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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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73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安全管理
分类号: X92
页数: 15
页码: 411-4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冶金工业中安全管理的情况,介绍了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技术装备和工业卫生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工业 安全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冶金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工作没有设立专职部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简陋,工人生产作业环境差,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简称“三大规程”);冶金工业部制定《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福建省冶金企业在执行这些规程中,逐步制定工人岗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大炼钢铁运动期间,各项管理未进入正常轨道。“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法规遭到批判或破坏,安全管理工作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人身伤亡事故严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冶金企业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得到恢复,并逐步完善,但安全管理还是停留在直观的、事故后的“亡羊补牢”的经验型方法上。进入80年代,在改革开放中,福建冶金工业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逐步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和电子化,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大为减少。1985年,福建冶金企业贯彻国家在鞍山钢铁公司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安全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以厂(矿)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党(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组织)、政(企业行政)、工(企业工会)、团(企业中的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1988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制定《福建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冶金尘肺病防治办法》。1990年1月,省冶金工业厅制定《安全教育统计台账》、《特种作业人员统计台账》、《事故隐患及整改登记台账》等16种台账、卡片、报表及档案制度,颁发给各企业实施,促进福建冶金企业安全教育、事故隐患的检查整改和安全措施计划的编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1990年,福州钢管厂、南平铝厂、三明钢铁厂二轧厂、赛岐铁合金厂等企业被福建省经济委员会授予全省工业交通系统推广应用安全现代科学管理的先进单位。90年代,全省冶金系统年千人死亡率控制在省先进级考核指标之内。1991年1月3日至1994年3月31日,三明钢铁厂连续1183天无工伤死亡事故发生。1995年,福建冶金企业仅工伤死亡1人,年千人死亡率为0.021,荣获冶金部华东片安全生产优胜红旗。至1997年,福建潘洛铁矿连续23年无工伤死亡事故,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被冶金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4次。
  1970~1997年福建省冶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统计见表6-10。
  一、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福建冶金企业自主抓安全生产。1958年2月,三明钢铁厂始建安全技术科,科室配员4人,下设煤气防护站9人,工业卫生组5人。1959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厅设安全技术处,负责全省冶金系统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I960年,三明钢铁厂安全技术科配备人员7人,各生产车间配安全人员1~3人。1962年6月,省冶金工业厅等单位调整合并设立福建省重工业厅,安全工作划归冶金处、劳动工资处等部门分管。“文化大革命”初期,省冶金安全工作划入行政组管理;大部分企业安全工作划归生产指挥组或生产组管理。1972年9月,南平铝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生产科分管安全工作,并配有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全厂6个车间都成立安全生产小组,85个生产班组选配生产安全员。1973年1月,三明钢铁厂成立安全委员会。1975年,南平铝厂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197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后,省冶金工业厅安全工作归口劳动工资处管理。1981年6月,南平铝厂成立安全科。同年10月,三明钢铁厂成立安全处,与劳动工资处合署办公。1982年3月,该厂安全处与劳动工资处正式分开,当年安全处专职人员6人。1985年,国家在鞍山钢铁公司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福建省冶金工业厅规定,凡800人以上的冶金企业要设置安全环保机构,500~800人的单位可根据生产特点自行确定,各企业要按职工总数的3‰~5‰配备专职安全干部;车间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各企业建立以厂(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形成三级安全生产保障网络。建立全员、全面、全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1986年5月,福建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增设安全处。同年11月20日,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该总公司领导任正副主任委员,钢铁处、有色处、矿山公司、拆船公司、计划处、经管处、科技处、供销公司、办公室、政治处、工会等负责人任委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省属冶金企业和大部分地、市、县冶金企业普遍成立以厂(矿)长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充实成员,建立健全安全机构,从厂(矿)部、车间、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干部,组织起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工会组织设置劳动保护部门,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施情况作检查监督;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1989年,福建省重点冶金骨干企业和福州市属冶金企业创建安全合格班组覆盖面达85%以上,达标率为60%。赛岐铁合金厂冶炼一车间四班和漳州石墨电极厂装出炉班等4个班组被省总工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称号。随着劳动力组织优化组合的推广应用,福建省冶金企业中青年工人占职工总数60%。1991年,省冶金工业厅共青团组织与安全处牵头召集三明钢铁厂、南平铝厂、潘洛铁矿、连城锰矿、龙岩钢铁厂、赛岐铁合金厂等6家重点冶金骨干企业,开展“青年安全生产杯”竞赛活动。成立竞赛指导委员会,下设组织委员会,并制订“青安杯”竞赛方案。1992年起,参加单位扩大到18家。年满30周岁以下的青年工人全员参加。1991年11月,省冶金工业厅在全省冶金系统颁发《福建省冶金系统安全监察暂行规定》。1992年10月,省冶金工业厅根据《福建省冶金系统安全监察员暂行规定》,在本系统内聘任23位安全干部为福建省冶金系统安全监察员。至1997年,全省冶金企业在改革中,无论机构如何变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始终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车间、采区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配有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管理网络,保证了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责任制
  50年代,福建省冶金企业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建立生产责任制、技术责任制时,相应地建立安全责任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当作“管、卡、压”受到批判,安全生产责任制被废止。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冶金企业继续坚持“安全第一”方针。进入80年代,企业实行厂(矿)长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也随着实行正职主管、副职分管的责任制。1982年,国务院颁发《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后,全省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除接受省冶金工业厅管理外,还接受地方劳动部门的监察和综合管理,接受工会组织的群众性监督;在工业卫生、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等方面还要接受卫生、公安部门的指导,形成“国家监察(劳动部门)、行政管理(产业主管部门)、群众监督(工会组织)”的安全管理体制。各企业坚持安全工作第一领导负责制,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由企业行政领导的正职任主任,副职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车间、工段的安全都由正职行政负责人负主要责任。1985年9月,省冶金工业厅在龙岩市召开全省冶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鞍山钢铁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现场会和冶金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冶金企业继续执行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负责制;实行全部、全过程、全员安全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厂,即严密的制度、严格的考核、严肃的纪律;坚持现代化管理方法,狠抓预防措施;应用现代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提出了“三消灭、二延长、一降低、一提高”的安全总目标,即消灭重大伤亡事故、消灭重大设备事故、消灭重大火灾事故;延长矽肺病发病工龄、延长矽肺病人寿命;降低千人负伤率;提高粉尘浓度合格率。会后,各企业、车间、工段、班组围绕总目标,制订包保方案。1985年下半年,针对本省冶金车辆运输交通事故多的问题,省冶金工业厅发出(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潘洛铁矿针对矿山雾大雨频、路陡弯急、车多型杂、点散面广的难点,制订了生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全矿驾驶人员开展争创“三个一”活动,即“一个文明驾驶员,一个文明驾驶班、一台文明车”;制订安全行车责任制度,对车辆计划保修,分批分期进行检审,保持机械性能良好;在矿区、生活区整修路标和安全警句牌,设置监督员,制定流动检查等制度,制止事故发生,受到龙岩地区、漳平县的表彰。1987年7月始,三明钢铁厂制定了事故为零的安全管理目标,实行安全生产挂牌制度,每月考评一次。根据各分厂、车间单位安全生产优、良、差、劣情况,分别挂上绿、红、黄、黑不同颜色的考核牌子,激发职工安全意识。潘洛铁矿、连城锰矿、龙岩钢铁厂等相继推广三钢的挂牌制度。1988年6月,省冶金工业厅制定全省冶金企业等级中省级安全生产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考核指标,把企业生产的好坏、安全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企业能否评比省级企业和晋升国家级企业的指标之一,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与经济承包、工资奖励挂钩,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管理中。在省属冶金企业承包合同书中,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都作了明确规定,把安全生产作为任期中重要考核指标。1988年下半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厅从整顿劳动纪律入手,加强法制观念,制订颁发《福建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省、地(市)冶金主管部门和专业公司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是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办法,总结交流,组织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事故和重大隐患整改。各冶金企业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正职主管、副职分管、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负责人)对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安全部门进行监督和综合管理的责任制。80年代后期,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在完善各级领导人员、各个专业部门责任制的同时,强调抓基层,打基础,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活动,促进指标在班组中落实。班组在创建活动中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中应知、应会的认真执行,对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消除,对生产中各作业人员的联保、互保等都承担了更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新趋势。福建省冶金企业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杜绝了重大事故发生。省属冶金企业连续4年实现工伤死亡事故为零,福州、漳州、厦门、甫田等地、市、县冶金企业消灭了死亡、重伤事故。1989年,全省冶金企业仅发生4起工伤死亡事故,死亡4人,重伤6人次,与1988年相比死亡人数下降42.86%、重伤人员下降25%。黑色冶金企业千人死亡率为0.083,控制在冶金部规定的死亡率指标之内,重点冶金企业粉尘浓度合格率提高10%。福建冶金企业“七五”与“六五”期间相比,工伤死亡减少2人,重伤减少37人次,分别下降9.3%、55%。全省黑色冶金企业死亡率控制在冶金部管理目标内,获冶金部华东片安全优胜红旗。
  三、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伴随冶金工业的发展而逐步深入。80年代,福建省冶金工业厅针对企业新的领导干部、青年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增多和安全素质低的情况,依照国家规定,编写教育材料,实施多种形式的全员安全教育,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一)新职工安全教育
  1959年起,三明钢铁厂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1970年后,三级安全教育范围扩大至家属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外来培训人员。1984年,向新入厂职工发放三级安全教育三联卡片,规定需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且成绩填入卡片归档备查。80年代后期,福建省冶金工业厅颁发了《福建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制度,规定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厂(矿)、车间(采区)、班组逐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跟班上岗。三明钢铁厂、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潘洛铁矿、连城锰矿、南平铝厂、厦门钨品厂、福州八一钢铁厂、福州钢管厂、龙岩钢铁厂、连城铅锌矿、南平钢厂、邵武铜冶炼厂、赛岐铁合金厂、周宁铁合金厂、大田县第二铁厂、宁化钨矿、漳州石墨电极厂、漳州冶金机械修造厂等企业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中,建立教育档案,人事和劳动部门接到各级教育人员填写的教育内容、教育时间、考试成绩等记录后,方分配新工人上岗跟班作业。其他企业建立了新工人教育的原始记录制度。
  (二)专业安全教育
  1959年,三明钢铁厂举办煤气安全技术训练班,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开始起步。在以后的发展中,陆续对部分电工、锅炉工、电气焊工、煤气操作工、厂内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1979年,省冶金工业厅在潘洛铁矿举办全省冶金矿山爆破安全技术训练班。80年代中期,省冶金工业厅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后,方准凭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操作;对已持证人员按期限进行复核性考试,不合格者,除不准上岗操作外,限期补考合格,接连两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吊销其操作证,调换其他工作。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省冶金工业厅组织对省属冶金企业中行车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等,统一进行学习训练,考试,有1450人取得操作许可证。1988年,三明钢铁厂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多、分布面广、培训任务重的特点,成立电气、起重机械、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同年起,三明钢铁厂受三明市劳动局委托,认可对全厂电气、起重机械、电气焊工的培训取证、复审资格及锅炉工的复审资格。该厂经培训取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数:1995年,行车工877人、电气焊工871人;1996年,电工1152人、压力容器工5人;1997年,起重工33人、锅炉工96人、电梯工12人。其他冶金企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均由当地市、县劳动、公安等部门办理。
  (三)经常性安全教育
  50年代后期,省冶金企业组织职工学习国务院“三大规程”。1963年,组织学习《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和冶金部制定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暂行条例》。“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教育时断时续。70年代中后期,企业在整顿中严格安全教育制度。80年代起,组织矿山企业职工学习国务院《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企业中班组执行班前班后会制度,进行当班安全教育。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中,规定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学习与教育,并建立活动台帐;举办安全培训班或讲座。1980年至1984年,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月”活动。1986年以后,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在福州、三明等地,举办9期安全系统工程和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训练班,受训人数达265人次,为企业培养了安全管理骨干。这一期间,省冶金工业厅规定:企业工段长、车间(采区)主任、厂(矿)长、经理等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安全人员,采取自学或讲座训练的办法,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管理知识,每两年统一命题考试,参加考试达11396人次。其中冶金矿山有21位矿级领导通过《国有非煤矿山矿长安全培训班》学习,考核,成绩合格,领取了安全资格证书。两次组织企业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62人次,赴鞍山、上海、马鞍山等地学习取经。1989年开始,每年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1990年起,每年5月份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在这两项活动中各企业都扣住活动主题,利用新闻媒介载体,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及专题教育,使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安全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进而提高“我会安全”的本领,增强“我保安全”的自觉性。三明钢铁厂、龙岩钢铁厂、南平铝厂、潘洛铁矿、连城锰矿等企业建立了安全教育室,实行电化教育。1997年开始,三明钢铁厂技工学校电工专业开设了50学时的《用电安全》课程,分期分批培训职工,掌握安全技术。南平铝厂、龙岩钢铁厂、潘洛铁矿等利用厂矿办子弟学校,在假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向青少年普及基本的安全知识。
  四、安全检查
  1959年7月下旬至9月底,省冶金工业厅在全省冶金厂、矿、公司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以除“五害”(火灾、爆炸、中毒、工伤、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运动。三明钢铁厂、省冶金安装公司以及福州市冶金系统等10个单位,检查出不安全因素1338条。至10月上旬,已整改437条,占总数的32.6%。70年代初期,安全检查主要是查事故隐患,抓隐患整改。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局、公司)在执行国务院、福建省人民政府、冶金工业部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条例中,围绕着企业领导人对安全生产是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是否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是否落实;作业场所有无事故隐患,清洁卫生、文明生产有无解决措施等问题,建立检查制度,应用多种检查方式,制定检查内容。到1985年,安全检查办法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检查表和隐患整改通知书。
  (一)检查制度
  企事业单位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即生产工人班前班后一次检查;班组每周一次检查;车间、工区(工段)每月至少一次检查;企业每季一次检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开展不定期的专业安全检查;各级冶金主管部门在企业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所属单位进行1至2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主管部门),积极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采取应急可靠防范措施,并设立标志。
  (二)检查方式
  福建省冶金系统安全检查方式有:综合性检查,由企业分管领导带队,各部门参加的全面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由企业或车间领导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煤气、氧气、乙炔系统、矿山边坡、顶板、爆破、尾矿设施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专业技术性安全状况检查;季节性检查,根据季度变化或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生活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影响的特点组织检查;安全活动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对每年开展的“安全月”活动、“安全周”活动、“夏季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各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冶金厂、矿企业间互相检查,由冶金主管部门带队,抽调有关企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互相检查。
  (三)检查活动
  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隐患等。福建省冶金系统安全检查制度、方式和内容形成后,冶金厂、矿企业安全检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987年6月起,三明钢铁厂率先普及应用安全检查表制度。省冶金工业厅在该厂召开推广应用座谈会,并于6月11日至26日,先后对13个冶金骨干企业应用安全检查表内容、方法进行定量检查。1989年5月至6月,省冶金工业厅在企业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对南平铝厂、三明钢铁厂、龙岩钢铁厂、潘洛铁矿、连城锰矿、厦门钨品厂等6个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安全互相检查,查出重大隐患15项,由省厅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年10月,为巩固“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成果,省冶金工业厅再次组织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评审活动。按100分制形式,对企业安全状况作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历时53天,布置抽查85个企业,按检查评分表自查自评70个企业,各地、市冶金主管部门审定,推荐全省复查互评23个企业。通过安全生产优劣评价,为领导掌握情况和制订对策提供依据。
  1990年10月8日,省冶金工业厅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会议精神,为防止突发事故发生,布置在全省冶金企业中普遍进行安全生产、保卫工作大检查。检查重点:氧气、煤气、液化气站、变(配)电所、油库、火工库、剧毒药品库等要害部门。10月9日,省冶金工业厅成立6个检查组,分别深入三明钢铁厂等18个重点冶金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并与冶金厂(矿)较密集的三明市、南平地区以及大田县、建阳县、政和县、屏南县经委和部分厂(矿)领导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省安委会。
  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福建省冶金工业厅在全省冶金系统连续9次开展“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企业普遍结合气候特点,坚持安全检查常抓不懈,查出事故隐患上万条,逐条登记、汇总与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率达90%以上,消除大批不安全因素。在企业安全自查基础上,省冶金工业厅组织互相检查,其中1990年组织82人,检查77个单位,查出隐患1653条,整改1405条;1993年查出隐患593条,整改543条;1995年查出隐患2609条,整改2447条;1996年,对冶金矿山系统尾矿库进行汛前互相检查,确保尾矿设施安全渡汛;1997年第九次夏季百日“平安杯”竞赛活动期间,仅三明钢铁厂就进行厂级检查4次,查出隐患157条,整改150条,分厂级检查165次,查出隐患489条,整改469条,并配合劳动部门对在役的62台起重设备、162台锅炉和压力容器、4台电梯进行安全检测,由劳动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
  五、安全技术装备
  50年代,福建冶金企业由于资金和技术装备的限制,长期沿用传统安全管理方法,缺乏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导致生产环境和条件较差,安全欠帐多,事故隐患多。70年代以后,福建冶金工业结合扩建和技术改造,逐步改进安全技术装备。主要有:常规安全技术装备。要求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孔必有盖。包括控制行为的安全标志、安全栏杆、安全桥;避雷、防止触电的接地装置;厂区铁路的道口安全岗、栏杆;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救护车及必要的抢救器材、消防器材,发放劳动保护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工作服、鞋、手套、口罩等。
  矿山安全技术装备。包括竖井、斜井提升设备采用过卷保护器、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装备;井下矿山通风防尘,设有独立专用通风井巷系统,安装主扇、局扇,建立起机械通风系统;矿山爆破技术装备,50年代末采用导爆管、火雷管引爆技术,以后推广一次点火引爆技术、微差电雷管及导爆管非电起爆技术;矿山凿岩防尘技术装备从干式凿岩改为湿式凿岩,降低扬尘量。
  工厂安全技术装备。耐火材料生产防止冲压设备压手事故,采用光电自动保护安全档;破碎防尘采用机械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湿法泡沫除尘,进行封闭式生产。1984年后,连城锰矿先后投资35.8万元,对锰粉车间一号、二号、三号雷蒙磨及烘干机,锰粉皮带运输走廊的粉尘危害进行治理,使该车间含尘浓度从原来每立方米41毫克降为2.89毫克,作业环境粉尘合格率提高为86.7%。炼铁高炉煤气系统采用旋风除尘及电除尘;烧结生产采用水幕除尘、多管除尘;使用乙炔气瓶代替乙炔气筒等措施。在防暑降温方面,釆取综合措施,减少全省冶金企业高温作业人员发生中暑事故。
  六、工业卫生
  1976年,闽清耐火材料厂制料车间隧道窑及防尘改造项目建成。改造后制料和焙烧两工序岗位粉尘浓度从180~508毫克/立方米下降到最佳值时的1.2~9.4毫克/立方米。70年代,三明钢铁厂、龙岩钢铁厂、大田县第二铁厂等单位炼铁使用含铅高的铁矿石作原料后,高炉、烧结等劳动作业场所先后出现铅烟污染,引发铅中毒危害。1984年12月,三明钢铁厂从科技处抽调人员充实安环处,专门负责全厂尘毒的监测和防护工作。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资力度,限制高铅矿进厂,建成消烟除尘项目,改善劳动环境,并对因铅中毒等职业病而住院治疗的职工给予补助。
  80年代以来,本省冶金系统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安全工业卫生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保证投产时达到国家安全和卫生标准。1985年,漳州石墨电极联营厂技改项目,环保安全工业卫生投资6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9.7%,投产后机加工场地含尘浓度每立方米1.25毫克,填充料岗位粉尘含量每立方米5.1毫克,噪声平均为83.5分贝,均达国家卫生标准。全省冶金企业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点放在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多发性事故和重大工业卫生问题上。即着重解决冒落、爆破、倒塌、爆炸、起重机械、车辆运输、电气、高空坠落、尘毒等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防范问题。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规定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20%以上用于改善劳动条件,还可以从大修理费用和基建投资中解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明钢铁厂每年在编制年度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1986年,福建省冶金耐火材料厂、烧结厂和选矿厂贯彻冶金部《长周期粉尘采样方法测定细则》,并按该方法测定的结果统计粉尘合格率。8月,省冶金工业厅在全省冶金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劳动人事部(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办法》及(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的国家标准,为评价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危害程度、了解劳动卫生工作状况、职业危害治理方面提供依据。1988年,省冶金工业厅对全省49个冶金企业工业卫生作统计分析:(1)粉尘浓度合格率63.3%;(2)接尘人数为8658人,占职工总人数32836人的26.4%;(3)当年接尘体检人数有3439人,检查新患尘肺病7人,受检率为39.7%,检出率为0.20%。同年5月,省冶金工业厅制订《福建省冶金尘肺病防治办法(试行)》,并颁发全省冶金企业实施。该《办法》对防尘、监督、检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等作了规定。翌年又制发统计台帐、卡片、表格等,帮助企业建立起系统的基础资料。对尘毒危害严重或职工总数8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尘毒检测队伍,由专人负责除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年,重点企业三明钢铁厂、龙岩钢铁厂、连城锰矿、潘洛铁矿等都建立测尘机构。南平铝厂贯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开展职业病肿瘤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职工尘肺普查工作,至1997年,前后合计14次,对接尘、接氟人员体检4151人次,仅15人为尘肺病观察对象,9人为I期氟化氢中毒。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从1958年开始的雏形、经历的徘徊和坎坷,以及改革开放后的振兴和特色发展。至1999年底,福建冶金工业已形成钢铁业、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系列,近百种黑色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产品,以及教育、科研、设计、商贸等比较完善的冶金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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