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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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30003862
图表名称: 2004年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起始页: 0097.pdf
结束页: 0097.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其他题名: (2004年1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
分类号: F726
关键词: 福建省 电价 电网销售

附注

说明:1.除农业、电石、化肥、农药、氯碱、电解铝、煤炭生产用电外,均含三峡基金每千瓦时0.007元;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020元;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008元,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0.010元,商业用电每千瓦时0.015元。 2.趸售用电不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3.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7元执行;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0元执行。 4.表列化肥、农药、煤炭、电石、氯碱、电解铝生产用电均为优惠电量的电价,超过核定优惠电量的,执行统一的分类用电价格。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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