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省物资供应局关于物资供应工作的暂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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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295
事件名称: 1955年3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省物资供应局关于物资供应工作的暂行规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6/001
起始页: 035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3月14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55年3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省物资供应局关于物资供应工作的暂行规定》。由省物资供应局负责全省各部门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维修和大修理等所需要的国家统配 (部管)物资及进口物资供应业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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