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矿务归都督府民政部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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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986
事件名称: 民国元年(1912年)矿务归都督府民政部管理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41/001
起始页: 05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元年(1912年)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矿务归都督府民政部管理,继而归实业司主管。民国2年(1913年),行政公署成立,改实业司为实业科,下设矿务段。 省建设厅调查全省开采的矿产有铁、金、铅、银、锡、铜、钼、锰、铝土、萤石等20余种,其中铁矿开采53处、金矿17处、银铅锌矿55处、铜矿8处、钼矿7处、萤石矿2处、铝土矿1处。少数属国营(省营),大部由矿商办及民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从1958年开始的雏形、经历的徘徊和坎坷,以及改革开放后的振兴和特色发展。至1999年底,福建冶金工业已形成钢铁业、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系列,近百种黑色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产品,以及教育、科研、设计、商贸等比较完善的冶金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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