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捐

知识类型: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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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09
专题名称: 茶捐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197.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茶捐:是茶税以外按箱或按重量抽收供地方经费的特捐。最早见于光绪元年(1875)闽北的延建邵道,初时税率较轻,大多按箱计征,凡用船运销茶叶每大箱捐钱1文,小箱捐钱0.5文,年额约200余两。崇安县则设关征银,凡经该县兴田关、南关的茶叶,每大箱捐市平银2分,小箱1分,年收茶捐可达1000两。光绪二十九年(1903),建宁府用茶捐充作官医局经费,由于捐收苛扰,遭到茶农和茶商的反对,曾一度废止停征。到宣统元年(1909)筹办官立中学,又重征茶捐,每茶叶一斤捐钱1文,全年约收330余两。其他产茶县份有的也征茶捐,有的只征茶税,不再收茶捐。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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