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造船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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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1020230000119
机构名称: 马尾造船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270.pdf
起始时间: 1866年

机构描述

马尾造船厂始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是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企业。 清同治五年(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出于建设近代海军,奏请朝廷批准在福州马尾创办近代造船厂,并在马尾设立总理船政事务衙门,又称福建船政,作为该厂造船的管理机构。同年十月十七日(1866年12月23日),船政工程全面动工兴建,奠基时厂地增高五尺以防海潮。左宗棠筹办后,不久即调任陕甘总督,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1867年7月18日),由原江西巡抚沈葆桢继任船政大臣,署理船政。 同治七年七月(1868年8月),大部分建筑落成。船政厂、所建成的有:工程处办公所,绘事院、模厂、铸铁厂、船厂(舢舨厂、皮厂、版筑所)、打铁厂、拉铁厂(轧材)、轮机厂(合扰)、水缸厂(锅炉)、钟表厂、帆缆厂、储炮厂、广储所(储材所)、砖灰厂、船槽、船坞,史称十三个厂(即车间),还建有东、西考工所,前、后学堂,艺圃,占地面积400余亩,规模宏大,工人人数达二三千人,又有艺徒八九百人叫“健丁”。设备齐全,为远东地区近代大型造船工厂。以后继有扩并。 光绪元年十二月初四(1875年12月31日),打铁厂归并拉铁厂,改建为铁胁厂,以建造铁骨船。 光绪十年七月初四(1884年8月23日),中法甲申马江海战爆发,法国停泊闽江的战舰向中国舰队开火,翌日法舰朝马尾船政厂发射28公斤重型榴弹炮,各厂(车间)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最甚者是合拢厂、砖灰厂和绘事院。 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派人与船政大臣裴荫森联系,委托船政负责从福建至台湾敷设海底电缆全部工程。当时,船政把炮艇飞策号改装为水线船,7月动工敷设,于9月完工,10月11日投入营运。全长117海里。这就是船政开创海峡“电信丝路”之称。也是船政为中国近代化立下的又一大功。 光绪十二年(1886年),船政由留欧学生指导建立了鱼雷厂,第一次依靠本国技术力量建造鱼雷。光绪十四年(1888年),船政大臣裴荫森提出兴建船坞计划,坞址选在马尾罗星塔下的青洲。动工后,因经费支绌,延至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1896年5月11日)才竣工。该坞采用石砌,坞口临闽江,坞口潮平深10米余,坞身长128米,宽33.5米,深9.3米,附设有抽水机厂,机器厂,水手房等,能容纳当时国内最大战舰7335吨的定远号和镇远号入坞。该坞建成后,曾修理过中外的各式兵、商船。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船政已拥有试验钢材设备及各种机床设备达569台架,动力设备增加,已具备机械制造能力。由于清廷对造船工业不重视而锐减拨款,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停办船政。从此,结束了作为中国近代舰船工业主要基地的地位。 清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海军部派刘冠雄赴闽调查船政,认为“该厂尚属可用”,但清政府面临崩溃,已无力恢复。 民国元年(1912年)1月,船政归福建都督节制(省辖),改称福州船政局。民国2年,福州船政局归属海军部管辖。民国4年,由海军专业毕业生陈兆锵任局长,这一时期,厂务略有振作,除筹办飞潜学校之外,还设立飞机工程处。 民国15年(1926年)5月,福州船政局改名为海军马尾造船所,该所飞机工程处至民国19年12月先后制造各式水上飞机15架(第15、16架只加工制造部件,合并后由江南造船所总装合拢)后并入海军江南造船所。民国24年春,在英商废船坞旧址兴建二号船坞,于翌年3月31日竣工,坞长375英尺(114.3米),上向宽61英尺(18.6米),下向宽44英尺(13.4米),深14英尺(4.3米),能承修3000吨级船舶。 民国27年(1938年)6月12日,日本飞机多架空袭马尾,造船所铸铁车间被毁,其它车间都有损坏。民国29年,马尾造船所在南平峡阳镇设后方办事处,将发电机、蒸汽机、锯机以及各种机床设备拆迁至峡阳。同年1月,日机再次轰炸马尾,造船所厂房多数遭到严重破坏,只有轮机厂、绘事院、铁胁厂、钟楼损坏较小。民国30年4月和民国33年8月,福州两次沦陷,日军大肆掠劫机件物资。民国34年5月19日,日军撤退前又把马尾造船所的发电厂、拉铁厂、青洲船坞炸毁。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6年,南平峡阳的机器设备运回马尾,又接受日本赔偿的机器43台。民国36年8月正式恢复马尾造船所,张传钊任所长,他力图将该所作为海军舰艇修配厂,但无所成。民国38年8月,国民党政府派军队将能够拆迁的机器设备运往台湾左营,至此历经劫难的马尾造船所仅存断壁颓垣,一片废墟。 1949年8月16日,马尾解放,不久,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海军马尾造船所。 1954年4月,马尾造船所改称福州军区后勤部船管处修船一厂,并迁入马尾造船所原址,全面恢复生产。 1958年6月,福州军区后勤部修船一厂移归福建省交通厅,同时,福州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并入,改称福建省交通厅福州航运管理局马尾造船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停滞不前,处于瘫痪状态。 1966年8月15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水产局所属琯头水产造船厂移交给马尾造船厂,成为该厂琯头分厂。1968年9月30日,福州军区对福州“支左”任务重新分工,由海军福建基地后勤部派员进驻马尾造船厂。10月9日,成立福建省航运管理局马尾造船厂革命委员会,由军代表岑杰任主任。 1969年,马尾造船厂归属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交通局直辖。当年,琯头分厂的人员及设备全部并入。翌年,上游船舶修造厂第三车间人员也并入马尾造船厂。 1972年下半年,马尾造船厂的造船任务纳入六机部计划,统一分配计划内物资,成为六机部协作厂。70年代末,马尾造船厂已具备批量建造5000吨级船舶的生产能力。 1981年1月,马尾造船厂复归福建省航运管理局领导。 1983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成立后,马尾造船厂成为其主要骨干企业,是年该厂与江南造船厂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引进先进的建造技术和管理经验。同年该厂建立CAD/CAM工作站,使用电子计算机辅助工程产品设计、绘图,并在江海直达5000吨货船用CAD/CAM进行的线型三向光顺。1986年,马尾造船厂被国家经委评为“六五”期间全国技术进步先进单位和全国第四次技术进步会技术进步(单项奖)优秀企业。 “七五”计划时期,国内外造船业竞争日趋激烈。1987~1990年,工厂更加重视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至1990年,马尾造船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065万元,净值1559万元。全厂在册职工人数1936人,其中工人1588人,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195人。 1985年至“七五”计划时期,马尾造船厂获得多项荣誉,主要有:198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命名马尾造船厂为企业管理优秀单位;1989年省质协授予该厂1988年推行TQC良好企业称号;198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马尾造船厂为1989年度省级先进企业;1990年,省政府授予该厂为1990年度福建省“双增双节”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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