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对口联系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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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01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对口联系制度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1
页码: 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府根据省政协的建议,下发通知加强与省政协各委员会、工作组的联系,包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配合调查等。
关键词: 福建省 自身建设 对口

内容

1987年,省政府根据省政协的建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各部门同省政协各委员会、工作组联系的通知》(闽政[1987]107号)。通知规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同省政协有关委员会、工作组的联系:“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通报重要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二、制定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和方案,尽可能在决策前征求有关委员会、工作组的意见。三、召开重要业务会议,或有重要信息,要及时向政协有关委员会、工作组通报,必要时商请他们派员列席会议。四、有关文件、资料,要根据政协工作需要分送有关委员会、工作组。五、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查时,可商请政协有关委员会、工作组配合或参加活动。省政协各委员会、工作组进行调查或考察工作时,各部门应主动配合,予以支持。六、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并予以答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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