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培训情况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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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20002534
图表名称: 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培训情况表
起始页: 0242.pdf
结束页: 0242.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32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政干部 训练班

内容

期数 时间 人数 对象 主要内容 地点 第 期 1957年 150 地、市民政干部,区、镇 教养院干部,重点街道 办事处民政干部等 1. 宪法; 2. 苏共党史9-11章; 3. 目前形势与任务; 4. 民政工作业务知识与方 针、政策。 福州市仓山区 第 期 1960年6月25日 至9月25日 70 地、市、县民政干部和 公社专职或兼职民政 干部 1. 第六次全国民政会议精 神; 2. 民政业务。 福州市仓山区 第 期 1962年4月 32 省厅党员科级干部;厅 属单位党员正、副场 长、院长;专署民政局 党员副局长;县民政科 党员正、副科长 1. 党章; 2. 修改党章报告; 3.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的问题; 4.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5. 人民公社60条修正草案 等。 福州市仓山区 第 四 期 1979年10月9日 至11月12日 73 各地、市、县民政局正 副局长和科员 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及业务 知识等。 福州市八一服务社 第 五 期 1981年2月21日 至5月15日 65 1. 各地、市、县民政局 科级以上干部 2. 较大的民政企业、事 业单位负责人 1. 新时期总路线总任务; 2. 法律知识; 3. 社会救济业务; 4. 优抚业务; 5. 复员安置业务; 6. 民政工作业务等。 福州市新店乡战坂村 第 期 1985年3月20日 至6月20日 60 各地、市民政局正、副 科长; 各县(市)民政局正、副 局长 1.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决 议; 2. 各项民政业务; 3. 有关法律知识; 4. 行政领导与管理、企业管 理与信息、新技术革命与发 展趋势等。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

附注

注:第四、五、六3期,系“文革”后的第一、二、三期。其中第四期(即文革后一期)是省民政局自己培训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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