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事业费

知识类型: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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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306
专题名称: 民兵事业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360.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专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事业费1950~1955年列中央支出。1956年起福建财政才有民兵事业费开支。1956~1974年列其他支出;1975年单设民兵事业费款级科目。1956~1988年支出总和为2.34亿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总和424.12亿元的0.6%。其中,1956~1973年支出总和为3151万元,年平均支出仅175万元;1974~1979年总和为1.39亿元,年平均支出高达2320万元;1980~1988年支出总和为6309万元,年平均支出降为701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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