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证员协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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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645
机构名称: 福建省公证员协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7/001
起始页: 0239.pdf
起始时间: 1993年5月21日

机构描述

1993年5月21日,省民政厅批复省公证员协会筹备组,同意成立省公证员协会。6月,省公证员协会在福州举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协会会长、秘书长,通过了《福建省公证员协会章程》、《福建省公证员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福建省公证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福建省公证员协会理事选举办法》。 1998年1月,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修改了协会《章程》、《福建省公证员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证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通过了《福建省第二次公证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4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司法行政系统增加编制的通知》,分配公证员协会3个司法专项编制。 2001年6月,省司法厅批复协会内设会员部、行政部、业务部三个部,并规定了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2007年3月,省公证员协会更名为福建省公证协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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