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西山煤矿主平峒火灾事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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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2597
事件名称: 连城县西山煤矿主平峒火灾事故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148.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3月30日凌晨2点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8年3月30日凌晨2点,西山煤矿主平峒距峒口431米处起火,烧毁木支架、电缆等,着火总长度144米,浓烟及有毒气体随风迅速扩散至各采区工作面,造成7人死亡,1人经抢救脱险,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经调查分析,基本认定这是一起由烟头(或其他明火)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矿井没有执行检身制度,未能制止工人携带烟草与点火物品入井;下井工人没有携带自救器;井上下电话通讯系统不健全;风机反风不及时;矿井没有编制预防灾害措施计划,避灾路线不明确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福建省志·煤炭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时限始于明代,止于1990年底。包括煤炭资源与勘探、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煤矿安全、行业管理、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煤炭专业教育与科研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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