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廿一日胡国廉致函福建提督提出两条要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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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2616
事件名称: 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廿一日胡国廉致函福建提督提出两条要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243.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廿一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廿一日,胡国廉致函福建提督,提出两条要求:1.福建办矿应准予免税15年;2.不准外国人入股,并详列办矿办法12则。后未见实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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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胡国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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