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帖捐

知识类型: 税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14
专题名称: 牙帖捐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197.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牙帖捐:是牙税的一种附加,凡领帖从事牙业的人都必须交纳。光绪三十二年(1906)整顿牙税,仿照浙江省的办法,按所在地商品发达的程度,分上中下三等,不仅新请领的牙帖要加捐,就是已领帖的旧牙也一律要按则补捐,发现有隐匿不捐和降等少捐的,给予勒令退帖或罚款五倍的处罚,对于不纳税的“私牙”则杖六十,没收所得收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