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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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750
颗粒名称: 四、资产管理
分类号: F20
页数: 2
页码: 440-4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负责固定资产调拨、报废审批及监督。固定资金来源包括利润、专项基金和贷款。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包括评定标准、会计核算管理、折旧提取和大修理基金提取。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和分类进行核算,计提折旧和提取大修理基金。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工业 资产管理

内容

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福建省省属冶金企业的固定资产调拨、报废审批以及监督,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两方面。
  (一)固定资金来源
  1983年以前,福建省冶金企业的固定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拨款。1983年后,固定资金来源主要靠企业留用的利润和提留的专项基金。一是企业按规定提取更新改造资金,其中:冶炼、耐火、焦化企业称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矿山企业称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二是国家专项拨款;三是企业按规定留用的利润;四是少量国家拨改贷投资。1993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后,按照实际情况,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企业提取的折旧和企业的积累或贷款负债,有现金就可以购置。
  (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1.评定标准
  1993年以前,使用期在1年以上,小型企业单项价值在500元以上,大中型企业单项价值在800元以上,具备这两个条件的资产为固定资产。1993年以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会计核算管理
  福建省冶金企业按国家所规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以及台帐,按分类提折率,计提折旧;办理基建、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核算。
  3.折旧提取
  福建省冶金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国家财务制度统一规定进行计提。在1993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两则》)以前,企业基本上实行综合折旧率进行计提折旧。矿山企业实行提取维简费的办法进行计提。以后,各冶金企业按照《两则》规定实行分类折旧率,按不同类别,不同比率,或根据需要实行加速折旧。矿山仍实行提取维简费的办法。
  4.大修理基金提取
  1965年前,福建省冶金企业按照综合提存率提取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全部归企业使用。1965年,国家停止提取大修理基金,规定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年产品成本。1974年,国家恢复执行企业提取大修基金的规定。1993年,执行《两则》以后,大修理基金结余转入“资本公积金”科目,不再提取大修理基金,大修理费用直接记入产品成本。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从1958年开始的雏形、经历的徘徊和坎坷,以及改革开放后的振兴和特色发展。至1999年底,福建冶金工业已形成钢铁业、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系列,近百种黑色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产品,以及教育、科研、设计、商贸等比较完善的冶金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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