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6033 |
| 颗粒名称: |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其他题名: | (闽政[1990]综119号) |
| 分类号: | D628.57 |
| 页数: | 3 |
| 页码: | 539-541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程序和要求。 |
| 关键词: | 福建省 文件选辑 办理工作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