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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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722
颗粒名称: 一、计划管理
分类号: C935
页数: 3
页码: 372-3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计划管理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短期计划主要是指年度计划,由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外部条件制定,然后上报和下达。中长期规划主要是指5年(或10年)的发展规划。福建省冶金工业局(厅)负责编制和管理计划,并通过统计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计划管理体制逐渐转向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模式。冶金企业在计划执行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安排。整体上来说,福建省冶金工业的计划管理经历了从指令性计划到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转变。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工业 计划管理

内容

福建省冶金工业计划管理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福建省冶金工业局(厅)成立,开始承担全省冶金计划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计划处(计财处、计划综合处、计划基建技改处)负责。计划处的职能主要是:计划及规划的编制、上报及下达工作,跟踪、反馈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建省冶金工业在所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指导下,总体实力快速增强。
  (一)短期计划
  短期计划主要是指年度计划。福建省制定冶金工业年度生产计划,先由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及外部可能的配套条件制定初步计划,上报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根据全省对产品的可能的需求情况,结合企业上报实际计划,综合后编制出全省冶金工业生产计划(草案),上报省计划委员会。省计划委员会在召开的年度全省计划工作会议上,与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一起会同各地、市有关计划部门对计划指标(草案)进行商定,定出年度初步生产计划,然后由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下发给企业和有关地、市冶金部门。企业和地、市部门对初步计划的安排提出反馈意见,由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将反馈意见上报省计委。省计委审定后,将计划提交全省人大会议幸查通过。最后由省计委下达,成为指令性计划,由省冶金工业厅(总公司)转发有关企业和地、市冶金主管部门执行。
  根据行业管理的规定,全省钢铁工业生产计划和全省有色金属工业生产计划,分别上报国家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国家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综合全国各省计划平衡后,分别制定出年度全国钢铁工业和有色金属工业生产计划,下达福建省执行。
  省内冶金企业执行的年度生产计划主要是省计委下达的部分,国家下达的部分则主要执行有配额指标或原、燃材料有供求关系的指标部分。
  (二)中、长期规划
  中、长期规划主要指5年(或10年)内的发展计划。福建省冶金工业编制的中、长期规划主要是5年计划。
  “一五”时期,由于当时全省冶金工业总量很小,因此没有编制中、长期规划。福建省冶金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从“二五”时期开始编制。
  在“二五”计划期间,兴建了三明钢铁厂、南平铝厂、潘洛铁矿、福州八一钢厂、福州耐火厂等企业,全省冶金工业企业数逐渐增多,总量有一定增长,冶金工业初具规模。1958年受“大跃进”影响,全省冶金工业与全国一样,增长过快,造成无序发展。“二五”期间,5年累计产钢8.85万吨。经过3年调整,1965年冶金工业总产值为1266万元。全省钢和钢材的生产能力分别为5.8万吨和8.8万吨。
  “三五”期间,福建省又相继建设连城锰矿、福州轧钢厂、晋江粉末冶金厂等企业。到1970年底,工业总产值达5600万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2%。1970年底,钢、钢材和电解铝的生产能力分别达9.3万吨、10万吨和0.3万吨。
  “四五”期间,新建厦门氧化铝厂、龙岩钢铁厂、南平钢厂、邵武萤石矿、赛岐铁合金厂等企业。到1975年底,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达到11697万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2%,5年累计产钢49.90万吨。钢和钢材的生产能力分别达11.3万吨和14.8万吨。
  在“五五”、“六五”的10年期间,全国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利用外资在起步。“六五”期间,全省冶金工业发展规划由省冶金工业厅和马鞍山钢铁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1984年,兴建中外合资企业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1985年,兴建中外合资企业榕港铝合金有限公司。三明钢铁厂、南平铝厂等国有企业也分别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小方坯连铸机、铝型材挤压机等设备,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水平的提高。1980年底,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为2.24亿元(1970年不变价),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钢、铁、钢材、电解铝生产能力分别为25.5万吨、33.11万吨、41.9万吨和0.6万吨。1985年底,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达到3.75亿元(1980年不变价),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52%。钢、钢材、电解铝、铝材的生产能力达到31万吨、42.6万吨、0.6万吨和0.75万吨。
  “七五”期间,冶金工业系统大力引进外资,加快建设步伐。相继成立漳州铝容器有限公司、东南铝业有限公司、广福铜制品公司等卜几家合资企业。厦门钨品厂转产仲钨酸铵,建成年产300吨仲钨酸铵生产线。三钢进行年产50万吨钢综合生产能力改造。南平铝厂进行二期电解铝生产项目改造,电解铝生产能力提高到2.4万吨。1990年底,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5.1亿元,已占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全省冶金工业5年累计产钢208.62万吨、电解铝4.2447万吨,分别是“六五”时期累计的1.59倍和1.46倍。1990年,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16.5636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77%,5年间平均增长速度达17.7%。1990年底,钢、生铁、钢材、电解铝、铝材、钨及制品的生产能力分别是53.85万吨、68.87万吨、67.17万吨、2.4万吨、1.06万吨和0.33万吨,分别是1975年的2.1倍、2.1倍、1.6倍、4倍、0.85倍和6.7倍。
  “八五”期间,随着南平铝厂生产能力的扩大和瑞闽铝板带公司、铝铸轧公司、金鹭特种合金公司、虹鹭钨钼公司等有色企业新建,有色金属工业在冶金工业中所占的比例超过40%。新增了钨粉及碳化钨粉、钨钼丝等品种。5年累计产钢291.79万吨、钢材364.44万吨、生铁366.5万吨、电解铝13.02万吨、铝材7.21万吨、钨及制品2.41万吨、黄金248.36公斤,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到1990年总和的60.1%、80.1%、50.9%、128.8%、192.49%、333.84%和760.53%。1995年底,全省冶金工业总产值34.52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64%。“八五”时期冶金工业产值年平均递增速度为12.2%。在此期间建设了厦顺铝箔公司、三益钢铁公司、福清南方铝业公司、龙海百荣铝业公司、三源金属制品公司、三安炼铁厂等非国有冶金企业,非公有制冶金企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八五”期间,加大投资规模,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84亿元,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到1990年全省冶金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技术改造取得明显成效,5年累计完成技改投资13.9815亿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到1990年全省冶金技术改造投资的2倍多。三钢完成了年产70万吨钢项目综合改造,为发展年产100万吨钢规模打下基础;南平铝厂引进先进设备易地改造建设铝板带、铸轧生产线;厦钨通过改造扩大钨制品生产能力及其他冶金企业的改造等,全省冶金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和档次有很大提高。
  在“九五”时期前3年,福建统一马口铁公司、福建中日达金属制品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建成投产,加快了福建冶金工业的发展速度。1997年底,全省非公有制冶金企业的产值已占全省冶金工业的1/3。“九五”期间,黄金工业发展迅锰,成为全省冶金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省黄金产量从1995年底的135公斤提高到1998年底的2100多公斤,3年间产量增长了15倍多,黄金工业从在全国后进的位置一跃进入前20位。双旗山金矿、紫金山金矿已达到中、大型生产规模。紫金山金矿1998年产黄金达1400多公斤,进入全国黄金生产企业前10名。1998年底,全省冶金工业实现总产值64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值的1.42%。钢、钢材、电解铝、铝材、钨及制品、黄金的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44万吨、281万吨、3.1万吨、18.53万吨、1.3万吨和10万两。“九五”前3年,累计产钢280.82万吨、钢材421.44万吨、电解铝9.4万吨、铝材23.8万吨、黄金4075.37公斤、钨及制品2.71万吨,分别是八五时期5年累计的0.96倍、1.15倍、0.72倍、3.3倍、16.4倍和1.12倍。
  (三)计划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冶金工业生产计划执行指令性计划,列入计划管理的产品品种是省内所能生产的全部冶金产品,品种有几十种之多。1984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计划体制发生变化,从单一的指令性计划转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并增加了市场调节。指导性计划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自有更多的自主权。除指令性计划必须完成外,指导性计划部分企业可以视市场需求决定生产的安排,产品的销售价格仍由国家控制。市场调节由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组织生产和进行销售,企业拥有自主权。随着计划体制的改革,指令性计划也逐年减少,1984年列入省指令性计划管理的产品已经减少到钢、生铁、钢材、焦炭、铁合金、电解铝、铁矿石等8种。到1986年减少到6种。到1992年则减少为4种。其他未列入省管理的产品品种则由省冶金工业厅进行指导性管理。
  中共十四大以后,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管理模式转变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中共十五大更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计划的管理方面完全放开,取消指令性计划,以指导性计划进行宏观指导,企业完全进入市场。冶金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拥有了自主权,生产多少,生产什么品种,售价如何确定都根据市场的具体需求情况决定。至1997年,列入省计划管理的产品只有钢、钢材、电解铝、黄金4种,而且仅是总量控制。从“八五”时期起,省计委不再对规划的执行进行考核。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冶金工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从1958年开始的雏形、经历的徘徊和坎坷,以及改革开放后的振兴和特色发展。至1999年底,福建冶金工业已形成钢铁业、铝业、钨业、矿业等四大系列,近百种黑色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产品,以及教育、科研、设计、商贸等比较完善的冶金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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