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地质矿产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6460 |
| 颗粒名称: | (二)地质档案管理 |
| 分类号: | P562.57 |
| 页数: | 2 |
| 页码: | 172-17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地质原本档案管理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由各地勘单位自行保管。1964年,地质部颁发《地质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对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物化探、矿产勘查、水文地质等的归档要求、分类作出具体规定,使主要类别的地质原本档案管理开始规范化。随着地质矿产勘查领域的扩大和部门科技档案管理的自身要求,地矿部陆续颁发各种档案的立卷归档办法,并在此基础上于1988年颁发《地质行业地质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和《原本地质档案验收办法(试行)》。福建省地质资料处为贯彻执行原本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于1988年10月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对构成地质科技档案的材料、形成的环节和责任的管理,并采取定性与定量评分相结合的办法,使福建地矿局地质原本档案的管理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