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在办理政协提案中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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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036
颗粒名称: (九)关于在办理政协提案中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的通知
其他题名: (闽委[1996]17号)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1
页码: 5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办理政协提案中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 福建省 文件选辑 政协提案

内容

各地、市委,各地区行政公署,各级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去年,我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各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办理政协提案,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提案办理工作在“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的基础上,又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和做法,例如,实行“两见面”、“三结合”的办理方式,受到提案者的欢迎,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两见面”,即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过程中,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办法,与提案者面对面协商座谈,听取意见,说明情况,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提案中提出的一时难以办到的问题,通过“两见面”的方式,往往能得到委员的理解。“三结合”,即提案的主办单位,针对某件或某类提案的内容,邀请相关的承办单位、提案者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协商对话,相互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提案,需要多家承办单位一起协商,也需要继续征询提案者的意见。通过“三结合”座谈会,影响大,效果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案形式。去年,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省计委、教委、建委、经贸委、财政厅、卫生厅、农业厅、福州市政府等承办单位先后召开七次“三结合”座谈会,分别邀请40个承办单位、部分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参加,就有关经济、教育、卫生、农业等问题展开协商,促进提案提出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两见面”、“三结合”的办案方式,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党政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
  为了把我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一些提案,邀请提案者和相关的承办单位,召开“两见面”、“三结合”座谈会,相互沟通,共同协商,促进提案的采纳和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政协办公厅
  1996年4月8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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