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机构用户
福建省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一五”时期实行“划分收支,分类分成,以支定收,一年一变”体制
知识类型:
制度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343
专题名称:
“一五”时期实行“划分收支,分类分成,以支定收,一年一变”体制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386.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1953年1月起,实行自中央财政到乡镇财政的全面财政管理体制。国家预算划分为三级:中央级(包括大区)、省级(包括专署)和县(市)级、(包括省辖市和乡镇财政)。地方收入范围分为:固定收入、固定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三类。固定收入为地方七税(①地方七税为:印花税、利息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地方各级所属企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公债的比例分成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为:农业税、关税、盐税、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所得税、烟酒专卖收入、中央所属企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其中,农业税、商品流通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均作为中央收入,用于调剂省地方财政的不足。省以工商业税、商品流通税的比例分成收入作为用于调剂县(市)财政的收入。调剂办法采取比例分成制。分成数的确定,以使该县(市)预算收入数达到其预算支出数的80%为限,其余20%,由省拨款补足。这个时期福建地方财政的固定比例和调剂比例分成收入共有六种。1953~1957年六税分成比例执行情地方预算收支具体计算办法,按照收支范围和中央的收支预算指标,“以支定收,一年一变”,即以地方预算支出为准,首先用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补,不足的差额再以调剂比例分成收入补足。分成比例一年一定。预算执行结果,如收入超收,支出节余,一般留地方政府支配;如减收超支,也由地方政府自行解决。这个体制执行5年以来,福建省年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并以较快速度增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