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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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646
机构名称: 福建省法学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7/001
起始页: 0239.pdf
起始时间: 1982年9月9日

机构描述

省法学会成立于1982年9月9日。1983年7月,根据中央政法委、国家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编制分配方案的通知》,省编委分配省法学会10个专项编制,计入福建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的总编制。1998年,福建省法学会下设办公室,为处级机构,承担日常工作。2004年2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明确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2005年3月21日,福建省委常委会决定福建省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从原有的政法委领导、司法厅代管转为省级领导联系、政法委代管的体制。2005年9月,省法学会内设办公室、研究部两个正处级机构。 1982年9月、1986年5月、1989年8月、1993年9月、1998年4月和2005年3月,省法学会先后召开了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的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至2005年底,福建省法学会有个人会员1100名,团体会员80个,会员联络组73个。设有学术委员会及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台湾法学、环境与城乡建设法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际法学、劳动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13个专业委员会。设区市除龙岩、南平外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全省基本上形成了以福建省法学会为主导、专业委员会为骨干、设区市法学会为支撑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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