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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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032
颗粒名称: (五)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其他题名: (闽委[1990]11号)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5
页码: 535-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文件,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关键词: 福建省 文件选辑 指导

内容

各地、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军区党委: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发[1989]14号文件),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了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共同准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指导当前和今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文件。认真贯彻14号文件,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14号文件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各个方面都作了精辟的论述和明确的规定,各级党委必须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统一战线教育
  要在党内开展一次以学习贯彻14号文件为中心内容的统一战线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的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千部,深刻领会中央14号文件的重大意义,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抓住14号文件贯穿的两条主线:一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完善这项制度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这一制度同西方的多党或两党制根本的不同点。二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坚持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协商,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必须全面领会,认真实行。
  要加强对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自觉性和统战理论政策水平,牢固树立统一战线仍然是一大法宝的观点,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必须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观点,善于同同盟者求同存异,合作共事并不断加强对同盟者思想教育的观点,密切联系党外群众的观点等。各级党委要在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贯彻的意见和措施。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要紧密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在党内外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各级党校应把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统一战线这一法宝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党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座谈的各种制度,包括向党外人士通报重大情况的季谈会制度,党政各有关部门同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及各界知名人士的月谈会、双周座谈会、专题座谈会制度等,通报和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讨论某些专题,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从实际出发,对已经实行并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治协商座谈制度,要继续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制订建立,以保证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及时反映上来,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各级党委要按照14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政治协商与合作的渠道,把政治协商与合作推向新的水平,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收到更大的效果。各级党委都要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小范围的谈心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除会议协商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就地方工作中的大政方针、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也可约请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交谈。对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都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搞好信息反馈。
  三、要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集中体现了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以人民代表身份依法参政、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作用,是发展人民民主生活,确保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个十分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都要自觉地按照14号文件的要求,统一认识,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工作,切实支持和帮助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发挥积极的作用。
  各级人大、政协党组织应与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经常交流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要充分尊重、信任他们,支持他们有职有权地进行工作。各级人大和政协中的共产党员都要成为执行党的统一政策的模范,积极参加人大、政协的各种活动,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自己模范的行动搞好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真正成为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挚友和诤友。
  四、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
  各级政府要有一位领导联系统战工作,经常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政府领导人应定期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座谈会,就政府将要提出的工作报告和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征求意见。
  政府召开有关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可视需要聘请有关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委托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
  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民主党派关系多、联系广、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优势,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法律、医卫、文化等咨询及社会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海外联谊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发展经济往来,推进同台、港、澳和国外的科技、文化、学术、体育交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事业多做贡献。
  各级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条件和干部待遇问题的意见》(中办发[1983]4号文件),并专门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为民主党派的“知情出力”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帮助民主党派解决配备干部、阅读文件以及经费、办公用房、宿舍、用车等问题。对于一些地方民主党派还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五、积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党外人事推荐和安排工作
  14号文件第二、三、四部分已分别就“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鉴于今年各市、县人大、政府、政协都要换届,各级党委应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统战、组织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培养、推荐、选拔党外干部。
  在各级人大中,要保证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和常委中占适当比例,并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在沿海和统战对象较多的市、县、区都要推荐选配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监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各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文化、卫生、农林、司法、体育、监察等部门要积极选配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并聘请一批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在各级政协中,要保证党外人士占委员的60%,常委的65%以上,占正副主席的多数,并有1名以上的党外人士担任专职副主席。在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
  人大、政府、政协中的党外人士的推荐、选拔、任用,都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不仅是关系到民主党派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关键问题,而且也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各级党委务必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推动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帮助民主党派培训、选拔一批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青年,逐步充实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促进新老合作交替。
  积极推动各民主党派做好健全和巩固组织的工作,注意提高成员素质,吸收新成员要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在近两年内,各民主党派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组织的工作上,发展成员要坚持已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坚持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坚持以大中城市、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
  要积极推动民主党派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加强成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
  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应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作为必修课,努力办好。政府应从师资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七、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作用
  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是一项不可动摇的原则。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支持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推进“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各级党委都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党章规定,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注意研究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党委要有一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知心朋友,交浄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模范地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党委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基层党组织要经常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
  各级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把宣传、贯彻、落实14号文件作为工作的重点,认真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协助党委同各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统战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健全统战工作机构,各级党委要配备符合常委或政协副主席条件的干部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长。凡是有一定数量统战工作对象的基层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战委员。省直统战任务重的部门和大专院校,应成立统战工作专门机构,并根据实际需要,帮助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
  以上意见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并于四月底将贯彻情况报告省委,十二月份进行一次检查。
  中共福建省委
  一九九〇年三月十八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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