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机构用户
福建省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新时期实行“收支包干”到“财政大包干”体制
知识类型:
制度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346
专题名称:
新时期实行“收支包干”到“财政大包干”体制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388.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1977年中央对福建省实行“收支包干”另给固定留成5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向下各级分配),超收亿元以下全部留省,超收超过亿元部分中央与省对半分成。当年全省超收0.65亿元(其中,省级0.19亿元)。1978年中央对福建等10个省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体制,办法是以上年度调整后的收入为基数,确定增收分成比例。当年福建省增收分成为75%。县办“五小”企业收入的25%上解中央。当年分成扣除上解后全省分成得2.93亿元(其中,省级1.80亿元)。1979年中央对福建省实行“收支挂钩,定额补助,超收分成”体制。福建省定额补助0.50亿元,超(短)收分成96.75%。当年福建短收1.11亿元,按分成比例计算,中央应承担0.03亿元。为照顾福建困难,中央代省承担0.90亿元,省实际只承担0.18亿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方针。财政预算体制,由过去“一灶吃饭”改为“分灶吃饭、财力分配从过去以“条条”为主转为以“块块”为主。1980年起中央对福建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的财政大包干体制。办法是以1979年收支为基数,收入全留,支出自负,另给定额补助1.50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勘探事业费支出体制上划,中央收回补贴0.53亿元,另中央给省增拨专款0.41亿元,对抵后实补助1.38亿元。1985年起中央对福建省继续实行财政大包干体制,省财政收入范围作了规定。(①1985年新规定省财政收入范围:盐税,建筑税,除17种进口产品以外的海关代征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增长部分上交中央50%),外轮运输收入税,金融保险营业税,省与外商合资经营的企业所得税,行政管理权在省的企业所得税、调节税、资源税、利润和亏损补贴以及工商所得税,省税务局直接管征的企业产品税、营业税,海关罚没收入,省级其他收入。)福建在财政大包干期间省对地、市、县也相应进行过3次较大的财政体制改革,从而促进了福建财政经济的发展。1988年与1978年比较,福建的财政经济几个主要指标的发展速度,均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