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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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794
机构名称: 福建省司法厅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40/001
起始页: 0140.pdf
前置机构: 福建省司法局
起始时间: 1955年3月

机构描述

福建省司法厅,1955年3月设立。1958年2月,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1959年5月,省司法厅撤销,并入省高级人民法院。1980年3月,重新设立福建省司法局,7月改称为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法制宣传、司法干训、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司法厅下设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主管劳改、劳教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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