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霖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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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唯一号: 130030020230006244
人物姓名: 林万霖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2/001
起始页: 0405.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54
卒年: 1997
籍贯: 福建省福清市

传略

林万霖(1954.8—1997.5),福建省福清市人,1972年12月入伍,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参加公安工作后,先后立集体三等功15次,获各种荣誉称号8次。1997年5月21日,在追捕持枪歹徒时,英勇牺牲。 1997年5月21日晚,为侦破一起冒充警察人室抢劫的特大恶性案件,林万霖带领1名侦查员到融城渔市街卡拉0K厅收集查证情报线索。9时10分许,4名持枪歹徒冲了进来,其中1名歹徒开枪打伤群众。林万霖大喝一声:“不许动,不许开枪!”同时欲伸手掏枪。此时,3名歹徒把枪口对准林万霖,其中1名歹徒扣动扳机,开枪击中他的右臂。林万霖忍着剧痛站起来,扑向歹徒。歹徒又向林万霖连开两枪,分别击中他的左肩胛骨和左颊部。林万霖身负重伤几乎支持不住,眼见歹徒行凶后仓皇逃窜,林万霖一跃而起,冲了出去,跑下26级台阶,拐过三道弯,奋力追赶。4名歹徒见林万霖紧追不舍,又用来福枪向林万霖射击。林万霖腰部和右腿动脉中弹,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1997年12月10日,公安部追授林万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998年4月30日,省政府追认林万霖为革命烈士。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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