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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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647
机构名称: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7/001
起始页: 0248.pdf

机构描述

1999年7月,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获得高职教育资格,同年开始举办高职专科教育,设有法律专业。学院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结合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国家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用性。 2001年初,学院新增设了律师事务、经济法事务、涉外经济与法律事务、民商法律事务等四个专业。 2002年5月,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厦门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开始举办“法律网络本科教育”,学习形式为脱产(学制两年)和业余(学制三年)两种形式。 根据网络远程教育的实际特点,从2003年起,学院的“法律网络本科教育”形式改为以业余班为主,不再举办脱产班。业余班教学组织形式主要为两种:周末教学班(每月集中三个周末时间授课)和集中教学班(每学期各集中12天时间学习)。 为保证“法律网络本科教育”的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2004年,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在教学中改变传统教学方式,主要以课件和网上资源为主,提高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的实际效果,同时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在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及学科前沿的同时,注重学生法学思维的训练和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提升专业素质,既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2005年,学院配有模拟法庭和刑侦法医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12万册,各类法学期刊、社科期刊及其他刊物2万余册。增设行政管理专业。与此同时,继续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设法律专业,学制二年,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的社会从业人员。学院与福建省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协议,联合举办法学专业“专升本”教育。 作为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部门,1995—2005年,学院加强横向联系,拓展办班渠道,承担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任务。在全省15个市、县举办了法律专业证书班,并举办了政法委干部培训班、全省公证员培训班、省主诉检察官培训班等13个专项培训班,并面向社会办短期培训班。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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