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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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7219
颗粒名称: 一、走私烟查处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3
页码: 272-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面对台湾、毗邻港澳,海岸线长达3300公里,是走私高发区之一。1987年以前,福建省查获的走私卷烟每年仅有数千件。但在1988年卷烟零售价放开后,卷烟走私活动逐渐猖獗。为了打击走私活动,当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海上抓捕、陆上查缉等。1990年至1993年,省烟草专卖局与其他部门共查获走私卷烟逾23万件。
关键词: 烟草专卖 走私 烟查处

内容

福建省面对台湾,毗邻港澳,海岸线长达3300公里,是走私高发区之一。1987年以前,福建省查获的走私卷烟每年仅有数千件。最大的一起卷烟走私案是1987年12月7日,厦门海关缉私队在海军等单位协助下,抓获龙号走私船,查获走私红双喜牌卷烟2836件,价值400万元。1988年4月,福建省卷烟零售价放开后,进口卷烟价格提高,卷烟走私活动逐渐猖獗。下半年,一些不明国籍的500~1000吨卷烟走私船(走私母船)在领海线附近游弋。陆上走私分子用对讲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与走私母船取得联系后,雇用50吨以下渔船按约定的暗语或信物前往接头取货,尔后直接运回岸边卸货或至近海再用小舢舨驳运,分散上岸,运往窝点。11月16日,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于涵江安伦村侦破一走私窝点,查获该市兴发公司与福州海关驻莆田办事处副主任勾结走私的剑牌卷烟1100多件。是年,全省查获走私卷烟达26000余件。
  为了集中打击卷烟走私活动,1989年1月7日夜,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全省9个地、市的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共出动7417人,对走私贩私窝点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共查获走私卷烟2426件,价值400万元。省烟草专卖局和沿海市、县烟草部门深入调查摸底,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打击措施,先后向省政府报送反映卷烟走私情况的呈阅件和《关于进一步打击外烟走私活动的紧急请示》。各执法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密切配合,进行海上抓捕、陆上查缉。厦门海关缉私部门根据海上卷烟走私组织严密,行动隐蔽、分散的特点,加强反走私的情报工作,在公安、边防、海军观通站等单位配合下,不断派出缉私小分队,采取近海拦截、岸边设伏,仅下半年就抓获18艘走私渔船,没收走私卷烟9715件。长乐县烟草专卖局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与走私犯罪分子顽强搏斗,一举查获走私进口卷烟400件,价值100多万元,并捕获走私分子10人。当年,全省共查获走私卷烟50000余件,并惩处了一批走私犯罪分子。
  1990年,卷烟走私活动愈演愈烈,走私外烟充斥沿海市场,并大量向内地扩散。省烟草专卖局与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加强打击的措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协同有关力量打击走私和贩私外烟活动会议纪要》,发动全省进一步开展打击卷烟走私贩私活动。2月,漳浦县边防大队在六鳌海区查获一艘走私船,没收良友、黑猫等外烟1647件,价值151.6万元。上半年,霞浦县缉私队、公安部门先后在闽东海面缉获香港走私船琳格号和利发号,缴获各种走私外烟6063件,价值850万元,并罚款50万元。8月,福州市烟草专卖局配合公安武警800多人,对走私贩私严重的福清县新厝乡9个自然村进行包围搜查,一举查获走私外烟5000多件。是年,全省查获的走私卷烟增至137500多件。为减少走私卷烟对本省烟草市场的冲击,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协调和疏导工作,使协办单位主动将查获的走私卷烟交给当地烟草公司收购。1990年,全省烟草系统共收购走私进口卷烟110000多件,其中70000多件调往省外销售。
  1991年5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6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海关总署、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省政府专门召开市长、专员会议,部署打击走私工作,并成立打击卷烟走私、整顿烟草市场协调小组,各地(市)、县(市)也相应成立协调小组,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国务院“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的方针,以海关、边防、渔政等部门为主,进行“海上抓,岸边堵”;以工商、公安、烟草等部门为主,进行“陆上查,市场管”,严把关口,堵绝走私卷烟内流。各地组织有关部门的力量,联合行动,对走私的重点海区、走私卷烟的窝点和集散地,不停顿地进行打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月25日~6月7日,罗源县打击走私办公室与边防、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在海上抓获台湾、菲律宾走私船6艘,缴获各种走私卷烟7545件,没收已出售的走私烟款台币136万元、美金15万元。石狮市烟草专卖局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一年内先后查获走私烟9403件,价值1158万元。全年各部门共查获走私卷烟227500余件,价值3亿多元。
  1991年,福建省卷烟走私活动猖獗,规模大,宁德地区上半年缉获台湾圣宝号等3艘走私船,船上运载走私卷烟达25000余件(含部分卖掉的),数量之多为以往所罕见。平潭县渔政船截获的巴拿马“慈航”号走私船,既走私外烟,又走私境外生产的假冒国产名烟。船上除日本制造的“七星”牌卷烟5000余件外,还有假冒云南玉溪卷烟厂出产的“阿诗玛”、“红塔山”牌卷烟3500余件。还出现以暴力抗拒缉私案件。
  1992年1月6日,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工作的通知》。沿海各地针对春节前走私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集中力量进行海上打击,接连查获了几起走私大案。如1月12日,罗源县打击走私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缉获了台湾走私分子雇用的洪都拉斯“永航”6号货船,缴获走私外烟1650件和已出售的走私烟款人民币574.95万元、美金4万元;2月,连江县公安局缉私队在泉州湾海面捕获一艘走私船,查获境外生产的假冒云南玉溪卷烟厂的名烟红塔山牌卷烟4881件;5月14日,石狮市边防大队缉私队在晋江深沪海面抓获4艘走私机帆船,没收境外生产的假冒上海卷烟厂的名烟中华牌卷烟762件。以上假冒卷烟均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监督下及时销毁。与此同时,工商、公安、烟草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烟草市场整顿和交通检查,打击非法贩运和销售走私烟的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全年各部门共没收走私卷烟182656件。1993年,烟草部门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同,加强海上抓、陆上查,迫使走私贩私活动不得不有所收敛,一年内仅查获走私卷烟43621件,比前几年明显减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烟草志

《福建省志·烟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全方位记述了福建省烟草业发展的情况。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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