贯彻国家发布的房地产业相关政策,开展了持续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要求,及时做好2008年,2009年以及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等各项工作。完成房地产投资345.80亿元,占200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37.27%。全年商品房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商品住宅供应稳定增长,商品空置房面积呈现减少态势,商品房销售持续保持旺盛。
  1.房地产开发总投资完成345.80亿元比增61.64%,其中商品房建设投资148.20亿元,比上年增加58.45%。
  2.商品房在建面积2497.51万平方米,比增44.40%。其中,住宅面积1708.25万平方米,比增50.55%;办公楼面积159.28万平方米,比增1420%;营业用房176.33万平方米,比增36.44%;其他用房453.65万平方米,比增39.07%。
  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16.27万平方米,比增55.97%。其中住宅面积767.16万平方米,比增62.52%;办公楼面积18.72万平方米,比增-22.45%;营业用房61.31万平方米,比增149.03%;其他用房169.08万平方米,比增29.26%。
  4.商品房竣工面积385.11万平方米,比增33.86%。其中,住宅面积245.58万平方米,比增16.38%;办公楼面积46.21万平方米,比增93.51%;营业用房33.64万平方米,比增77.99%;其他用房59.68万平方米,比增76.05%。
  5.商品房空置面积38.04万平方米,比增-19.98%。其中,住宅面积7.48万平方米,比增-50.13%;办公楼面积10.68万平方米,比增23.33%;营业用房18.16万平方米,比增-15.77%;其他用房1.72万平方米,比增-25.86%。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市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等11个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厦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94个项目80家企业为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经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省、市两级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银聚祥邸项目存在未批超建、结构转换层改变功能、绿地面积不足;源昌新天地项目存在结构安全有隐患、建筑设计不合理;国贸春天项目存在建筑设计不合理等,督查要求各项目有关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严肃处理。年内,市建设局还牵头对岛内7个项目、岛外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处理。先后出台《厦门市住宅建筑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住宅建筑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的补充规定》、《办公、酒店、厂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技术标准细则》等,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36宗。抽查“新景中心”等25个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情况和“搜屋房产”等51家二手房中介机构。共立案处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违规销售行为17宗,对“西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等3家违法预售商品房的开发商处罚款42万元,对2家中介机构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代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2个违规企业责令整改并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1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在报刊、网络登广告,涉嫌代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行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销售环节,检查了775家房地产及其相关企业,收集确认不平等条款124条。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三虚一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登记注册材料、逾期年检的房地产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共处罚款14.5万元。共检查25个房地产项目42项(次)房地产广告,查处违法房地产广告4起,罚款1.3万元。组成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小组,已办结1起抽逃注册资金案,处罚款29.9万元;查处虚假宣传案1起,处罚款1万元;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1起,处罚款1万元。共检查房地产、物业、中介企业775家,立案79件,罚没41.9万元(包括抽逃资金、逾期年检、广告违法违规的案件);依法对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原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厦门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原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原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开发建设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未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吴晓琦 朱太福)
  【保障性住房项目被评为厦门市20大民生项目之首】 2007年,厦门市出台《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配售方案》、《厦门市保障性经济适用房轮候配售操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年内新开工集美滨水小区、古楼公寓、湖边花园A区、海沧海新公寓、同安城北小区、湖边花园B区、杏林华铃花园7个项目,新开工社会保障性住房2.34万套(含在建项目中新开工地块);公开、公平做好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完成思明、湖里两区1056户申请户的选房配售工作。保障性住房项目被评为厦门市20大民生项目之首,市住宅办保障性住房项目组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状”。厦门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六项举措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7年,厦门市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措施有:
  1.协调加快新项目前期手续。市住宅办一方面依靠局各职能处室帮助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另一方面主动与发改、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快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努力促进各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2.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代建管理办法;强化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专人负责制和工程日常巡查制度;会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点评和通报制度;建立工作联系(督办)单和约谈制度,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大人员、设备及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差异化管理”的监管模式;广泛开展劳动竞赛,营造争先创优的施工氛围,增强各参建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压缩施工工期。围绕“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建设原则,通过设计方案公开招投标,甄选优秀设计方案,并组织设计单位、专家进行优化、论证,尽可能做到公摊小、户型平面布局合理。面对大、中型公交枢纽站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综合设置的新课题,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人车分流及人流组织的畅通,通过增加高空与机械排气相结合,解决公交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并较好地解决项目的商业、公建配套。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合理压缩施工工期。与定额工期比,施工工期普遍压缩了40%~50%。
  4.规范合同和招标文件管理,严格工程建设资金审核。在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项目的代建合同,做好招标文件的审核和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市优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优良的标化工地。督促代建单位做好项目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的控制,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程决算初审工作。
  5.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二次装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保障性住房二次装修标准为200元/平方米。针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小户型、功能全、一次装修到位”的特点,市住宅办会同各代建单位进行多次探讨和研究,确定了保障性住房二次装修的具体实施方案。一方面在装修标准上力求“用好、用足”,通过详细的成本测算、细致的市场摸查和多方案的比选,确定保障性住房二次装修建设标准;另一方面在工程施工上力求“做精、做细”,通过推行“样板先行”和强化监督管理,力争二次装修工程质量达到市优标准。
  6.积极协调征地拆迁存在问题。加强和各项目所在区、街道沟通协调,跟踪征地拆迁的具体进展情况,加快征地拆迁进度。
  【做好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 为确保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市建设局相关部门注意把好三个环节:
  1.严格细致做好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工作。2007年全市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共1832户,经过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审查,有123户未通过申请,有144户在审核过程自动放弃,1565户的申请资料提交到住宅办进行复核。市住宅办一方面对书面及网络系统申请材料逐一进行仔细对照核查,复核中发现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均直接与相关单位、申请户联系,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另一方面对申请户的房产权属情况进行核查,确实把复核工作做细、做实,让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住进保障性住房。共有1487户通过复核取得购房资格。对于复核未通过的申请户,市住宅办逐一联系,解释未通过复核的原因。
  2.公开举办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户的评分、同分摇号、选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住宅办于7月公开举办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户评分、同分摇号活动,并邀请申请户参加。同时,市住宅办对评分、摇号活动结果都在《厦门日报》及市建设管理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并组成调查小组到市国土房产局、申请户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对群众所反映的11件举报件逐一调查落实。8月6~17日进行岛内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公开选房活动,并在9月11日安排补选。岛内1210户申请户中有1056户参加选房,配售高林居住区房源1056套;4户选择购买岛外房源;120户放弃本次选房,选择继续轮候;15户放弃申请资格;15户缺席。
  3.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纪律要求;二是运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申请、审核、评分、选房实施全过程管理。完成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网络申请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受理、协查、审核、报批、统计等全程网上操作;三是实行四级(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住宅办、市建设与管理局)审核三次公示;四是公开房源信.息、公开配售方案、公开配售过程;五是落实纪检监察、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全过程监督。
  【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展览厅和开通网上展示系统】 6月18日,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展览厅及网上展示系统在建设大厦一楼大厅正式向市民开放。展厅陈列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全市分布位置沙盘、部分项目模型及房间户型,社会保障性住房网上展示系统同时开通,市民可直接在展厅或家里上网查看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总体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进展、房源信息以及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配售情况。截至12月31日,展厅参观人数约2750人次,网上展示系统浏览447052人次。(邹梦林)
  建筑业
  【概况】 2007年,全市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2.75亿元,同比增长35.83%。其中,厦门地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6.13亿元,同比增长35.21%;本市建筑企业在外地完成产值76.62亿元,同比增长38.78%。全年各类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994.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49%;2007年当年新开工面积22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15%。全年房屋竣工面积1188.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76.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13%。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27.83亿元,同比增长143.81%;年末建筑业资产总值433.68亿元,同比增长61.77%;全年建筑业利税总额198690.47万元,同比增长42.52%;实现利润总额66106.31万元,同比增长65.3%。
  至年底,厦门市建筑企业共有469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108家(一级22家,二级39家,三级47家),专业承包企业265家(一级29家,二级94家,三级136家,不分等级6家),劳务分包企业95家(一级23家,二级59家,不分等级13家)。按企业经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9家,集体企业16家,有限责任公司360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私营企业42家,港澳台商企业9家,外商投资企业5家,其他类型企业24家。建筑业期末从业人员253638人,全部人员平均人数24953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5261人。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73794.87元/人。
  【积极开拓外地建筑市场】 2007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出省参加工程招投标的介绍信90份,有56家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在建工程项目202个,分布在全国27个省、市,90多个县,全年在外地完成建筑业产值76.62亿元(其中在外省产值35.77亿元,本省产值40.85亿元),同比增长39%。
  【建筑业企业改制】 2007年,厦门市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改制出现重大进展,省四建公司已完成职工全员身份置换,市政府调整对省四建公司的改制思路,拟将该公司扶持培育成厦门市国有的大型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厦门市工程建设的骨干企业,将其产权划归特房集团公司。厦门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的改制已完成职工全员身份置换,正式划归水务集团公司管理,与水务集团下属企业厦门市特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将重新确认其资质。市建二公司(市属集体)的改制已进入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准备挂牌竞价。民建二公司(市属集体)的第一次改制已完成(内部职工占股28%),正式更名为厦门市珉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银城公司已全部改制完成。厦渝市政工程公司整体拍卖,由民间资本购买,变更为厦门市聚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建三公司(市属集体)由内部职工持股的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2007年8月,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1)将信用信息采集范围覆盖到原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工程担保等企业或单位,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检测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标专家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2)明确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审核的责任部门及工作程序。(3)建立信用信息公布制度。(4)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继续试行内部信用等级评价,并实施差别化监管。(5)完成“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发工作。该平台设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厦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记录。
  【开展工程款清欠工作】 2007年,市建筑市场整顿办共受理投诉及施工企业自行书面申报竣工工程拖欠款项目共计111个,涉及金额3.82亿元。全年协调清理工程款1.7亿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主动介入、及时处理江西三建、湖南三建、福建联美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访事件和其他建筑工地劳资纠纷,全年共受理工资投诉613起,追回工资1909.49万元,解决2700多名工人工资。11月,市建设局与劳动局、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制定《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印发实施。建筑业企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标准按信用等级分为四种档次,在项目开工前缴存。该办法的实施,有效维护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继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2007年,全市865个建设工程项目办理了1804件保函,担保的合同额度260.24亿元,担保总额44.45亿元,其中,银行办理668件,担保额23.28亿元;担保公司办理1136件,担保额20.47亿元。至年底已有18家银行和3家工程担保公司在厦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厦门市于2005年10月被建设部列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担保制度的重点是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16万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2007年,市建设局与劳动部门联手在全市推广以项目为单位办理建筑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率先破解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难题。截至年底,全市有1614个约360亿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覆盖农民工约16万人,全年工伤认定122起,其中死亡10起,经鉴定达到工伤伤残1~4级的3人,5级伤残1人,7~10级伤残21人。已有102人完成理赔,其中已报销医疗费用约490万元,支付工亡近130万元。另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其他待遇90万元。
  【开展“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清理整顿】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关于厦门市福隆体育公园运动馆工程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的有关要求,3月5日至4月15日,市建设局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共现场检查了全市278个在建工程,涉及182家施工企业,54家监理企业;核查了在厦施工企业备案情况和承揽施工任务情况,并对33家施工企业备案情况进行实际情况调查。对67家施工企业、14家监理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取消在厦资质备案、半年内财政投融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选择其为中标人、列入监管黄色警示、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对41名有关工程的项目经理、14名有关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劳务管理较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较好的10家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良好行为记录。对监理班子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到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理效果好的6家监理企业及其总监理工程师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建筑市场五大存在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信用缺失、施工、监理企业“大牌子、小队伍”情况严重,转包挂靠、以包代管、管理缺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工程担保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根本解决。二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缺失,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建筑市场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力,不兑现投标承诺,质量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到实处,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不够完善。三是工程质量仍然存在一些通病,安全生产仍然存在施工薄弱环节,噪音扰民、粉尘污染、脏车上路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屡禁不止。四是本市建筑业企业技术水平总体不高,竞争力不强,缺少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五是招投标制度仍不够完善和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和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待解决。
  (黄依柱 陈瑞能)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07年是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市建设局通过集中精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全面掀起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风暴”。上半年先后出台了《厦门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规范暂行规定》、《厦门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制度》、《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考评制度(试行)》、《厦门市加强和规范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十多项管理文件,市质安站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规范,省建设厅将其中多项制度转发全省各地建设系统学习借鉴。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改革】 5月底,市建设局出台《厦门市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意见》,对原“建工人意险”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0月24日成立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标志着厦门市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市场化改革迈开了实质性步伐。
  改革后的“建工人意险”主要亮点是:(1)赔偿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从18万元提高到22.2万元,增长了23.3%,而投保费率平均下调近10%,综合费率下调超过30%;(2)安全防范费用比例从12%提高到22%,并设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3)从安全防范费用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施工现场建筑农民工进行免费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率;(4)建立“差别和浮动费率”机制,保险费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状况挂钩,对业绩好及获奖的企业下浮费率,对出事故受处罚的企业则上浮费率;(5)在市建工人意险服务中心推行标准化服务,一站式完成所有投保、理赔和安全服务手续,免费为施工企业开展施工现场风险评估、防灾防损、代理索赔、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服务,还通过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医疗抢救保证金制度,保证受伤民工都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以至后续治疗跟踪服务;(6)改变原来由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垄断性经营状况,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建立“共保机制”,避免恶性竞争,商业贿赂行为,消除了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7)建立考评淘汰机制,对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保险经纪和承保公司优质服务。
  【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007年,全市建设系统共发生四级以下各类建筑工地安全伤亡事故17起、死亡16人,受伤4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0.6%、27.27%、42.9%,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起,死亡5人,受伤4人;非建筑施工生产安全8起,死亡8人;意外事故3起,死亡3人。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好地实现了市政府、省建设厅下达的《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
  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市建设局工程监管部门立即责令事故工程停工整改,同时要求工程总包、分包、监理单位进行事故项目和本单位所有工程进行整改检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全年有21家施工单位、11家监理单位、1家建设单位、3家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以及28名责任人员被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停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发出安全生产监管黄色警示,同时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督促其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承接工程业务。(张清辉 陈瑞能)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007年,市招投标办转变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到位”又不“越位”,对每个招投标项目的报备资料都做了严格的内部审查,并辅以必要的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监督文书,纠正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办理工程项目报建961项,总投资887.93亿元,开展施工招标755项,工程总预算价262.08亿元,总中标价241.82亿元,降低工程造价20.26亿元,降幅达7.73%。材料设备招标140项,工程预算总价11.01亿元,总中标价10.4亿元,降低造价0.61亿元,降幅达5.54%。此外,还完成设计招标139项,监理招标226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117项。全年发现有违法违规不完善内容的项目施工招标30项,设计招标1项,共发出行政监管意见书31项,受理招标投标投诉176件,办结173件,办结率98.3%。
  【规范评标专家行为】 2007年,市建设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对评标专家管理、评标专家的抽取、评标行为的监管和评标劳酬的计算作了规范:(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作为评委参加评标的,其人员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条件,没有具备专家条件人员的,应从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2)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其代表不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即所有评标专家全部从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产生;(3)实现专家的管理和使用相分离,由市招投标办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认定、专家库的建立、数据系统的维护、信用档案的管理、评标专家的监管等工作,市交易中心为评标专家的抽取提供设备、场所及签到等服务;(4)改善评标专家的抽取方法,评标专家的抽取通知、指纹签到确认到指定进入评标室的全过程均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对抽取的专家情况或回避的专家均由计算机自动备份;(5)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实行“主审—复审—集体审议”三级评审制度;(6)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评标专家不良行为每发生一次,给予书面告诫通报,每年度不良行为记录两次的暂停评标专家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作为评标专家;七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新办法】 8月22日,市建设局颁布《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并于10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是对本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投资规模较小的施工招标工程项目,在经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采用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其主要内容有:
  (1)确定经审核的合理低价,招标人以编制的工程预算价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最近期最低控制线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一定的下降幅度经审核备案后确定合理最低价。(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合理低价在1000万元以下(除园林绿化和装饰装修工程)及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和装饰装修项目)。(3)招标人编制和发售的招标文件包含合理低价书,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前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4)对不同类型工程确定一定的下降幅度,编制合理价并按1%~3%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合理低价,截标前5日投标人公布合理价书。(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合理低价作出响应和确认。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对项目管理班子、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条款分别作出“满足要求”或“不满足要求”;“可行”或“不可行”;“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结论并推荐合格投标人。(7)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合格投标人名单。招标人在厦门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将评审结果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时间地点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评审结果公示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抽取中标候选人及排名顺序并经相关单位确定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完善最低价中标制度】 9月14日,市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项目,由招标人确定所使用的全部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并在公布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同时与材料消耗量一并向投标人公布,避免了市场信息价格不全、遏制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抬高价格,保证所有投标人的材料设备的最低控制价一致。同时将不合理报价幅度由1%~3%调整为3%~5%。保证了工程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刘碧松 陈瑞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007年,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完成预算价审核备案944个项目(其中市站778个,集美45个,同安、翔安121个);合同备案1590个项目(其中市站850个,集美199个,同安翔安391个,海沧150个);完成工程预结算审核20个工程。备案过程中发现涉及工程造价编制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了纠正,发出监督意见书11份。
  从年初开始,厦门市实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前抽检查制度,以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监管力度,在开标前抽查18个招标工程的工程理清单编制质量,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14份,不良行为记录3次,并对2个流标项目进行核查,对1项清单编制质量投诉进行处理,完成《厦门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07年上、下半年度)及《厦门建设信息》(月刊)共12期的编制工作。全年按规定办理340多家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申报资料的初审、报批与发卡,并完成劳保费收缴8.6亿元,返拨给施工单位劳保费3.19亿元,近600余家施工企业受益。此外,年内还组织开展本市持《福建省建设工程概算人员资格证书》人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工作,全市共有1650名造价员顺利完成换证。
  【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单位专项清理整顿】 5月16日至6月20日,市建设局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单位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市56家中介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并抽查66个项目的咨询成果质量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本市的中介机构总体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质量总体较好,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进一步放开,以及建设规模大幅度的增长,本市的中介机构队伍也迅速增长,企业管理、执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中介机构存在着明显的“大牌子、小队伍”,人员未到位履职,服务水平低下,工作质量差及违规执业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检查结束后表扬2家中介机构及7个单项工程及签章造价工程;取消10家中介机构在厦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资质备案或一年内不接受资质备案申请;停止2家中介机构半年内财政投融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选择其进行招标代理业务和造价咨询业务;通报批评2家中介机构;约谈5家中介机构的企业法人,并分别给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对5名相关工程的造价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6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研制的厦门市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市内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劳保核定卡)申报核定工作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与具体资料核验初审程序进行,各类工程的劳保费返拨通过网上进行预约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广施工企业办事人员,提高了办事效率。
  【收缴劳保费8.6亿元】 2007年,全市建筑系统按规定办理了340多家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申报资料的初审、报批与发卡。并完成劳保费收缴8.6亿元,返拨给施工单位劳保费3.19亿元,近600余家施工企业受益。此外还开展了慰问工地活动,让重点工程建设一线工人真正受到实惠。(方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2007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年监督工程4153个,建筑面积3637.9万平方米,总投资563.27亿元。其中,新受理监督申报1526个单位工程、总面积1342.78万平方米、总投资234.68亿元。受理1099个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请,面积887.34万平方米、总投资110.07亿元,顺利完成市政府、省建设厅下达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目标。全年市管工程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工地事故发生率为0.05%,平均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为0.36人,无发生三级以上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得到稳步提高,竣工工程100%通过验收。
  【推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新举措】 一是完成一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室职能调整、人员交流整合。将原安全监督科人员穿插分配到各土建监督科,组合成8个新的工程监督科;成立不占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办公室,提高了监督效能。二是强化差异化管理。实行首席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含有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工程的监督员或监督小组组长由专业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或副科长以上人员担任;首席监督工程师必须制定在建及新开工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督方案并将监督情况及时报送综合管理室备案,实行质量安全事故履责问责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三是对建设工程申请验收监督前实体检测和建筑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等重点、复杂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专家论证要求做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全过程有效控制。四是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和使用备案登记,以预防建筑工地特种设备重大工伤事故发生。五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自动采集系统。2007年完成监督检测1783个组样,稳定了厦门市进场建筑原材质量。同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测力度,较好地完成全年检测和监督任务。
  【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新制度】 5月1日,市质安站出台并实施《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实施意见》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的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住宅工程质量工程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防水工程质量、节能工程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实施分户验收。5月1日至12月15日,市质安站共对192个单位工程实施分户验收监督,涉及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覆盖面100%。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 2007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会引导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完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经省建设厅组织、省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评审、复查,授予厦门市48个项目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占全省文明工地总数的50.5%。
  【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监督制度】 5月30日,市质安站出台《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的暂行规定》,这是国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监管制度的首创,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备设置要求及配置作出具体规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防火灾能力,改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缺乏,且设备落后,火灾初期自救能力低等状况。
  该暂行规定要求: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对系统的配置和设备的选择作出具体规定,施工现场要有自救设备,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应设一个带卷盘的消火栓。系统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使用塑料管,主管口径应大于或等于100毫米,并沿外墙柱敷设。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总进水口加压设备出口应安装止回阀,加压设备可采用潜水泵、离心泵。水泵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高层水泵电机应考虑降压启动。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可考虑分区设置。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同时对系统的维护管理也作严格的规定。
  【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007年,市质安站主编的3项课题成果先后成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的空白。这3项成果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LED夜景照明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程》、《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均由福建省建设厅批准,并报建设部备案。
  【东方·时代广场获鲁班奖】 2月4日,厦门市东方·时代广场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2006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鲁班奖”是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级别的奖项。
  该工程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由厦门富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主体32层建筑(另地下室2层),建筑高度地上99米、地下8米,总建筑面积102036.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88361.0平方米,地下面积13675.0平方米,总造价1.61亿元。(林尧清)
  【建筑材料供应】 2007年,市建设局继续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实施节能型建筑作为缓解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努力在建材的生产、调配、供应和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建筑材料有序供应。全年共使用预拌混凝土1228.1万立方米,消耗水泥314.3万吨、碎石969.6万吨、砂606.1万吨、粉煤灰68.5万吨、矿粉及外加剂31.3万吨。全年办理居住建筑节能备案1155项,建筑面积1321.97万平方米;办理公共建筑节能备案836项,建筑面积583.08万平方米;办理536个建筑门窗幕墙的监督检查登记;办理18种水泥、3种涂料、6种外加剂、30种防水材料、41种墙体材料 6种硅硐结构胶、16种铝合金型村、7种塑料异型材、8种塑料管材管件等材料的备案。
  【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 2007年,LOW-e玻璃、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庭院灯、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加气混凝土等40多项节能技术和产品在本市得到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品种和产量也不断增加。截至年底,经建筑节能专家认定的全市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已达62家。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5~6月,市建设局组织开展“厦门市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共检查建筑节能工程16个,抽查建筑节能工程12个(其中新建住宅8个,建筑面积54.2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项目4个,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涉及12家建设单位、10家设计单位、5家审图单位、10家监理单位、10家外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供应商。检查中共开出整改执法通知单10份,其中施工整改执法通知单25份、监理整改执法通知单5份。(邱圣安 陈瑞能)
  村镇建设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建设局重点做好试点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好以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为主的新农村建设、以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为主的家园清洁行动、以三大工业区及周边区域村庄改造为主的“金包银”工程建设及后续管理等四项主要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以图集服务和节能节材为主的农房建设活动,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基层干部培训活动。
  【村镇规划】 2007年,厦门市继续加强村镇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强化对村镇建设的规划指导作用,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一是完成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25个试点村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并全部通过规划部门审批。二是做好“家园清洁行动”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村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完成50个“家园清洁行动”试点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已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村庄124个(不含村改居、农林场),占总数的76.5%,除村改居纳入城区统一规划建设,部分村庄因工业区、开发区建设须统一规划,以及部分边远山区村庄拟整体搬迁外,年底前全市村庄基本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新进展】 按照“异地新建、就地改造、环境整治”三种类型,培育新农村建设试点和典型,2007年厦门市努力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加强村庄建设和管理。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2007年村镇建设重点,加快推进25个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试点村建设,强化对新农村建设规划组织和建设管理,激发村民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引导村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统筹市、区两级支农资金共计1.4亿元,对试点村进行补助,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建设、排水排污沟(管)、垃圾收集点等九类项目建设,全年共完成村内道路169.5公里,排水排污沟(管)254.5公里,修砌挡土墙11.4万立方,新增路灯2387套、垃圾收集点346个、垃圾转运车辆231辆、篮球场71个、门球场23个、健身器材62套,其中部分重点村已完成环境整治、房前屋后硬化、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
  2.加强25个试点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力度,召开全市挂钩帮扶工作会议,表彰2006年先进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落实2007年25个试点村的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积极对接,落实帮扶措施,与挂钩村共谋发展。
  3.组织对2006年20个试点村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其中委托厦门市长实监理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全市项目验收总报告和各村验收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4.分别在同安、翔安、集美、海沧组织召开现场点评会,参观先进试点村,对试点村的建设情况进行点评和通报,形成比先赶超的态势。
  5.根据规划,有计划地实施移民造福工程,对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较差、需要大量投入才能改善的村庄,重点水源保护地周边村庄和一些不利于土地集约利用、建设零散、与总体规划相悖的村庄实施异地新建,全市确定39个村庄进行整村拆迁和异地新建,涉及户数10500户,人口36981人,已完成安置的村庄4个,其余村庄均在规划建设中。
  【“金包银”工程】 2007年厦门市重点推进“金包银”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督促各村制定金边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以及收益分配制度,制定合理的经营管理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截至年底,已有20个村开工建设“金边”项目94.7万平方米,其中,当年新建“金边”项目42.6万平方米,交付使用18.5万平方米,已出租15.3万平方米;“银里”改造投入补助资金3405万元,改造完成村内道路建设20.88公里,建成排水排污沟渠10.77公里,建设雨污水管网18.58公里,实现房前屋后硬化1.44万平方米,基本完成环境改造项目(包括路灯、绿化、垃圾点、体育设施、文化活动室及垃圾转运车辆配置等),实现村民人均30平方米“金边”面积年收益5760~6000元,使1.3万被征地农民受益,12个“金包银”村庄(西湖、西洪塘、西塘、乌涂、西坂、郑坂、上头亭、黄庄、新村、梧侣、后宅、赵岗)纳入全市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建设试点,进一步扩大政府对“金包银”工程的扶持力度。
  【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以垃圾整治为重点的“家园清洁行动”为2007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部门加大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力度,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强化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和建立环卫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在50个家园清洁重点村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选同安莲花镇、翔安区新好镇及石塘村、上头亭村、埔后村、西塘村、东寮村、茂林村等6个村为全省家园清洁行动示范镇、村。
  1.市、区两级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9913.8万元用于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其中2007年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划拨专项建设资金2093万元用于建设农村清洁楼和临时垃圾转运站、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机动车),同时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资金中列支专项补助资金197.8万元用于建设垃圾收集点,购置农村人力保洁车和垃圾收集容器,安排7279万元用于农村排水排污管沟建设,列支344万元用于农村废旧坑塘填埋、清除旱厕、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整治项目。
  2.在上年20个村实施家园清洁行动的基础上,新增30个村进行家园清洁行动,这些村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工业区、环东海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重点分布于国道、省道及高速路两侧。年内新开工建成垃圾填埋场1处,新建清洁楼18座、临时垃圾转运站29座、垃圾收集点463个,新购镇村垃圾转运车辆52辆、农村人力保洁车297辆、垃圾收集容器2600个。
  3.在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各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有效的后续管理,海沧区、集美区实施城乡一体化,使区环卫体系向农村延伸覆盖;同安区、翔安区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农村环卫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家园办正筹备把市容考评机制引入农村环卫考评,建立常态化的长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孙琦)
  城管行政执法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和谐、文明”作为立足点,坚持“亲民执法,执法为民”的宗旨,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城管效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实行“阳光执法”,“数字城管”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共纠正处理各类违法行为101.70万件,罚款1193.77万元,受理投诉57420件,办结56939件,办结率99.16%,拆除违法建设7454处141.15万平方米,检查工地7855家次,清理无主垃圾土头180处41347立方米,调剂建筑废土28146立方米,收容流浪犬、无证犬2830只。
  【城管执法服务“直通车”进社区】 1月7日,市城管执法局与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开展城管执法服务“直通车”进社区,首站开进了莲前西路“卧龙晓城”社区,共出动工作人员90多名,汽车16台、摩托车9部、宣传车1部,现场准备了1台文艺演出、配置了4个工作区、摆放了10个大型宣传牌和3个执法“公示栏”。认真贯彻“管理就是服务”与“亲民执法、执法为民”之宗旨,为市民提供公正、透明、方便、快捷的执法服务。社区居民热烈响应,踊跃参加,3个多小时内有近1200位居民前来咨询、投诉。活动期间,市城管执法局共受理案件52起,现场处理34起,其余1起属其他小区,已指定责任单位调查处理;每起案件的处理情况,都在小区内当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现场发放了宣传册1200多份、调查问卷300多份。“直通车”活动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赞扬,周边小区居民也纷纷赶来咨询、投诉,并希望“直通车”能开进更多小区。省、市10家新闻媒体对“直通车”活动都做了全程报道,累计达68次(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4月1日,为了促进《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顺利施行,养犬宣传执法服务“直通车”开进了育秀社区,“零距离”开展养犬管理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养犬科学常识,大力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风尚,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早”原则整治违法建设】 2007年,市城管执法部门在整治违法建设过程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原则,一是对城乡结合部、开发区、“村改居”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定点监控与滚动巡查,及时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二是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年内仅用一天时间就将观音山片区内1.5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三是在村(居)委会聘请联络员和巡查员,初步建立起协查违章的社会协管网络。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7454处141.5万平方米,有力地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
  【启动两个整治机制】 2007年,市城管执法部门启动“两个机制”,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城市“十乱”现象,确保城区市容市貌达到“十无”标准。一是启动弹性工作机制,在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多发时段,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集中力量上路巡查执法,共对5000多家餐饮店进行了教育,劝导经营业主归店经营,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依法取缔6万多个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摊点。二是启动夜间循环管理机制,针对违章行为易反复、回潮快的特点,执法人员分批对重点区域展开不间断的循环滚动检查,使违章者无隙可钻,无机可乘。夜间露天烧烤重点地段得到了清理,乱堆乱倒乱排污水的现象大为减少,占道和跨店经营、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得到了遏制。
  【整治土方运输车的“三全”管理措施】 针对土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污染路面等问题,市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措施,对土方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期间累计纠正、查扣违规车辆3260车次。主动作为,将建筑废土运输审批关口下移,加强对BRT施工、运输单位的宣传和指导初步达到土方运输车辆办证率、“净车上路”清洗率、土方车密闭运输率、道路污染清洗率达到四个“百分之百”,有效保障BRT工程开工进度,最大限度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工地管理“绿色行动”】 市城管执法局坚持“工地围墙美化、路面硬化,工地生活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四个标准以及工地出入口保洁等进一步规范文明工地设置标准,并逐个逐条对照检查,特别是对岛内318家在建工地实施责任到人,反复巡查,及时纠正工地不规范设置67家,刷新工地围墙7000米。中高考期间采取昼夜联动、密集管控的手段,重点加强对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附近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污染管控,确保中高考在安静的环境中进行。
  【依法管理养犬行为】 2007年,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重点区域“地毯式”清理,加大对违规犬只的收容力度,重点整治流浪犬、无证犬,规范养犬行为,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集中力量对会展中心、湖里悦华酒店、白鹭洲公园、轮渡码头、环岛路等重要地段内的流浪犬、无证犬进行清理,合理安排人力,坚持重要地段24小时值班巡查,一接举报立即出动,及时消除犬患。并对白鹭洲公园的一些主要楼盘进行入户调查和宣传。截至年底总共收容各类违规犬只2830只,查处非法经营犬类的宠物店8家,劝导纠正违规遛犬4000多人次。
  【成立城管执法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2007年,市城管执法局在原有“5051946”城管服务接警中心基础上成立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和完善大屏幕监督指挥、工地视音频监控、执法车辆和土方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短信/彩信投诉建议等信息化平台,受理投诉途径从来电来信单一渠道拓展到包括短信/彩信、网上投诉等10条渠道,通情率达到100%,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实现了城管执法管理网络化,案件处理信息化。同时,社区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城管通”移动数据终端项目也在江头社区进行试点。土方车定位系统和短/彩信服务平台在“2006~2007年度厦门市72行移动信息化大赛”中,分别获得“最受大众欢迎奖”和“十佳信息化应用奖”两个奖项。(蔡樱军)
  城市管理
  【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 2007年,市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强化协调管理机制、加大完善设施力度、适时调整通行规则、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的工作方针,以线带面、以线治点,着力提高岛内8条主干线和1条次干道的通行能力,重点开展湖滨北路—吕岭路,鹭江道—湖滨西路—东渡路—长岸路—兴湖路,湖滨东路—南山路—华荣路,白鹭洲路—公园东路—同安路—镇海路、仙岳路5条主干线和禾祥东西路等“5+1”(五条主干道加一条次干道)的道路交通综合改善工作,从道路改造、交通管理、需求调控“三管齐下”,有效地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仙岳路海沧大桥—县黄路的交通改善工程、同集路交通改善工程也如期进行。
  1.调整“5+1”路段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主要措施有:
  主干道路口变四向行驶为保障直行,各主干线上的主路口酌情采取限左措施,确保干道上直行车流的畅通;提升交通信号管控的科技水平,变单点式信号控制为区域性交通信号智能化管理。在主干道的相邻路口实现交通信号“串联”管控,保证直行车流迅速通过;增设人行立交化设施,适当减少人行斑马线和红绿灯,全年新建10座人行天桥,人行立交化设施增至28座;完善主干道两侧配套支路网建设,优化城区道路网络;对禾祥东西路的8对公交站进行港湾式改造,减少该路段公交车列车化现象。
  2.强化交通管理。一是加大道路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纠法率;二是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抓好停车规范管理工作;三是规范长途客车进出岛线路、禁止其在市区道路旁上下客;四是部分路段和时段限制货车通行;五是限制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部分路段通行;六是加强道路施工管理;七是规范公交车站点车辆停靠及乘客候乘秩序。
  3.加强宣传,发动市民共同参与消除交通拥堵点。一方面与电视台、电台和各家平面刊媒体建立健全新闻通报制度,另一方面市交通改善办与《厦门日报》联办“关注拥堵,共求畅通”专栏,平均每周推出3期专题报道。开展全市交通拥堵点市民问卷调查活动,让市民为破解交通难献计献策。对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湖滨南路凤屿路口、仙岳路湖东路口、仙岳路禾山中学段南侧、兴湖路华荣路口、厦禾路金榜路口、嘉禾路吕岭路口等的“十点七段”交通拥堵点,采取便捷措施,及时调整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有明显缓解。
  4.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主要措施有: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加大专项整力度。成立市交通秩序综合执法队伍,到10月10日,共发放宣传单5.3万余份,纠正违章骑行、乱停放车辆1.32万辆次,查扣电动摩托车838辆、电动自行车145辆,开具违章乱停车处罚通知单1.19万张,交通违法现场处罚单490张;统筹破路施工管理,减少因路段路口封闭及破路施工所造成的交通压力,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强化道路静态交通管理。一是编制片区临时停车规划,已完成官任片区、滨南片区、前埔南区的停车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办法》,明确在政府储备土地及其他闲置土地、公共建筑、对公众开放的城市公共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实施备案制度,逐步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一年来,共收到备案申请55件,其中予以备案件34件,共2471个车位。三是专项清理现有道路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库)。组织对金榜路、故宫路、斗西路、湖光路、湖滨南路至会展中心、厦禾路至厦门大桥等路段原有不合理的、私设的道路泊车位标线进行清除,共清除车位2109个;对厦禾路、湖滨南路等主干道两侧人行道入口处增设隔离石墩,保证行人在人行道上安全通行;对鹭江道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以西、演武路以北范围内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对436处高层建筑地下停车场(库)、小区的道路停车位进行摸底调查,调查总车位39888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0702个。地下车位中作为停车使用的18883个,使用率91.21%;改变功能的685个,占总数3.3%;封闭未使用的1134个,占总数5.47%。针对存在问题,一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停车使用功能;另一方面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路面乱停车问题的整治力度。四是协调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数字化停车诱导系统,已建成思明区中山商圈10条路段、禾祥商圈也建立停车诱导系统,并将进一步拓展。五是按照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要求,协调组织思明区为试点率先推行道路临时停车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10月初,思明区禾祥东、西路及周边道路3个标段共440个车位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确定经营者,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
  【第四期LED夜景工程亮灯】 9月7日,第四期LED夜景工程竣工并亮灯。该期工程包括市建设项目——海洋三所科研办公楼、厦门大学海洋楼、巾帼园、海关新业务办公大楼、市行政中心和会堂夜景维修工程;市、区合建项目——思明区华侨海景城周边建筑(国贸金海岸、信隆城、慧景城、湖滨名宫等)已于“九八”前完成并亮灯。国际旅游码头客运联检大楼、市文化艺术中心、湖里区石鼓山立交桥片区、翔安火炬产业园区部分建筑LED夜景工程将于2008年春节前完成亮灯。
  【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 4月,厦门市被建设部正式确定为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后,成立了以刘赐贵市长为组长的“数字厦门”建设领导小组和数字化城管试点城市建设协调办公室,成员由市信息产业、财政、公安、监察、市政园林、建设、国土资源和房产、城管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领导以及我市6个行政区分管副区长组成。数字化城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7月,《厦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建设部审查。
  【夜景工程维护】 年内,市城管办针对夜景灯光残损,维修不及时问题,协调各区夜景办明确夜景工程的管理主体,落实管理经费,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夜景维护管理水平,同时开展定期检查和考评工作,明确了夜景灯光亮灯时间,强调在确保夜景效果前提下提倡节约用电。结合“九八”投洽会、园博会等为契机,全面进行夜景灯光设施的检修、巡查,重点保障会展中心片区、环筼筜湖片区、鹭江两岸与中山路片区、嘉禾路片区等五大片区的夜景亮灯效果。
  【推出十个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2007年,市城管办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联手确定10个试点住宅小区(思明4个、湖里4个、集美1个、同安1个)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整治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对住宅小区中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餐饮店油烟污染和小区内铁件加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分类治理,其中搬迁关闭2家、整改2家、实施行政处罚7家、取缔1家,制止违章装修行为23起,有效地制止了新建小区装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整顿、规范小区静态交通管理,治理乱停放车辆问题。一是恢复已建停车场的使用功能,其中通过协调湖里公园地下车库恢复停车功能缓解附近的南泰苑小区停车问题;启用前埔南区不夜城地下车库120个停车位;启用芸溪小区未出售的地下车库。二是挖掘潜力提供停车位,其中利用前埔南区小学地块部分改建临时停车场,提供145个车位,协调前埔北区13组团游泳池地块改建为临时停车场,增设车位120个。三是在不影响小区内交通和不占用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小区道路划设临时停车位。四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导向牌,规范小区停车。
  3.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治理占用和封堵消防通道以及占用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依靠区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发出整治通告、上门宣传劝导等形式,敦促违章者自行整改,辅之以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先后对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的140多家商家进行劝导、责令整改。
  【开展市容专项整治】 针对市民反映的龙岩市政府驻厦办周围环境脏乱;会展北区待建工地乱倒土头以及环岛路椰风寨违规经营破坏环岛路环境;莲香里一带车库改变用途、车辆乱停放、油烟扰民;流芳里一带铁路复线建设施工和实施拆迁后未对小区进行围挡,造成安全隐患等,拆除了悦华酒店道路施工遇到的临时搭盖等市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在湖里区、思明区两区开展垃圾落地整治,为两区配备垃圾桶1400个,三轮车30部,垃圾屋100座,在两区建立起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做好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市容保障工作】 在春节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以及台交会、“九八”投洽会、园博会、第四届国际钢琴节、国际海洋周等重大活动以及重要接待前夕开展集中督查,落实城市气氛布置和市容保障。“九八”投洽会前夕,重点加强投洽会及其配套活动的市容巡查与督办。着重督促相关管理单位落实对环岛路沿线灯杆、景观灯的养护,加强对岸线、沙滩的保洁及沿线景点管理。园博会开幕前,重点协调辖区改善园区周边市容环境,对园博园沿路工地包括集灌路杏林村—内茂段进行清理,增设塑钢板围墙、对杏南、杏北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平整园博园北环路空地并进行景观布置。
  【加强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 明确严格控制岛内高立柱、楼宇、屋顶户外广告审批,由规划局对户外广告设置和新建道路广告进行规划,楼宇广告由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方案时同步规划。具体的户外广告设置时,由城管、工商、市政、公路、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会审。截止10月底,共会审户外广告125件。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公益广告设施4处。会同市文明办对思明、同安辖区以及福厦高速公路沿线规划新设公益广告5处,并于“九八”前完成建设。
  【推行建设审批无偿代办服务】 为使重大投资项目快速通过前期审批,又不违规,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动延伸服务功能,推行无偿代办服务,实现“超常规不违规”。中心设立专门代办机构,由代办员协助、指导建设单位整理申办资料,不熟悉办事流程由代办员进行解说,审批过程出现问题由代办员帮助及时补齐资料,对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并做好与审批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避免发生建设单位自身申办材料缺失导致无法正常申办的情况,使建设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好前期手续、尽早开工建设。2007年代办工作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1.代办服务项目增多。2007年共为70个项目提供代办服务130多件次,主要包括环东海域等重点园区项目、湖边花园保障性住房、思明区20所义务教育学校、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工程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
  2.代办质量明显提高。代办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使建设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好前期手续。对于审批时限有特殊要求的代办项目,代办协调小组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签署意见后,代办员据此与中心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采取压缩审批时限、交叉并行审批、提前介入等方式,使项目按进度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代办服务延伸现场。中心向环东海域、五缘湾、湖边水库等14个建设指挥部派驻代办员,将代办服务延伸到现场。同时将这些区域建设项目的信息及时传递到中心,以便中心各部门提前介入,中心根据项目进度适时组织各部门开展现场审批,实行现场收件、现场审批、现场反馈,为工程的开工建设赢得大量时间。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 作为政府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市建设服务管理中心以服务于建设项目为目标,规范审批,加强服务,为项目业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举办业务培训,主动服务业主。近年来,厦门市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有些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报批流程不熟悉,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因自身申办材料缺失导致无法正常申办的情况,直接影响效率。针对这种情况,为提高项目报批人员的业务水平,中心在今6月底至7月中旬对重点工程报件人员进行4期的业务培训。驻中心各部门及中心办公室结合申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开设17个专题进行详细讲解,对项目审批流程、要件作了串联式辅导,内容涵盖建设项目报建、财政审核、消防审核、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用地审核、征地拆迁、供电供水申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10个方面,培训还对报批人员的提问进行现场解答,针对性、互动性较强,对提高申报人员业务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补退件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促进项目报批少走弯路、早日开工建设。
  2.梳理办事指南,规范审批行为。办事指南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做到公开透明,这既是公正的前提,也是效率的保障。为此,中心根据审改办对建设领域的建设局、规划局等职能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批复意见,结合中心运作情况,对办事指南进行重新梳理,梳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的删减;操作程序的相应修改。8月底,在中心办理的67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修改工作全部完成,并正式对外公布实施,梳理后的办事指南更加明晰、可操作性更强。
  3.加强工作沟通,规范受理工作。中心针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如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受理工作,10月18日,中心办公室、市建设与管理局设计处联合召开施工图审查受理工作座谈会,通过座谈会,使施工图审查机构深入、系统地了解中心“一进一出”、“先登记后收件”的收办件制度,达成加强审查管理、加大设计单位违规行这的反馈和处理力度等共识,有利于今后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操作。
  (邹振冈)
  物业管理
  【概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市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共有252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资质企业20家,三级资质企业188家,暂定资质企业40家。共管理近6136.34万平方米的各类物业(其中管理厦门市的各类物业总建筑面积达4975.12万平方米),1034个物业管理小区,约11827栋,近38.86万户,人口约110万人。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近70%。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示范或优秀项目的住宅区130个,其中国家示范项目29个、省级示范项目29个、市级示范72个。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收入总额8.47亿元,上缴税收总额0.53亿元,企业利润总额0.33亿元。由市建设局归集的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余额达5.2亿元。
  【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和检查】 2007年,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组织多次检查。
  1.联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专项检查。配合市消防支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共同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自查,及时报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等部门;会同思明区消防大队、思明区建设局对思明区300多个物业项目的高层楼宇开展地毯式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会同稽查办和区建设局对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共22个项目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开发建设单位逾期未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无资质实施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单位不移交(缴交)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委员不移交资料、物业服务企业装修期间强买强卖、物业服务企业强占业主的店面出租经营等,查出违法违规事项26件,并加强督促整改。岛外的项目因法律适用条款不同,以督促为主;岛内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案件,各街道办均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无资质实施物业管理的案件已通过执法程序执行。(吴雪琳)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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