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福建省一九六三年物资分配体制的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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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315
事件名称: 1963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福建省一九六三年物资分配体制的规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6/001
起始页: 03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3月24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63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福建省一九六三年物资分配体制的规定》。作出本省物资分配和管理分工:国家计委分配的物资(统配物资)由省计委主管分配;国家物资总局及中央各部主管分配的物资(部管物资)由省物资厅和有关厅局主管分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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