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废钢铁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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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374
事件名称: 1985年8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废钢铁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6/001
起始页: 03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8月20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5年8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废钢铁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省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废钢铁由金属回收公司收购,社会零星、农村废钢铁由供销社收购经营,明确了各方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管理责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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