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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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759
颗粒名称: 一、物资管理
分类号: F251
页数: 2
页码: 456-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冶金行业在物资管理方面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从成立供销处开始,逐步建立了物资供应和销售的专门机构。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一计划安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福建冶金行业的物资管理由供销处负责,包括物资计划申请、供应、调剂和监督等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福建冶金行业的物资管理逐渐转向市场化,企业开始向市场采购所需物资,并实行供应经营型管理。总之,福建冶金行业在物资管理方面不断适应市场变化,推动行业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工业 营销管理 物资管理

内容

1958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局成立供销处,同年,改为福建省冶金工业厅供销处,并在北京、上海设立办事处。供销处下设福州仓库、顺昌中转仓库。供销处行政管理职能是: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基建、生产计划量,根据消耗定额换算成物资消耗量,上报所需生产、基建物资及设备申请计划,并分别进行分类汇总、平衡。部管物资向冶金部提出申请,省管物资向福建省计委提出申请。部、省下达的物资计划指标订货后分配给企业使用,组织企业做好物资指标供应的落实,调剂系统内生产、基建物资的平衡,检查监督调拨物资的落实使用。企业则成立对口供销科,按生产计划进行物资供应定额管理。
  1959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厅撤销供销处,成立省冶金工业厅供销局。供销局除承担冶金物资管理职能外,还统一负责调剂补充全省冶金基建、生产物资。供销局将大宗物资直接订货给重点企业,直达供应,货款直接结算。部分物资由供销局订货入库,根据企业基建、生产的实际需要,按行政计划管理渠道拨给。
  1962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并入福建省重工业厅,厅设供销局,继续管理省属冶金企业的物资供应。“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管理部门受到严重冲击,部分管理人员下放农村。1967年,设在上海、北京的办事处被撤销。1970年,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重工业厅设立后勤组,负责冶金物资管理。1974年,上海办事处重新恢复工作。1975年,恢复成立的福建省冶金局设供销处,管理冶金生产物资,并统一负责协作调剂缺口。基建物资划由基建处管理,根据批准基建项目的投资金额,按福建省规定的万元物资定额,进行申请、供应、核销。
  1978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物资管理机构无法适应冶金工业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当年10月,福建省冶金工业局将局供销处改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供销公司,保留供销处牌子。次年2月,福建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福建省冶金工业供销公司,原事业编制改为独立核算企业编制,增加人员编制,经营活动的重点是解决系统内企业生产物资缺口。供销公司业务范围:负责全省冶金企业生产所需的原燃料、设备配套计划及申请,包括非冶金行业冶金部管物资的申请、分配、订货、调剂;安排全省冶金工矿备品配件的生产、分配、订货;监督冶金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负责全省冶金企业产品、半成品、副产品销售及运输管理;负责开展全省冶金企业物资管理“学大庆”活动,开展清仓查库,原燃材料的节约挖潜、回收利用,做好企业消耗定额管理;负责福州、顺昌、邵武仓库管理。公司管理的物资有:钢材、生铁、有色金属、煤炭、水泥、木材、汽车、化工产品、火工产品、设备、备品配件、冶金炉料等。1980年后,随着国家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指令性生产物资分配逐年减少,指导性计划产品所需生产物资引导企业自行市场采购量逐年增大。1987年10月,经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批准,福建省冶金工业供销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更名为福建省冶金工贸公司,次年,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供运处。1991年,国家取消物资的计划分配,企业向市场采购所需生产物资,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供运处的管理职能,由计划经济的物资管理模式,转向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学习邯郸钢铁厂等企业物资管理经验,实行招标采购,企业的物资管理,由纯生产供应型转变为供应经营型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从1958年开始的雏形、经历的徘徊和坎坷,以及改革开放后的振兴和特色发展。至1999年底,福建冶金工业已形成钢铁业、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系列,近百种黑色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产品,以及教育、科研、设计、商贸等比较完善的冶金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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