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开采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质矿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372
颗粒名称: 一、煤炭开采业
分类号: P617.257
页数: 2
页码: 135-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煤炭资源丰富,但机械化程度较低。国营矿山在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开始建设,到70年代陆续建成多个矿务局和煤矿,形成全省煤炭基地。全省已建国营矿井49对,年末生产能力606万吨。煤炭是福建主要能源之一,全省能源消耗总量中煤炭占62.4%。但福建省是缺煤省之一,省内产煤自给率仅70%左右,每年需省外调入约200万吨煤炭。
关键词: 福建省 矿产 金属矿产

内容

清康熙年间(1662~1735年)始开发利用煤炭,当时集中于闽西的龙岩地区,尤以龙岩市为最。应用于烧制石灰和民间炼铁、铜、银及炊事燃料。民国时期亦大体沿袭旧采地,多则日产量不过一二百担,少则几十担,全是私营领照开采,亦时开时停。其中较大者有龙岩煤田水龙潭、牛坑、凤形岐、巽峰塔后、坑柄、东山社等煤矿,安溪煤田、邵武煤田、建瓯煤田、崇建煤田、武平煤田、顺昌煤田、宁洋煤田、漳浦煤田、永春铅坑煤田,此外,还有60余个采煤地,主要用于烧石灰,制炼铜、铁、银及炊事等。
  (一)煤矿基本建设
  福建省国营矿山于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开始建设,到70年代陆续建成天湖山、龙岩、上京、永定、永安等五大矿务局和漳平、邵武、苏邦三个煤矿,形成全省煤炭基地。截止1990年全省已建国营矿井49对(年产大于3万吨的井型),年末生产能力606万吨,其中省属矿井31对,年末生产能力508万吨;县属矿井18对,年末生产能力98万吨。长期以来,全省煤炭开采多为手工和半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程度低,据1981年统计,在省属矿山中全省采煤机械化程度仅占5.48%,主要为邵武煤矿。掘进及装载机械化程度全省仅达25.1%,以上京、天湖山机械化程度稍高,其次是永安、邵武和永定矿。在开采方式上,由于本省煤矿浅部煤层多位于侵蚀面之上,地形切割厉害,有利于平硐和斜井开采。一般井型规模较小,以3~21万吨/年的小型矿井居多,达30万吨/年的中型井仅3对。因煤层构造复杂,煤炭开采回采率普遍低,据1980年统计全省平均煤层回采率仅32.8%,1985年省属矿可达49%。
  (二)煤炭产量
  1950年全省产煤仅400吨,1986年增加到678.5万吨。1990年全省煤炭产量925.6万吨(表2-21),其中省属矿产量450万吨,占全省总产量48.7%,县属矿79.3万吨,占全省总产量8.6%,集体和个体矿产量395.39万吨,占全省总产量42.7%。全省从业人数达5.97万人,产值4.8亿元。全省五大矿务局和三大煤矿的产煤量依次如后:永安矿务局103万吨,居全省首位,永定矿务局产量73万吨,龙岩矿务局产量58万吨,天湖山矿务局产量45万吨,上京矿务局产量58.2万吨。邵武煤矿46.4万吨,漳平煤矿18.9万吨,苏邦煤矿47.3万吨。
  煤炭是福建主要能源之一,据1987年统计,全省能源消耗总量1216.4万吨标煤,其中煤炭占消耗总量的62.4%。1987年工业用煤775.54万吨,其中发电用煤290.27万吨,炼焦用煤27.41万吨,水泥工业用煤65.41万吨,砖、瓦、石灰用煤11.72万吨,合成氨用煤135.99万吨,纸及纸板用煤29.14万吨,制糖业用煤14.6万吨,日用玻璃陶瓷用煤8.69万吨,煤矿自用2.37万吨。
  福建是缺煤省之一,省内产煤自给率仅70%左右,每年需省外调入烟煤、洗精煤、无烟煤块约200万吨,供需矛盾相当突出(表2-2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质矿产志

《福建省志·地质矿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重点记述清宣统三年至1990年福建省地质矿产事业的发展变化情况。由概述、专业内容共三章18节及有关图、表组成。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