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临时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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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656
颗粒名称: (五)省临时参议会
分类号: D693.22
页数: 2
页码: 464-465
摘要: 本介绍了福建省临时参议会的设立、职责、组成和运作情况。临时参议会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立的过渡性地方咨询机构,其职责包括议决省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针、对省政兴革提出建议、听取省政府施政报告、向省政府提出询问等。参议员由国民党县市党部和重要团体遴选,任期一年。参议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每次会期两周。福建省临时参议会设在临时省会永安,先后举行了两届。
关键词: 福建省 代议机构 参议会

内容

省临时参议会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立的过渡性地方咨询机构。1938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法定职责是:1.议决省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针,2.对省政兴革提出建议,3.听取省政府施政报告,4.向省政府提出询问,5.选举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行政院明文规定:“省临时参议会对于省政,仅立于赞襄地位,一切责任均应由省政府负之。”参议员名额,县市各1名,文化经济团体占总额4/10。县市人选由国民党县党部遴选具有本省籍贯、年满25岁、曾受中等教育并服务2年以上的人,团体人选由国民党省党部遴选曾在省重要团体服务2年以上的人,各提出一倍人选,层报国防最高会议决定,任期1年。省临时参议会设正副议长、驻会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和秘书长。正副议长由行政院就各省参议员中遴选,提请最高国防会议决定。驻会委员会为参议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由议员互推,任务限于听取省政府各项报告及参议会决议案实施经过。审查委员会分为普通及特种两种。普通又分为审查民政、自治、保安议案的第一审查委员会,审查财政、经济、建设议案的第二审查委员会,审查教育、文化议案的第三审查委员会。特种委员会是临时组织,主要审查普通审查委员会不能审查的特殊议案。秘书处由国民政府简派秘书长1人,议长派秘书1~2人组成,下设议事、总务两组,办理参议会一切事务。参议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每次会期2周。
  福建省临时参议会设在临时省会永安,先后举行2届10次大会。自1939年5月至1943年6月为第一届,自1943年7月至1946年3月为第二届。
  福建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由35人组成,共举行6次大会,成立决议案270余件。
  议长郑祖荫
  副议长陈培锟(1940年8月由林学渊接任,1941年11月由林希谦接任)
  参议员 王梅惠 王怀晋 江醒英 黄赵 林惠璿 罗超 宋开宗
  真尧恭 叶慕贤 方如玉 李爱黄 陈维垣 林步堂 郑玉书 林学渊 陈修祖
  郭薰风 卢智锟 袁国钦 康绍周 雷寿彭 林炳康 林希谦 王世静
  李黎洲 丁得义 谢东山 林景润 察鼎常 林仲易 曾建平 侯西反
  石磊
  候补 陈文翰 吴春华 张裕光 郭公木 陈村牧 高连魁 朱培璜 张福滨 黄诰
  曾文墨 汤永年 连茹 吴兆枚 赖维勋 钟国珍 张赖愚
  李伟夫 李汉森(因议员在任期内出缺,已由前12名候补议员递补)
  秘书长 戴仲玉
  第一次大会于1939年5月15日至2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28年度重要施政方针案》,审议提案94件,选举雷寿彭、石磊、丁得义、康绍周、卢智锟、郭薰风、陈修祖为驻会委员。第二次大会于1940年1月15日至2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29年度施政方针案》,审议提案91件,成立地方自治期成会并发表宣言,选举石磊、林学渊、康绍周、丁得义、张裕光、卢智锟、雷寿彭为驻会委员。第三次大会于1940年9月15日至28日举行,选举雷寿彭、石磊、郭公木、真尧恭、叶慕贤、张裕光、康绍周为驻会委员。1940年11月以通讯方式选举石磊、李黎洲、康绍周为福建省出席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第四次大会于1941年3月15日到2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府《30年度施政方针案》,选举雷寿彭、郭公木、林步堂、叶慕贤、张裕光、丁得义、郭薰风为驻会委员。第五次大会于1941年11月15日至2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31年度施政方针案》,选举雷寿彭、陈维垣、林步堂、郭公木、张福滨、丁得义、叶慕贤为驻会委员。第六次大会于1942年5月1日至14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施政报告》,选举江庸、康绍周、王世颖、胡兆祥、石磊为福建省出席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福建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由38人组成,共举行4次大会,成立决议案138件。
  议长 郑祖荫
  副议长 林希谦(1945年6月代议长)
  参议员 王孝泉 黄谦若 陈皋 王怀晋 郑履端 刘超岑 叶慕贤 宋开宗
  黄哲真 陈维垣 陈村牧 方如玉 郭薰风 高连魁 翁赞平 黄诰
  王世静 陈永康 林炳康 曹挺光 邱长康 林景润 颜子俊 李爱黄
  卢智锟 胡梦洲 真尧恭 郭公木 许士 张述 候西反 郑玉书
  胡好 林谋盛 黄素云 陈济民
  候补 林步堂 蔡鼎常 苏师颖 黄光羲 陈文成 邱瘦鹤 陈达元 张承藻
  郭骥飞 卢新铭 李仕铨 陈调农 丁梅薰 魏锡滋 苏儒善 陈家添
  李大鹂 刘成灿(因议员在任期内出缺,已由前6名候补议员递补)
  第一次大会于1943年7月1日至14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施政报告》,审议提案105件,选举翁赞平、曹挺光、黄诰、邱长康、张述、高连魁、许士为驻会委员。第二次大会于1944年4月15日至2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施政报告》、审议提案96件,选举陈维垣、宋开宗、邓超岑、高连魁、黄诰、林炳康、方如玉为驻会委员。第三次大会于1944年12月11日至24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施政报告》,选举李黎洲、石磊、康绍周、李玉钰、黄哲真、林学渊、叶道渊、梁龙光为福建省出席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选举曹挺光、卢智锟、邓超岑、黄诘、陈维垣、宋开宗、张述为驻会委员。第四次大会于1945年6月25日至7月8日举行,审议福建省政府《施政报告》,选举黄诰、曹挺光、邓超岑、宋开宗、林步堂、邱瘦鹤、卢智锟为驻会委员。
  从职权上看,省临时参议会不是立法机关,不是民意机关,不过是掩饰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工具而已。但是省临时参议会也曾就物价、征兵、粮食、财政、教育等项提出过一些重要意见,其中尤以粮食问题最为尖锐。福建是缺粮地区,省政府为操纵民食,开辟财源,设置公沽总局买卖粮食,攫取超额利润,造成严重粮荒,群情激愤。在一届一次大会上,参议员列举大量事实抨击公沽之弊,省政府借故逮捕了参议员丁得义、王梅惠,形成僵局,全国罕见。至三次大会期间,省政府又把田赋改征实物办法作为例行事务送请查照,参议员林希谦提出以事业政府重要施政方针,依法应在实施前提交大会议决,受到社会极大关注。直到五次大会前夕,省政府才函复决定于年内撤销公沽局,恢复粮商营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930至1998年,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机构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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