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福建省电信网号码资源占用费标准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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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30004009
图表名称: 2005年福建省电信网号码资源占用费标准
起始页: 0282.pdf
结束页: 0282.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C812
关键词: 福建省 电信 移动通信

附注

1.移动通信网占用的码号资源按照实际占用的H.进行收费;电信业务经营者分配给专用 电信网的码号资源按照12元/年.百层号.本地网收取。 2.公益性短号码免收码号资源占用费,包括110、119、120、122、123系列(后两位数为 00 -99)。 3.信令点编码和数据通信网码号资源暂不收费。 4.400、600、700、800等智能网业务号码暂不收费。 5. 114、117、121、106系列(后一位数为0~9)、长途过网号的码号资源暂不收费。 6.非固定电话网短号码资源占用费按照固定电话网短号码收费标准收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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