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组织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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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930
颗粒名称: 第一篇 组织与机构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92
页码: 5-96
摘要: 本篇记述了福建省政协组织与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省级政协组织、市、县(区)政协组织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政协 组织 机构

内容

福建省政协的前身,是1951年12月成立的福建省协商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代行省政协职权。至1955年1月,历一届。其组织结构为全体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1955年1月,省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召开,省政协成立,至1997年12月,共历七届。1998年1月,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召开。省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其组织结构为全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省协商委员会和省政协均设有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1980年6月,为加强中共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中共福建省委决定,成立中共福建省政协党组。
  1986年后,为加强对未设立省辖市政协组织的龙岩、宁德、南平地区政协工作的指导,省政协先后在上述3个地区设立派出机构。
  1950年1月,福州市协商委员会成立。1955年后,全省各市、县(区)陆续建立政协组织。至1997年,除省政协外,全省有1个副省级市政协,7个地级市政协,1个地区政协工委,83个县(市、区)政协。
  第一章 省级政协组织
  第一节 省协商委员会
  省协商委员会由福建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951年12月15~25日,福建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福州举行。会议代表共519人,包括各区域、省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及职业、特邀等6个部分共41个方面,即:建阳专区、南平专区、福安专区、闽侯专区、晋江专区、龙溪专区、福州市、厦门市、老革命地区、待解放区、省人民政府、中共福建省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福建分部筹备会、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福建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福州分会筹备委员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青年团)福建省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简称省军区)、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农民协会、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省妇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简称省青联)、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简称省学联)、工商界、福建省合作社、教育界、文学艺术界、新闻出版界、科学技术界、医药卫生界、福建省中苏友好协会、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福建分会、少数民族、华侨、宗教民主人士、烈军属、残废及退伍军人、战斗英雄、民兵英雄模范、劳动模范、特邀代表等。12月24日,出席会议的代表根据《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第十条“本会议休会期间设协商委员会”和《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协商委员会由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至4人及委员50至60人组成之”的规定及《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委员53名,选举张鼎丞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曾镜冰等4人为副主席。
  12月26日,省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根据《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由全体委员中互选委员20至26人组成之,并以本会主席、副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规定,推选出常务委员27人,张鼎丞为常务委员会主席,曾镜冰等4人为常务委员会副主席,推选彭冲为秘书长,倪松茂为副秘书长。省协商委员会是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同时,根据全国政协《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在普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省协商委员会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职权,参与协商和决定全省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中央政务院关于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规定,省协商委员会是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的政治协商机关,又是经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去团结各民主阶层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根据《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省协商委员会主要职权为:协助省人民政府实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并了解其执行情况;协助省人民政府联系人民,征求并反映人民意见;审查省人民政府交议的文件和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省人民政府采择;召集各界人士座谈会,协助省人民政府解释政策法令并征求对政策法令的意见;接受人民的建议、询问、要求、申述、批评;协助并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参加各种人民革命运动及建设工作等。
  1954年8月2日,福建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省协商委员会不再具有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的职能。根据全国政协、政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召开后各级协商机构暂时保留的通知》,省协商委员会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地方机构,继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
  195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举行,撤销代行职权的省协商委员会,建立省政协。省协商委员会完成历史使命,历经一届。
  附:
  ―、省协商委员会委员名单
  张鼎丞 曾镜冰 王亚南 林植夫 黄长水 于晶 黄火星 蓝荣玉 方毅
  成钧 吴良杰 彭冲 王竟成 王汉杰 李继成 马宁 倪松茂 梁国斌
  许家屯 李述中 洪晓春 郭庆光 翁文渊 陈绍宽 张光旭 张玉麟 谢怀丹
  丁超五 王世锐 何公敢 纪廷洪 陈亚泉 庄仲姚 郑书祥 陈村牧 黄农
  黄震 黄毓祥 廖博厚 蔡衍吉 严叔夏 郑丹甫 刘通 卢浩然 张开琏
  邓炎辉 练惕生 陈芝美 许显时 刘栋业 蔡友兰 蔡竹禅 陈培锟
  1952年4月30日,省协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撤销:
  蔡友兰
  二、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 张鼎丞
  副主席:曾镜冰 王亚南 林植夫 黄长水
  秘书长:彭冲(1951年12月至1954年5月)
  林修德(1954年5月接任)
  副秘书长:倪松茂
  常务委员:黄火星 蓝荣玉 方毅 吴良杰 王竟成 许家屯 李述中 陈绍宽
  张玉麟 谢怀丹 丁超五 何公敢 郑书祥 黄农 郑丹甫 刘通
  卢浩然 练惕生 陈芝美 刘栋业
  第二节 省政协
  根据1982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组成和职权如下:
  每届省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名额、人选,由上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省政协任期内,如有必要增加或者变动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由本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省政协每届任期5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全体会议职权为:选举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有关决议;参加对国家和地方事务重要问题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①1954年、1978年、1982年三部政协章程关于这方面规定的主要区别是:
  1.1954年章程规定省政协每届任期4年,1978年、1982年章程规定每届任期5年。
  2.1954年、1978年章程只规定“必须由全体会议行使”的职权,对常务委员会职权未作明确规定。
  3.1982年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政协设主席会议。而在此之前,主席会议在工作实践中事实上已经存在。)
  省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职权为:召集并主持省政协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实现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所作的决议;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或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根据秘书长的建议,任免省政协副秘书长;决定省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
  一、第一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任期自1955年1月至1959年1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54年12月,省协商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分部委员会、民盟福建省支部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民建福州市分会、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工会联合会、福建省农民协会、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合作社、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简称省工商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教育界、医药卫生界、体育协会、对外和平团体、回族、华侨、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共22个界别组成,委员174人。从本届开始,省政协作为中共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由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界推选代表组成。原省协商委员会组成单位中的省人民政府、区域代表和人民解放军不再作为政协的组成单位,更加突出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
  本届一次会议174名委员中,中共党员33名,占18.96%;妇女18名,占10.34%;有中高级职称的40名,占22.99%。至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前,常委会议共增补80名委员,有16名委员不再担任。1957年1月,一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委员;同年5月,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委员。1958年,因反右派运动扩大化,33名委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同年2月和5月,举行一届二十四次和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分别撤销其中20名和3名委员的资格②据1959年2月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被错划为“右派”的委员为33名,共有24名被撤销委员资格。但其中一名姓名无考。。至1958年10月,有10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208名。
  附: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9名)
  王汉杰 林修德 许彧青 高磐九 张兆汉 曾镜冰 温附山 赵源 蓝荣玉
  民革福建省分部委员会(6名)
  林浩藩 林大绥 陈齐瑄 陈东生 张圣才 刘通
  民盟福建省支部委员会(6名)
  何公敢 吴从征 林植夫 周问苍 陈碧笙 严叔夏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6名)
  李述中 汪盈科 黄农 黄震 赵祖培 郑静安
  民建福州市分会(4名)
  尤德锜 黄骏霖 邓炎辉 刘栋业
  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4名)
  李威(女) 庄炎林 陈玉西 萧亭
  福建省工会联合会(7名)
  吉人 吴良杰 孙亦友 粘文华 张秋水 黄福官 蒋家灶
  福建省农民协会(5名)
  郭述尧 郑依姆 魏刚昌 蓝朝全 马秀容(女)
  福建省妇联(9名)
  左英(女) 吴利珍(女) 余宝笙(女) 夏美琼(女) 陈桂贞(女) 黄瑞香(女) 谢怀丹(女) 魏光嫒(女) 苏华(女)
  福建省青联(4名)
  程振 曾淑慎(女) 赵家欣 郑书祥
  福建省合作社(2名)
  陈大明 谢镇军
  福建省工商联(11名)
  丁乃扬 王贤镇 郭礽疆 陈盈元 黄长溪 蔡衍吉 蔡竹禅 刘永业 蔡子钦 卢世钤 卢姚吾
  文学艺术界(14名)
  朱一震 吴启瑶 李盛斌 李少楼 林芝芳 邱必书 马宁 陈虹 陈春生 曾雨音 黄宝珍(女) 董义芳 杨胜 苏乌水(女)
  科学技术界(11名)
  王兆泰 王世锐 王岳 汪德耀 李来荣 李景沆 殷孝友 张天福 黄席棠 郑策 严楚江
  教育界(13名)
  王亚南 王世静(女) 黄益三 王邦珍 王于畊(女) 林汝楠 章振乾
  陈村牧 陈阅明 常绮(女) 黄震亚 刘明凡 卢浩然
  医药卫生界(10名)
  李全城 孙朗川 徐梦龄 陈国熙 盛国荣 富德馨 黄锡隆 赵正山 郑宗洛
  钱维顺(女)
  福建省体育协会(1名)
  王牛忱
  对外和平团体(1名)
  张万祥
  回族(1名)
  马鸿猷
  华侨(12名)
  汪万新 林采之 高至荣 陈启紫 陈水成 许志猛 张壮飞 张霭庭 郭美兰(女)
  郭寿镇 黄绿萍 蔡木豆
  宗教界(6名)
  王宗诚 林子鼎 妙莲 张光旭 陈芝美 黄子玉
  特别邀请人士(32名)
  王兆培 王调馨 李黎洲 李耕 吴适 沈筍玉 卓全成 林惠祥 林伯荣
  林祜光 纪廷洪 洪子晖 施乾 翁敬棠 翁文渊 袁国钦 陈培锟 陈遵统
  陈亚泉 陈宏泰 陈鸿藻 庄仲姚 黄毓祥 廖博厚 管长墉 郑贞文 郑畴
  刘崇杰 刘勉己 蔡友敬 魏怀 韩仲英
  1955年至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前增补(80名):
  万灿 方德植 方锡畴 王元杰 王则礼 王国桢 江一真 许祖义 许曼
  刘龙 刘焕章 刘兆桢 江朝絃 庄杰赶 关佑民 成仞千 朱保训 伍德培
  沈幼兰 李世甲 李芝卿 李明俊 李尧宝 李庆 吴文楚 吴坤平(女)
  苏辉 邱怡 邹素庵(女)陈绍宽 陈子奋 陈友光 陈芑洲 陈海瀛
  陈国清 郑迺光 郑福来 张渝民 张昭娣(女)张鸿(女) 张学坡
  张鸿坤 孟健 林天华 林天兰 林公际 林卓午 林珠光 林景贤
  林贵攀(女) 林缉西 林献圻 易启基 罗宪威(女) 周文铁
  周赉(女)练惕生 胡友梅 胡体乾 柯朝阳 柯凌汉 侯毓秀(女)
  高明轩 高霆 徐君藩 钱履周 黄懋和 普雨 游范吾 温钩衡 谢俊卿
  辜仲钊 蒋瓦水 葛次江 傅柏翠 蔡尤本 蔡达三 蔡载经 德钦(女)
  薛奎松
  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不再担任(16名):
  高磐九 曾镜冰 张圣才 箫亭 魏刚 昌苏华(女) 程振 陈大明
  谢镇军 朱一震 李景沆 李全城 王牛忱 马鸿猷 施乾 魏怀
  1957年1月,一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
  刘成鹏 秦望山
  1957年5月,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
  陈矩荪
  1958年2月,一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撤销(20名):
  尤德椅 余宝笙(女) 黄農亚 陈阅明 蔡衍吉 赵家欣 黄震 钱履周
  王则礼 张天福 陈亚泉 黄毓祥 苏鸟水 (女) 张学坡 林伯荣 林卓午
  李黎洲 邱怡 王贤镇 陈碧笙
  1958年5月,一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撤销(3名):
  陈芝美黄席棠关佑民
  (一)常务委员会
  本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委会组成人员46名,选举曾镜冰为主席,蓝荣玉等4人为副主席,张兆汉为秘书长。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补选江一真为主席,增选4名副主席、10名常委。1959年2月,受反右派运动扩大化的影响,二届一次会议(原定1958年6月召开的一届三次会议因故未举行)通过决议,同意一届政协常委会的建议,错误地撤销一届委员会2名副主席和8名常委的职务。
  附: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曾镜冰(1955年1月至1956年4月)
  江一真(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补选)
  副主席:蓝荣玉 王亚南 林植夫 刘通
  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增选:
  陈绍宽 林修德 李述中 刘栋业
  1959年2月,二届一次会议撤销:
  李述中 刘栋业
  秘书长:张兆汉
  常务委员:王于畊 王世静 王世锐 王汉杰 左英 吉人 李来荣 李述中
  余宝笙 吴良杰 吴从征 林采之 林修德 高至荣 高磐九 夏美琼
  翁文渊 徐梦龄 殷孝友 许或青 郭述尧 黄骏霖 蔡子钦 蔡竹禅
  蔡衍吉 刘永业 刘明凡 刘栋业 陈虹 陈宏泰 陈芝美 陈启紫
  陈齐殖 庄炎林 黄震亚 卢世铃 卢浩然 谢怀丹 谢镇军 苏华
  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增选:
  尤德曾 汪盈科 孟健 胡友梅 陈东生 陈阅明 陈国熙 高明轩
  张昭娣 严叔夏
  1956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不再担任:
  高磐九谢镇军苏华
  1959年2月,二届一次会议撤销:
  严叔夏 汪盈科 蔡衍吉 陈阅明 陈芝美 尤德骨 余宝笙 黄震亚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二、第二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任期自1959年1月至1964年9月。
  (―)全体委员会
  1959年1月,省政协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中国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农民、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工商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教育界、医药卫生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华侨界、少数民族、宗教界、老区代表、特别邀请人士共24个界别组成,委员302人(后又增加4人,共306人)。同第一届相比,第二届省政协取消了合作社和对外和平团体2个界别,增设台盟福建省支部、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老区代表4个界别;青年团改为共青团,农民协会改为农民,回族改为少数民族。
  本届一次会议306名委员中,中共党员96名,占31.4%;妇女44名,占14.4%;有中高级职称的71名,占23.2%。1962年5月,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委员。1962年12月,二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委员。1963年8月,二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委员。1964年4月,二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5名委员。
  附: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9名)
  王汉杰 叶飞 张遗 张兆汉 林一心 赵源 许或青 郭述尧 魏金水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7名)
  刘通 陈东生 陈齐瑄 陈绍宽 林浩藩 林大绥 许祖义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6名)
  吴从征 张壮飞 何公敢 林植夫 周问苍 黄绿萍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6名)
  苏节 李含阳 李述中 郑静安 杨静桐 练惕生
  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2名)
  王天强 柯进旺
  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4名)
  刘栋业 伍德培 陈希仲 黄骏霖
  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2名)
  刘成鹏 柯朝阳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4名)
  李威(女) 陈玉西 张渝民 冯德明
  福建省总工会(11名)
  吉人 朱含章(女)孙亦友 何萍 陈富惠 陈俭公(女)张秋水
  张维开 粘文华 许振惠 黄福官
  农民(9名)
  刘龙 阮思珍(女)张荣杰 林金涌马秀容(女)徐德标 郭坤成
  黄宝洛 黄海澄
  福建省妇联(11名)
  左英(女) 苏华(女) 吴利珍(女) 陈桂贞(女) 张昭娣(女)
  张龙佛(女) 林锦英(女) 夏美琼(女) 黄瑞香(女) 谢怀丹(女)
  魏光媛(女)
  福建省青联(3名)
  陈仰曾 陈其凯 薛天锡
  福建省工商联(11名)
  丁邨 丁乃扬 邓炎辉 刘永业 卢世铃 陈秋生 林建元 陆自奋 蔡子钦
  薛奎松 颜学卿
  文学艺术界(20名)
  李少楼 李芝卿 李盛斌 邱必书 陈虹 陈子奋 陈坤福 陈春生 张鸿(女)
  林芝芳 纪经亩 施织(女) 黄宝珍(女) 黄嵩峨(女) 曾雨音
  杨胜 董义芳 葛次江 蔡尤本 储蓄
  科学技术界(29名)
  王岳 王兆泰 叶金大 边效曾 江皋 毕际昌 何其信 岑如森 汪国瓊
  邵方铃 陈长钧 陈伯麟 陈与泌 吴瞰 林祖心 林权 郑策 宣保季
  赵健 殷孝友 侯敬思 高明 翁庚庆 商强 黄伟勋 温钧衡 程季怀
  雷霆 黎国俊
  教育界(24名)
  王亚南 王邦珍 卢浩然 孙承梁 李舜旬(女) 李耀娟(女) 汪德耀
  严楚江 陈文俊 陈友光 陈德惠(女) 张立 张再旺 林兆麟 赵祥
  徐承荫 袁同功 常绮(女) 黄益三 顾学民(女) 杨树稼 钱维顺(女)
  檀仁梅 萨兆琛
  医药卫生界(22名)
  王中方 王兆培 王志超 孙朗川 吴秀珍(女) 吴皎如 陈芭洲 陈国清
  陈国熙 郑宗洛 郑铸光 郑静如(女) 胡友梅 徐梦龄 翁文渊 郭占随(女)
  盛国荣 傅文桢(女) 黄锡隆 富德馨 杨承恩 潘七珂
  体育界(2名)
  刘焕章 程天泗
  新闻出版界(3名)
  孙泽夫 林子东(女) 黄明
  华侨界(16名)
  吴锦南 李邱陵 汪万新 陈水成 陈启紫 陈赞汤 张德榕 张霭庭 林丰玉
  林采之 林珠光 郑惠英(女) 高至荣 郭寿镇 蔡木豆 颜西岳
  少数民族(3名)
  雷恒春 雷锦灼 雷全妹(女)
  宗教界(6名)
  王宗诚 苏辉 张光旭 林泉 黄子玉 释妙莲
  老区代表(2名)
  陈钦发张长英(女)
  特别邀请人士(94名)
  广心 万灿 天然 方德植 方锡畴 王世静(女) 王国桢 王调馨
  王美玉(女) 尹桂芳(女) 丘麗兢 刘可舟(女) 卢姚吾 宁家魁
  伍远资 江朝絃 吴扬 吴启瑶 吴金蛋 吴坤平(女) 李耕 李禧
  李世甲 李庆云 李尧宝 李锦文 汪盈科 沈幼兰 沈筍玉 严叔夏 陈凤仪
  陈幼鸿 陈宏泰 陈村牧 陈矩荪 陈盈元 陈海瀛 陈培馄 陈德润 陈鸿藻
  陈遵统 陈筠青(女) 卓全成 周千兴 周文铁 易启基 林天华 林天兰
  林公际 林叔永 林祜光 林献折 林缉西 郑畴 郑士美 郑忠益 郑贞文
  郑福来 纪廷洪 侯毓秀(女) 施耀 施红光 柯凌汉 洪子晖 袁竹秋
  倪端仪(女) 徐天红(女) 徐君藩 秦望山 高雨生 曹廷勋 章振乾
  许曼 郭风 郭钢 郭鸿忠 黄农 黄声梓 黄寿祺 傅柏翠 曾煦民
  普雨 游龙 游范吾 顾一尘 顾耐雨 管长墉 德钦(女) 蒋瓦水
  蔡友敬 蔡达三 谢俊卿 韩仲英 萨兆寅
  1962年5月,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
  王宜祜
  1962年12月,二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
  林修德 尤扬祖
  1963年8月,二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增补(1名):
  黄亚光
  1964年4月,二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5名):
  方莹 曾国晟 陈景芗 刘孝签 郑震谦
  (二)常务委员会
  本届一次会议选岀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67名,选举叶飞为主席,魏金水等9人为副主席,张兆汉兼任秘书长。1962年12月,二届二次会议免去魏金水副主席职务,增选尤扬祖为副主席。
  附: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叶飞
  副主席:魏金水 林一心 陈绍宽 王亚南 刘通 林植夫 张兆汉
  练惕生 陈希仲
  1962年12月,二届二次会议增选:尤扬祖
  1962年12月,二届二次会议免去:魏金水
  秘书长:张兆汉(兼)
  常务委员:丁乃扬 王天强 王汉杰 王世静 邓炎辉 卢世铃 卢浩然
  刘永业 刘成鹏 吉人 毕际昌 何其信 汪德耀 李威
  李舜旬 吴从征 吴皎如 吴锦南 苏华 陈虹 陈子奋
  陈玉西 陈东生 陈齐瑁 陈启紫 陈宏泰 陈国清 陈国熙
  林泉 林采之 林珠光 林浩藩 陆自奋 郑静安 胡友梅
  侯敬思 夏美琼 徐梦龄 翁文渊 殷孝友 秦望山 高至荣
  许或青 粘文华 郭述尧 黄绿萍 黄骏霖 杨静桐 张遗
  张鸿 张壮飞 葛次江 雷恒春 蔡子钦 檀仁梅 谢怀丹
  颜西岳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三、第三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任期自1964年9月至1977年12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64年8月,省政协第二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农民、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福建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福建省工商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荣军烈属军属、华侨界、体育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共26个界别组成,委员326人。同二届相比,三届省政协取消老区代表界,增设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及荣军烈属军属3个界别。
  附: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0名)
  邨丁 王汉杰 何海瑞 宋丹亭 张兆汉 陈超凡 林一心 范式人 黄亚光
  韩陵甫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7名)
  刘通 陈齐瓊 陈绍宽 林大绥 林浩藩 许祖义 傅柏翠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6名)
  何公敢 吴从征 张壮飞 周问苍 林植夫 黄绿萍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6名)
  李述中 李舜旬(女) 郑静安 练惕生 杨承恩 杨静桐
  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4名)
  伍德培 刘栋业 陈希仲黄骏霖
  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2名)
  刘成鹏蔡祖鸿
  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2名)
  王天强 吕从周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4名)
  王浩 刘基固 林源 袁文珍
  福建省总工会(12名)
  成钱侯 孙亦友 严建霖 苏双全 张秋水 张维开 高振洋 许和尚 许武生
  许振惠 粘文华 黄瑞香(女)
  农民(8名)
  龙刘 江福官 张荣杰 徐德标 章巧珠(女) 许章成 黄海澄 蔡川泽
  福建省妇联(11名)
  任曼君(女) 陈端励(女) 张龙地(女) 张细琴(女) 林轩(女)
  林水仙(女) 林锦英(女) 卓乌富(女) 傅喜珠(女) 谢怀丹(女)
  魏惠珍(女)
  福建省青联(3名)
  吴伯僖 沈淑英(女) 薛天锡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2名)
  杜铐生 冯殿弼
  福建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2名)
  林其光(女) 郑大初
  福建省工商联(11名)
  丁乃扬 邓炎辉 卢姚吾 刘永业 陈桂秋 陈德润 周文铁 林建元 曾煦民
  薛奎松 颜学卿
  文学艺术界(20名)
  尹桂芳(女) 李少楼 李硕卿 李盛斌 陈虹 陈子奋 陈坤福 陈春生
  林芝芳 邱必书 施织(女) 纪经亩 郭风 黄宝珍(女) 曾雨音
  杨胜 董义芳 葛次江 蔡大燮 蔡尤本
  科学技术界(29名)
  王岳 方大川 边效曾 史玉崑 江培萱 吴锐 吴瞰 吴骏侯 何往
  严楚江 陈伯霖 陈长钧 林权 林伯欣 林桂镗 林祖心 林缉西 罗孝登
  郑策 赵健 殷孝友 翁庚庆 商强 黄伟勋 曹大为 景熙明 葛定康
  黎国俊 戴干本
  教育界(24名)
  王世缰 吴坤平(女) 汪德耀 陈友光 陈良瑞 陈德惠(女) 苏叔玄
  张立 周玉贞(女) 林公际 林兆麟 林桐绰 林樑城 金云铭 赵修复
  徐承荫 黄寿祺 黄益三 傅家麟 杨浩林 杨树稼 雷霆 谢德贞(女)
  檀仁梅
  新闻出版界(3名)
  孙泽夫 林子东(女) 明黄
  医药卫生界(23名)
  丁兆星 王中方 王玉清(女) 王兆培 王灼祖 孙浩铭 李建願 吴云鸿
  陈芭洲 陈国熙 陈德光(女) 陈鸿藻 林元荃(女) 胡友梅 夏美琼(女)
  翁文渊 高雨生 盛国荣 郭占随(女) 黄锡隆 富德馨 蔡友敬 钱维顺(女)
  少数民族(4名)
  舒诚(女) 雷恒春 雷锦灼 钟勤淑
  荣军、烈属、军属(18名)
  王宜祜 韦世玲 兰其祥 刘富玉(女) 李金玉(女) 陈义 陈文发
  陈钦发 张长英(女) 张科林 胡步福 曾宪寻 程锦妹(女) 杨三妹(女)
  钟家桂 钟新秀(女) 颜秉秀 饶云山
  华侨界(17名)
  尤扬祖 伍远资 吴扬 吴序良 吴锦南 吕敦村 李鸠陵 陈仰曾 陈启紫
  陈影鹤 张霭庭 林开德 林丰玉 林珠光 高至荣 郭寿镇 黄泰楠
  体育界(3名)
  刘焕章李威(女)程天泗
  宗教界(7名)
  王宗诚 张光旭 苏辉 林泉 黄子玉 释妙莲 福慧
  特别邀请人士(88名)
  万灿 广心 尤文况(女) 方莹 方德植 方锡畴 王冶 王国桢
  王世静(女) 王春田 王调馨 丰中密 田庄 邱鷹兢 叶轩茹 刘友铭
  刘可舟(女) 刘孝鋆 江朝絃 仲容 何恩及(女) 吴堃 吴启瑶
  吴金蛋 吴清传 吴潮芳 李世甲 李庆云 李尧宝 李锦文 陈幼鸿 陈村牧
  陈宏泰 陈其凯 陈筠青(女) 陈凤仪 陈海瀛 陈矩茹 陈盈元 陈景芗
  陈福寿 陈遵统 汪盈科 张性聪 张其华 张贵文 邹宁生 周千兴 林叔永
  林祜光 卓全成 易启基 郑畴 郑贞文 郑忠益 郑福来 郑震谦 胡伟
  胡兆折 柯凌汉 侯毓秀(女) 纪廷洪 洪子晖 高作楫 高建新 袁竹秋
  倪端仪(女) 秦望山 顾耐雨 曹廷勋 许曼 章振乾 郭钢 黄农
  游玉山 游范吾 曾国晟 管长墉 辜仲钊 廖开贤 蒋瓦水 蔡文山 蔡达三
  德钦(女) 谢俊卿 谢修明(女) 韩文之 韩仲英
  (二)常务委员会
  本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66名,选举范式人为主席,陈绍宽等9人为副主席,张兆汉兼任秘书长。
  附: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范式人
  副主席:陈绍宽(1969年7月逝世) 林一心 黄亚光 刘通(1970年8月逝世)
  林植夫(1965年10月逝世) 张兆汉 练惕生(1967年6月逝世)
  陈希仲 尤扬祖
  秘书长:张兆汉(兼)
  常务委员:丁邨 丁乃扬 丁兆星 王天强 王汉杰 王世静 王灼祖
  邓炎辉 刘永业 刘成鹏 刘基固 任曼君 宋丹亭 汪德耀
  李威 李舜匐 张壮飞 陈虹 陈子奋 陈齐瑁 陈启紫
  陈宏泰 陈国熙 陈超凡 吴从征 吴锦南 吴骏侯 何海瑞
  郑静安 林泉 林浩藩 林桐绰 林珠光 罗孝登 周问苍
  赵修复 胡友梅 高至荣 夏美琼 秦望山 翁文渊 殷孝友
  许祖义 粘文华 黄绿萍 黄骏霖 葛次江 辜仲钊 傅家麟
  杨静桐 雷霆 雷恒春 蔡大燮 谢怀丹 檀仁梅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1966年8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政协处于瘫痪状态,停止活动。1976年10月之后,省政协开始恢复活动。
  四、第四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任期自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77年12月18日,省政协第三届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农民、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福建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福建省工商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荣军烈属军属、华侨界、体育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共26个界别组成,委员492名。组成四届省政协的26个界别同三届。
  本届一次会议有委员492名,比第三届有大幅度增加。其中,中共党员256名,占52.03%;妇女64名,占13%;有高中级职称的92名,占18.6%。
  1979年12月,四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57名委员,同月,四届二次会议同意9名委员辞职。
  1981年3月,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委员。同月四届三次会议时,已有31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11名。
  1982年2月,四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6名委员。同月四届四次会议时,已有39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09名。
  附: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3名)
  王仲莘 申步超 宁殿魁 杜锷生 陈玉西 林一心 郑瑛(女) 贺敏学 袁改 贾久民 倪南山 智世昌 廖志高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9名)
  王兆培 王灼祖 邓子基 许谷芳 许显时 陈齐瑄 林浩藩 柯凌汉 傅柏翠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8名)
  王世锐 包望敏 张壮飞 陈敬淼 陈碧笙周问苍 黄卫世 章振乾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8名)
  卢浩然 苏节 李含阳 李舜訇(女) 汪盈科 陈炯煊 姚慈幼 高春顺
  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5名)
  王英治(女) 陈希仲 黄骏霖 薛天锡 薛奎松
  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2名)
  刘成鹏 蔡祖鸿
  台盟福建省支部筹备委员会(3名)
   张克辉 周庚 韩龙门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5名)
   陈中群 严筱莉(女) 郭叔周 翁永春 程科
  福建省总工会(16名)
  王水强 王振亚 朱茂广 朱荣泉 李依妹(女) 陈琼璋(女) 林祥
  秦恒忠 陶根初 黄依果 黄金表 粘文华 傅文忠 蔡锦伴 缪宝容(女) 魏儒田
  农民(10名)
  刘文金(女) 刘贻棉 李水仙 张明秀(女) 张荣杰 林交金 林河海 郑依姆 郭万春 赖明石
  福建省妇联(14名)
  丁小兰(女) 王玉兰(女) 王秋莲(女) 方来妹(女) 张细琴(女)
  张碰菜(女) 张韭菜(女) 陈贞圣(女) 林锦英(女) 周贞英(女)
  胡生珠(女) 柯梅姐(女) 徐素兰(女) 曾银娣(女)
  福建省青联(4名)
  刘东文 张鼎 康素华(女) 游冠洲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3名)
   张承德 林连辉 盛一群
  福建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3名)
   张家农 郑太初 黄菊初(女)
  福建省工商联(14名)
  王国桢 王贤镇 尤德铸 邓炎辉 刘永业 陈盈元 陈桂秋 陈德润 林杏雨
  林建元 侯毓秀(女) 黄长溪 曾七俚 曾煦民
  文学艺术界(25名)
  马宁 王尚政 王梅芬(女) 尹桂芳(女) 刘春萍(女) 李少楼
  李尧宝 李桂芹(女) 李硕卿 李盛斌 张菊萍(女) 张瑶琳(女)
  陈其泰 陈坤福 陈春生 林钊 柯贤溪 施织(女) 徐年松 徐盈秋
  郭风 郭功森 黄丹桂 黄奕缺 蒋瓦水
  科学技术界(44名)
  于峰宝 万良柴 马钟珩 王浩 王永铭 王克竞 韦成璧(女) 卢嘉锡
  史玉崑 史昭南 边效曾 李舒平 张志 张鑑祥 陈文翰 陈创天 陈伯麟
  陈善豪 林权 周运元 胡瑞林 赵健 侯敬思 倪松茂 徐启发 郭元超
  殷孝友 黄伟勋 黄式熙(女) 黄国瑞 黄锦昇 梁少珊 蒋克勤 程元荣
  程孝智 葛诗绪 雷霆 赖子述 管光瑜(女) 熊重信 黎国俊 潘仲鱼
  潘廓祥 戴干本
  教育界(36名)
  丁汉波 王宠 方大川 卢如模 田昭武 刘义养 孙玉瑛(女) 杨树稼
  李文清 吴伯僖 吴坤平(女) 汪德耀 宋元潞 宋世洪(女) 宋调元
  沈淑英(女) 张永星 张春壬 陆桂 陈鹤 陈妙莹(女) 陈承德
  还振举 林金镭 林桐绰 林焕年 金云铭 金有坤(女) 郭喷(女)
  黄寿祺 黄质文(女) 曹大为 龚一飞 章浩白 韩国磐 檀仁梅
  新闻出版界(4名)
  许一鸣 张子固 林振夏 姚勤予(女)
  医药卫生界(29名)
  丁兆星 王玉清(女) 王东曦 王鸿珠 叶孝礼 刘彦琛 杜泗艳 杨瑶华(女)
  邹宁生 沈云英(女) 陈永健 陈应龙 陈国清 陈鸿藻 陈溪南 林如高
  林政善 林豫生 周济省 俞建华(女) 钱维顺(女) 高雨生 翁文渊
  夏美琼(女) 康良石 崔华(女) 谢修明(女) 富德馨 蔡友敬
  少数民族(6名)
  蓝大铿 吴愿金 钟钗凤(女) 钟昌亦 郭秀英(女) 雷恒春
  荣军、烈属、军属(23名)
  王兰旺 韦世林 孔作宾 朱兰钦(女) 刘成贵 杨德明 李楼(女)
  李良清(女) 李金地(女) 吴莲英(女) 张门闩(女) 张长英(女)
  张隆旺 陈义 陈妹汆 陈春宋(女) 侯湿娟(女) 徐玉森 许金厚
  高蔡宝(女) 舒秀香(女) 蓝兴德 薛雪华(女)
  华侨界(21名)
  尤扬祖 吕敦村 许可 吴今宽(女) 吴序良 汪万新 陈水南 陈曲水
  陈仰曾 林开德 林珠光 林望中 郑日晖 郑惠英(女) 洪子晖 洪干堂
  倪端仪(女) 郭瑞人 高作楫 傅维丹 游范吾
  体育界(5名)
  华炳泉 林丰玉 柯细英(女) 翁祖烈 戴廷斌
  宗教界(4名)
  苏辉 何恩及(女) 林泉 释妙莲
  特别邀请人士(178名)
  丁邨 王汉杰 王世静(女) 王兆惠 王春生 王荣森 王晴川 尤文况(女)
  方晓丘 邓志坚 尹峰(女) 计应昌 仇增礼 叶天纯 叶金泰 叶清芬(女)
  冯大勋 史光华 宁家魁 包堃 甘景镐 吕文龙 朱天顺 伍治之 任曼君(女)
  刘友征(女) 刘国兴 刘振球 许云 许志伟 许桂枝 许崇信 孙兴国
  孙同温 庄牧 杨友合 杨天佛(女) 杨兆铭 杨昌德 杨春臣 杨炳维
  杨桂霖 杨银仙 杨曾艺 杨慎薇(女) 李中山 李文泉(女) 李庆京
  李希莲 李居民 李俞平 李祖光 李敏唐 李翠贞(女) 李德茂 吴扬
  吴云鸿 吴芝椿 吴利珍(女) 吴秀珍(女) 吴志强 吴骏侯 吴锦南
  余宝笙(女) 宋丹亭 张连 张烽(女) 张竹山 张兆汉 张其华
  张尚德 张秋世 张冠生 张昭娣(女) 张荣彩 张桂珠(女) 张渐摩
  张渝民 张德贞 张耀辉 陆维特 陈昌 陈昕 陈凤仪 陈平山 陈村牧
  陈雨苍 陈胜有 陈桐雨 陈矩荪 陈辉荣 何其信 严守正 邱武陵 邵康蔚
  林斌 林秀娥(女) 林希春 林宗栋 林忠照 林诚樑(女) 林国樑
  林炳生 林桂镗 林辉才 林敦华 林福官 林樑城 罗孝登 罗铁贤 金德祥
  周占魁 周增辉 郑緜 郑书祥 郑英渠 郑显玉 郑继平 郑震谦 孟健
  岳峻 范元辉 卓全成 易启基 尚书翰 胡家声 郝峰云 赵源 赵登英
  贺俊平 柯詠仙(女) 柯志达 侯玉美(女) 俞元桂 秦子厚 顾学民(女)
  顾耐雨 铁坚 郭廷万 高玉璋 唐振兴 夏美仲 党怀瑾 黄欣 黄文洋
  黄月英(女) 黄永山 黄协堪 黄垂明 黄俊梧 梁一川 崔苏民 章宝春
  章梅坡 常建业 韩文之 韩向阳 彭再陞 蒋嘉俊 程胜福 曾国晟 谢怀丹(女)
  谢宝桐 谢俊卿 谢德贞(女) 傅斯 游龙 游昌炳 蓝同永 蔡达三
  廖开贤 廖元盛 翟万昌 漆先应 熊修吾 魏金水 魏荫南 魏祖烈
  1979年12月15日,省政协四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57名):
  刘汉钦 左丰美 叶可柱 叶克守 庄材雁 庄杰鹄 伍洪祥 许东亮 许祖义
  纪经亩 李雨之(女) 李礼阁 陈虹 陈文平 陈天才 陈永福 陈其挥
  陈秋生 陈高顺 陈明德 杨志远 杨振志 杨家声 苏乌水(女) 张圣才
  郑乃珖 郑丹甫 林木 林梦飞 林诚致 林辉基 罗炳钦 周哲文 柯伯诚
  柯朝阳 赵修复 髙怀蓉(女) 高磐九 梁雪予 徐添福 德钦(女)
  章骥 黄丰州 黄克立 黄来传 黄锡隆 游玉山 游梅耀 程文铸 程季怀
  蔡大燮 蔡希年 蔡衍吉 蔡载经 廖堃金 熊兆仁 颜期仁
  1979年12月22日,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辞职(9名):
  廖志高 林一心 贾久民 贺敏学 卢嘉锡 丁邨 任曼君(女) 殷孝友
  智世昌
  1981年3月27日,省政协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
  饶沧一 郭征甫
  1982年2月24日,省政协四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6名):
  叶庆耀 邱怡 林䌒民 张天福 贾祖璋 钱履周
  (一)常务委员会
  本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90名,选举廖志高为主席,林一心等11人为副主席,袁改兼任秘书长。1979年12月,四届二次全体会议时,根据中央关于领导班子统筹安排的指示,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廖志高不再兼任主席,林一心等4人因工作调动或为减少兼职,不再担任副主席,丁邨等4人因工作调动或兼职过多,不再担任常委,会议补选伍洪祥为主席,增选7名副主席、32名常委。1980年7月,四届八次常委会议决定,袁改副主席兼任的秘书长职务由顾耐雨担任。1982年3月,四届四次会议增选5名常委。
  附: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廖志高(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辞职)
  伍洪祥(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补选)
  副主席: 林一心 袁改 倪南山 贾久民 贺敏学 尤扬祖(1982年5月逝世)
   陈希仲 卢嘉锡 郭瑞人 王世锐 卢浩然
  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增选:
  熊兆仁 郑瑛 罗炳钦 魏金水 倪松茂 郑丹甫 左丰美
  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辞职:
  林一心 贾久民 贺敏学 卢嘉锡
  秘书长:袁改(兼)(1979年12月至1980年7月)
  顾耐雨(1980年7月四届八次常委会议补选)
  常务委员:丁邨 丁小兰 丁兆星 王世静 王仲莘 王兆培 邓炎辉
  申步超 宁殿魁 包望敏 刘义养 刘永业 刘成鹏 刘国兴
  刘振球 许显时 任曼君 杜铐生 杨德明 苏节 李含阳
  李硕卿 李舜匐 吴锦南 汪德耀 张烽 张壮飞 张克辉
  张瑶琳 陆维特 陈玉西 陈应龙 陈国清 陈德润 何其信
  林泉 林丰玉 林忠照 林珠光 林桐绰 林浩藩 林望中
  林豫生 罗孝登 周问苍 郑瑛 岳峻 范元辉 姚勤予
  倪松茂 徐启发 郭功森 翁文渊 翁永春 夏美琼 殷孝友
  黄欣 黄卫世 黄长溪 黄式熙 黄寿祺 黄垂明 黄骏霖
  黄俊梧 崔华 粘文华 韩国磐 曾国晟 谢怀丹 智世昌
  彭再陞 葛诗绪 傅柏翠 傅维丹 雷恒春 潘仲鱼 魏金水
  魏荫南 檀仁梅
  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增选:
  王国桢 王贤镇 叶克守 冯大勋 刘汉钦 许东亮 许祖义
  李礼阁 李雨之 杨志远 杨家声 余宝笙 汪盈科 张兆汉
  陈虹 陈永福 陈仰曾 林开德 郑乃珖 赵修复 柯朝阳
  高怀蓉 高磐九 章骥 章振乾 程文铸 程季怀 傅斯
  顾耐雨 蔡大燮 蔡衍吉 廖堃金
  1979年12月,四届二次会议辞职:
  丁邨 任曼君 殷孝友 智世昌
  1982年3月,四届四次会议增选:
  朱天顺 林梦飞 林䌒民 陈村牧 贾祖璋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五、第五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任期自1983年4月至1988年1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83年3月,省政协四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支部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工作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工作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农民渔民界、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福建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福建省工商联、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省台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荣军烈属军属、华侨界、体育界、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共28个界别组成,委员553名。同四届相比,五届省政协增设台联、社会科学两个界别,农民界改为农民渔民界。
  本届一次会议553名委员中,中共党员202名,占36.5%,党员和党外人士的比例从上届的52:48降到36.5:63.5。本届委员做到合理安排,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市县政协委员尽量不交叉;注意年龄杠杠,原则上77岁以上不进,82岁以上不留,委员平均年龄62.1岁,比上届降低5岁;注意安排女委员和各条战线的中青年骨干,妇女委员113名,占20.4%;知识分子和新委员占较大比例,有中高级职称的164名,占29.7%;新安排294名,占53.2%。
  1983年12月,五届四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委员。1984年3月,五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8名委员。同月五届二次会议时,已有5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58名。
  1984年7月,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增补3名委员。1985年4月,五届十次常委会议增补20名委员。同月五届三次会议时,已有14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72名。
  1985年10月,五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10名委员。同月五届四次会议同意13名委员辞职。1986年5月,五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增补7名委员。同月五届五次会议时,已有24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66名。
  1986年9月、1986年11月,五届十五次、十六次常委会议分别同意2名委员辞职。1987年5月,五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17名委员、同意1名委员辞职。同月五届六次会议时,已有34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68名。
  附: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6名)
  王德潜 石智纯 左丰美 卢叨 宁殿魁 伍洪祥 刘廷柱 孙泽夫 李雨之(女)
  张克辉 陈虹 陈玉西 郑丹甫 高明轩 黄欣 蒋学道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11名)
  王兆培 邓子基 许祖义 许显时 孙承梁 张圣才 陈庭煊 林梦飞 柯凌汉
  廖开贤 檀仁梅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11名)
  包望敏 还振举 吴修平 张壮飞 林辰 赵修复 赵家欣 俞元桂 黄卫世
  曹大为 廖博厚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11名)
  卢浩然 李含阳 余宝笙(女) 汪盈科 陈凤仪 陈炯煊 林南洲 赵棻
  姚慈幼 高春顺 童国瑔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7名)
  王贤镇 张希珊 陈希仲 林杏雨 倪郑重 黄骏霖 薛奎泉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6名)
  庄杰鹄 余泽忠 林春福 柯朝阳 郭寿镇 蔡祖鸿
  台盟福建省支部委员会(5名)
  林青山 庚周 柯文英 韩龙门 蔡大堂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5名)
  王莉萍(女) 李向群 林国清 荆福生 黄小晶
  福建省总工会(16名)
  王水强 朱茂广 刘宝玉 (女) 李依妹 (女) 杨德强 邱荣珍 张亚狮
  张国金 胡受文 姚文贤 秦恒忠 黄金表 黄依果 韩杜琴 (女) 傅文忠
  缪宝容 (女)
  农民、渔民界(11名)
  李金耀 张福连 张建娥 陈永生 陈丽莉(女) 陈爱金(女) 林河海
  罗璋盛 徐而富 黄和南 戴廷贵
  福建省妇联(14名)
  方静(女) 刘传秀(女) 许春妹(女) 张韭菜(女) 陈清(女)
  陈文桢(女) 林华(女) 林爱华(女) 周贞英(女) 高文琴(女)
  黄子群(女) 黄月英(女) 黄质文(女) 黄满妹(女)
  福建省青联(5名)
  刘芳彪 许志捷(女) 陈联合 林木林 柯连妹(女)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3名)
  朱民陈述范品云(女)
  福建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3名)
  姚祖结 晓朱(女) 唐玉珍
  福建省工商联(19名)
  王英治 (女) 王国桢 尤文况 (女) 庄福坤 孙安民 苏承棋 杨开仁
  陈秋生 陈桂秋 林光楣 林希春 林建元 侯毓秀 (女) 洪文厚 郭永义
  黄护法 曾七俚 曾煦民 蔡达三
  福建省台联(5名)
  王南荣朱天顺 张桂珠(女) 陈阿富 林木
  文学艺术界(34名)
  万里云 马宁 马香缎(女) 尹桂芳(女) 王尚政 王梅芬(女)
  邓玉璇(女) 叶桂莲(女) 刘春萍(女) 纪经亩 苏乌水(女)
  苏笑容(女) 李盛斌 李翠芝(女) 李硕卿 杨启舆 杨炳维 陈仁鉴
  林钊 周哲文 郑乃枕 柯贤溪 洪琛 袁灵云(女) 徐盈秋 郭风
  郭功森 黄丹桂 黄奕缺 蒋瓦水 游龙 蔡大燮 蔡其矫 颜培琼(女)
  科学技术界(65名)
  于峰宝 王浩 王永铭 王祖芳 王能光 邓桓 叶金泰 史玉崑 边效曾
  庄启谦 刘汉钦 许文芳 许志伟 李润梅 李舒平 杨家声 肖冠英 吴厚扬
  邱怡 邱武陵 何在沐 汪国漫 张天福 张鉴祥 陈文翰 陈创天 陈思敬
  陈善豪 陈德宇 林承周 林辉荣 金章旭 周运元 周增辉 郑緜 郑元奇
  郑友珍(女) 郑世芬 项国波 赵健 胡瑞林 贾祖璋 倪松茂 徐启发
  衷楷(女) 郭元超 黄文津 黄式熙(女) 黄伟勋 黄国瑞 黄超英
  黄婉贞(女) 黄锦昇 梁少珊 梁振华 葛诗绪 蒋克勤 程孝智 程季怀
  游耀磐 赖子述 管光瑜(女) 蔡丽影(女) 潘仲鱼 戴干本
  社会科学界(7名)
  王一华 刘子鬆 刘学沛 杨贡淇 陈剑森 林子东(女) 林威肃
  教育界(60名)
  丁汉波 马秀发(女) 王宠 方大川 方志成 方德植 卢如模 包堃
  刘义养 许伍权 许崇信 汤金云(女) 苏忠琴 李元松 李文清 宋调元
  杨玛罗 杨重光 杨奕初 杨曾艺 张永星 张启芳 张春壬 张冠生 陈昕
  陈鹤 陈心铭 陈文定 陈兆惠 陈村牧 陈肖柏 陈承德 林国樑 林诚樑
  林金鏞 林思明 林振声 林桐绰 林景亮 林焕年 林福官 罗孝登 金云铭
  金德祥 卓仁松 郑朝宗 胡家声 柯詠仙(女) 洪惠馨 袁同功 顾学民
  高怀蓉(女) 黄协堪 黄寿祺 龚一飞 章浩白 韩国磐 谢德贞(女)
  蒋亨香 蒋家俊
  新闻出版界(4名)
  林麟林振夏钟宁(女) 鲁岩
  医药卫生界(46名)
  于恩庶 王玉清(女) 王东曦 王兆惠 王秀芳(女) 王晴川 王鸿珠
  叶孝礼 叶清芬(女) 刘友征(女) 刘彦琛 沙皴(女) 杜泗艳
  严守正 李文展 李楚銮 李翠贞(女) 杨慎薇(女) 杨瑶华(女)
  吴小玲(女) 吴国忠 邹宁生 邵康蔚 张安桢 陈永健 陈应龙 陈雨苍
  陈锡谋 林元荃(女) 林如高 林政善 林淑卿(女) 林豫生 周济省
  俞建华(女) 俞慎初 侯玉美(女) 翁文渊 高雨生 倪达人 钱维顺(女)
  康良石 黄锡隆 崔华(女) 谢修明(女) 富德馨
  华侨界(25名)
  王淑殷(女) 王彦洪(女) 王碧如(女) 刘善恩 许可 麦淑良
  苏淑玄 吴今宽(女) 吴扬 吴招安 张友坤 张石凤(女) 陈立鹗
  陈仰曾 林文清 林开德 林民增 林珠光 林望中 郑良妙 洪干堂 高庆和
  黄世强 傅维丹 潘其明
  少数民族(6名)
  钟隐芳(女) 郭家齐 黄新发 章讷 雷恒春 蓝珠桃(女)
  荣军、烈属、军属(19名)
  王兰旺 王庆台 邓芳梅(女) 朱兰钦 吴梦超 汪永和 张隆旺 张道泉
  陈士最 陈志忠 陈甘树 陈贵芳 陈德义 胡冰(女) 徐玉森 高蔡宝(女)
  黄启焕 谢启贞 蓝木庆
  体育界(10名)
  万籁声 华炳泉 杨桂霖 林丰玉 郑达真(女) 郑美珠(女) 柯细英(女)
  翁祖烈 翁康强 戴廷斌
  宗教界(8名)
  刘尊沅 严天佑 林泉 性藏(女) 黄子玉 释妙莲 廖国仁 潘乃斌
  特别邀请人士(121名)
  王少溪 王之华(女) 王营经 王毅林 邓泗侯 叶启东 叶明根 甘景镐
  庄牧 庄材雁 吕小青(女) 成仞千 任进贵 许桂枝 阮文炳 刘大夫
  刘书木 刘华荣 刘景和 朱坤山 李超 李文泉(女) 李礼阁 李明星
  李碧珍(女) 沈慧(女) 沈持衡 肖枫 杨大钧 杨天俤(女)
  杨浩林 杨淑任(女) 杨钟蠡 杨春荣 杨振志 杨道明 吴阿银 吴秀珍(女)
  吴秀惠(女) 何邦浩 张时勉 张立 邹镇 陈华(女) 陈天泰
  陈光潮 陈小连 陈永福 陈甲友 陈碧霞(女) 陈兴畴 陈君实 陈忠平
  陈名扬 陈明德 陈丽娟(女) 陈矩荪 陈珠仙(女) 陈维宝 陈鸿宾
  林江 林君泽 林炳生 林师珍 林诚致 林辉基 林惠珍(女) 金侗
  周曼丽(女) 罗铁贤 罗榕荫 郑震谦 柯伯诚 施能鹤 赵秀激(女)
  饶沧一 顾耐雨 浦敬检 徐添福 徐敏辉 高玉璋 郭钢 郭崇山 郭喜华
  曹秀芬(女) 章骥 黄滔 黄土佛 黄友廉 黄丰州 黄光汉 黄来传
  黄其华 黄垂明 梁一川 康良材 谢怀丹(女) 朝阳 蒋淑瑾(女)
  程文铸 傅子易 游尚群 揭士萱(女) 舒诚(女) 葛军(女)
  谢真 蓝天 简印泉 雷霆 赖复生 裴玉文 漆先应 蔡希年 蔡新生
  潘文彦 颜期仁 颜爱珠(女) 薛天森 薛承敢 薛碧霞(女) 魏刚
  1983年12月21日,省政协五届四次常委会议增补(2名):
  任达 陈彬藩
  1984年3月8日,省政协五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8名):
  刘维灿(女) 陈长环 林少丹 林观得 张问强 张景禹 唐良贤 曾星如
  1984年7月14日,省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增补(3名):
  庄菊生 陈子祥 陈可焜
  1985年4月22日,省政协五届十次常委会议增补(20名):
  白锡碧 汪德耀 苏梧 李成华 妙湛 陈家振 陈钟英 陈贻亮 沈觐寿
  郑证光 林同春 杨立 杨振殊 张仁猛 张笃生 吴永源 洪如诗 侯文铿 詹丽香(女) 魏维山
  1985年10月20日,省政协五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10名):
  戈锐 石益 未力工 许怀中 许集美 孙竹云 洪海 柯冲 袁改
  常登榜
  1985年10月24日,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辞职(13名):
  万里云 石智纯 王德潜 宁殿魁 伍洪祥 卢叨 李雨之(女) 陈彬藩
  林望中 杨浩林 顾耐雨 黄垂明 鲁岩
  1986年5月11日,省政协五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增补(7名):
  陈中群 陈春光 陈家骅 汤家健 张琰 张其华 蔡济世
  1986年9月10日,省政协五届十五次常委会议辞职(2名):
  李成华 张笃生
  1986年11月14日,省政协五届十六次常委会议辞职(2名):
  徐敏辉 陈兴畴
  1987年5月8日,省政协五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增补(17名):
  王传琛 朱政 张全金 张其载 陈国华 陈敬淼 郑成辽 邹鲁生 郑维暖
  林涛 林文豪 林文茂 杨孙西 梁庄 程力夫 赖庆辉 颜彬声
  1987年5月8日,省政协五届十八次常委会议辞职(1名):
  白锡碧
  (二)常务委员会
  本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14名,选举伍洪祥为主席,陈希仲等11人为副主席,顾耐雨为秘书长。1985年5月,五届三次会议增选6名常委。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同意主席伍洪祥、副主席卢叨、秘书长顾耐雨以及10名常委辞职请求,补选袁改为主席,增选许集美为副主席,补选杨钟蠡为秘书长,增选11名常委。
  附: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伍洪祥(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辞职)
  袁改(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补选,1987年9月逝世)
  副主席:陈希仲 张克辉 蒋学道 倪松茂 许显时(1986年12月逝世)
  赵修复 卢浩然 左丰美 郑丹甫(1983年8月逝世) 卢叨 陈仰曾
  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增选:
  许集美
  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辞职:
  卢叨
  秘书长:顾耐雨(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辞职)
  杨钟蠡(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补选)
  常务委员:于恩庶 万里云 马秀发 王水强 王兆培 王英治 王国桢
  王贤镇 王碧如 王德潜 方静 邓子基 石智纯 庄杰鹄
  宁殿魁 包望敏 刘汉钦 刘廷柱 许伍权 许祖义 孙泽夫
  苏叔玄 李礼阁 李含阳 李雨之 李硕卿 李舒平 汤金云
  杨玛罗 杨家声 杨浩林 吴修平 余宝笙 汪盈科 邹宁生
  沈持衡 张立 张天福 张壮飞 张桂珠 张福连 陈虹
  陈文定 陈文桢 陈心铭 陈玉西 陈永福 陈应龙 陈村牧
  陈肖柏 陈丽莉 陈贵芳 陈联合 陈锡谋 林泉 林子东
  林丰玉 林光楣 林希春 林国清 林珠光 林梦飞 林望中
  林辉基 林豫生 罗孝登 罗榕荫 郑乃珖 赵棻 赵家欣
  柯朝阳 贾祖璋 衷楷 顾学民 顾耐雨 徐启发 高怀蓉
  高明轩 翁文渊 郭永义 郭功森 黄欣 黄卫世 黄式熙
  黄寿祺 黄垂明 黄骏霖 章骥 崔华 韩龙门 谢怀丹
  葛诗绪 舒诚 程文铸 程季怀 傅维丹 鲁岩 雷恒春
  裴玉文 蔡大燮 潘仲鱼 檀仁梅
  1985年5月,五届三次会议增选:
  史玉崑 汪德耀 陈钟英 陈家振 陈彬藩 俞元桂
  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增选:
  石益 许怀中 洪海 杨钟蠡 常登榜 未力工 戈锐
  柯冲 孙竹云 雷霆 浦敬诠
  1985年10月,五届四次会议辞职:
  万里云 王德潜 石智纯 宁殿魁 李雨之 杨浩林 陈彬藩
  林望中 顾耐雨 黄垂明 鲁岩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六、第六届委贝会
  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任期自1988年1月至1993年1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87年12月,省政协五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分部委员会、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福建省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农业界、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工商联、福建省台联、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华侨界、少数民族界、荣军烈属军属、体育界、宗教界、港澳同胞、特别邀请人士共29个界别组成,委员562名。同五届相比,六届省政协增设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民进福建省委员会、港澳同胞等3个界别,取消省供销合作社和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界别,农民渔民界改为农业界。1991年4月14日,省政协六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省科协)作为省政协组成单位,华侨界改由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作为省政协组成单位。
  本届一次会议562名委员中,中共党员207名,占36.8%;非中共人士355名,占63.2%;妇女78名,占13.9%;少数民族10名,占1.8%;有中高级职称192名,占34.2%;五届委员留任264名,占47%;新任委员298名,占53%。委员平均年龄57.2岁,比五届一次会议的62.1岁降低4.9岁。
  1988年9月29日,六届三次常委会议同意2名委员辞职。1989年4月14日,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9名委员。同月六届二次会议时,已有5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64人。
  1990年4月13日,六届九次常委会议同意1名委员辞职。同月六届三次会议时,已有14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54名。
  1990年9月29日,六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同意2名委员辞职。1991年4月14日,六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增补11名委员。同月六届四次会议时,已有19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58名。
  1991年7月10日,六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同意1名委员辞职。1992年4月16日,六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增补8名委员。同月六届五次会议时,已有27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557名。
  附: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7名)
  王昭堃 卢福祥 丛立志 许开瑞 许怀中 许集美 陈光毅 杨钟蠡 杨祥懋
  张华 张琰 张克辉 高胡 凌青 黄振军 傅宗弼 戴永善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13名)
  王兆培 王良〓 邓子基 孙新峰 林梦飞 林嘉騋 许祖义 肖文熙 陈齐瑄 陈庭煊 高庆丰 廖开贤 魏贻光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13名)
  吴大钟 陈贞寿 陈肖柏 陈修兴 陈巽懿(女) 邹宁生 赵修复 赵家欣 高玉瑟 梁庄 章振乾 曾国杰 蒋夷牧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13名)
  于恩庶 卢浩然 包幼迪 李含阳 何立纲 何友荣 陈本禄 陈常林 藩平 杨春晖(女) 张闿珍(女) 俞慎初 童国瑔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9名)
  王英治(女) 王贤镇 尤文况(女) 孙政 刘乾业 陈希仲 林强
  倪郑重 黄启元
  致公党福建省委贞会(8名)
  李文展 李家宝 刘善恩 杨护生 余泽忠 陈诗政 林春福 周畅
  台盟福建省分部委员会(5名)
  卢国松 林江 林青山 温少武 蔡大堂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4名)
  史玉崑 叶绍唐 杨曾艺 黄文沣
  民进福建省委员会(4名)
  林承璋 杨碧柳(女) 贾祖璋 程力夫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5名)
  甘晓笛周跃红胡万里郭晓菱(女) 曾提端
  福建省总工会(16名)
  杨德强 吴阿堂 吴登骏 张亚狮 陈铁城 林葆荣 胡受文 欧阳韩 徐本章
  徐志斌 曹宁建 黄国彬 黄婉贞(女) 郭成土 郭荣 强曲曲
  农业界(15名)
  刘梅 刘光荣 刘清泉 汤耀前 陈丽莉(女) 吴金世 张福连 欧建春
  林爱华(女) 林翔云 罗章盛 周跃信 胡继文 郭连水 黄振芳
  福建省妇联(14名)
  王玉五(女) 王珏(女) 方静(女) 邓晓薇(女) 刘维灿(女)
  苏宝琴(女) 苏彩云(女) 张玉如(女) 陈文桢(女) 杨家华(女)
  邹霞青(女) 林世珍(女) 黄新宝(女) 詹丽香(女)
  福建省青联(5名)
  刘芳彪张克明施礼河赵秀兰(女) 戴维浩
  王国桢 庄坤福 孙安民 苏承棋 杨开仁 宋太平 张再军 张希珊 张诗鑑
  陈秋生 陈清河 林文懿(女) 林光楣 林汉忠 林希春 洪文厚 郭永义
  黄护法 曾七俚
  福建省台联(6名)
  王南荣张桂珠(女)陈碧霞(女)林木柯文英黄文浮
  文学艺术界(29名)
  丁仃 邓玉璇(女) 孙煌 刘春萍(女) 苏笑容(女) 李硕卿
  李翠芝(女) 沈觐寿 杨双英(女) 杨启舆 陈奋武 陈贻亮 陈桂官
  林钊 林瑛(女) 林少丹 林金标 周哲文 郑乃珖 席鸣良(女)
  郭礼凤 郭功森 黄奕缺 舒婷(女) 蒋瓦水 曾贤谋 曾静萍(女)
  蔡其矫 颜培琼(女)
  科学技术界(60名)
  王文杰 王泳 王培宗 卢万太 边效曾 关金藏 刘汉钦 许文芳 许志伟
  许天津 李志勤 李金协 李舒平 李道〓 杨子伸 杨启明 杨益铃 杨翼汉
  吴汉光 吴守润 何在沐 沈鸿元 洪有光 洪华生(女) 张景禹 张鉴祥
  陈宗松 陈廷杭 陈成学 陈善豪 陈家驹 陈家骅 陈润慈(女) 林友仁
  林凤金(女) 林承周 金起邦 金章旭 郑元琦 郑持光 郑緜 项国波
  倪松茂 徐大成 衷楷(女) 郭元超 郭根和 黄伟勋 黄承恩 黄家彬
  黄超英 梁奕耙 梁振华 董仕尧 曾国润 游冠洲 游耀磐 蔡丽影(女)
  潘克谅 戴干本
  社会科学界(18名)
  王一华 王克衷 王家祥 吕良弼 刘学沛 孙绍振 杨贡淇 宋友铭 余长继
  汪澍白 吾惠东 陈以强 林寿琦 胡大展 康英(女) 黄时强 侯文铿
  常勋
  教育界(59名)
  王性复 任义友 场金云(女) 朱炳辉 朱鹤健 李文清 陈文定 陈立周
  陈由瑞 陈进光 陈灼华(女) 陈承德 陈秉忠 陈贻训 巫日辰 杨加兴
  杨玛罗 杨奕初 杨璧南 邱仕嘉 沈吉文 张启芳 张时勉 苏步椿 宋顺龄
  汪德耀 林乃明 林仲文 林诚樑(女) 林美和 林思明 林振声 林焕年
  林懋义 罗金铃 周祖諜 郑海生 施权陆 俞元桂 赵景聪 洪惠馨 姚锦麟
  翁烈 郭金琼 唐崇惕(女) 高维真 黄本立 黄幼昌 黄启圣 章浩白
  揭士萱(女) 谢庆绵 谢联辉 谢卿楣 蒋家俊 蔡文庆 蔡济世 潘林祥
  薛天森
  新闻出版界(5名)
  史宗毅陈杨坤陈毓本林振夏崔葆章
  医药卫生界(41名)
  王东曦 王秀芳(女) 王晴川 尤元璋 叶神嘏 刘思赵 沙鍼(女)
  肖熙 肖光铭 杜泗艳 杨子璇(女) 杨春波 杨毓惠(女) 吴小玲(女)
  吴泽沧 邵康蔚 张安桢 张震 张永树 陈忠平 陈春光 陈锡谋 苏璧泓
  林子顺 林政善 林浩然 林豫生 周济省 周曼丽(女) 俞建华(女)
  侯玉美(女) 倪达人 康良石 黄美玲(女) 崔华(女) 梁乃桑
  曾汝里 谢修明(女) 谢维泉 傅瘦生 魏维山
  华侨界(30名)
  王彦洪(女) 王凯华(女) 丘陵 朱秀英(女) 麦淑良 吴招安
  吴永源 吴国修 杨振殊 张友坤 张立学 张源德 张仁猛 陈应龙 陈仰曾
  陈祖荣 林珠光 林民增 林同春 罗秀燕(女) 周尔泰 周庆龙 高庆和
  高诚龙 黄世强 黄学群 郭其笃 郭焰山 蔡仲谋 颜西岳
  少数民族(8名)
  蓝亚狮 安镜如(女) 钟隐芳(女) 郭家齐 黄新发 雷志森 雷恒春
  雷锦灼
  荣军、烈属、军属(12名)
  王建国 占李术 刘光星 刘善仁 乐登科 孙铭兴 何占法 汪永和 陈德仪
  陈德春 林志铁 汤家健
  体育界(10名)
  万籁声 华炳泉 张丽珠(女) 杨桂霖 林丰玉 林春棋 柯细英(女)
  唐庆财 倪志钦 翁康强
  宗教界(12名)
  刘尊沅 严天佑 苏梧 林泉 性藏(女) 妙湛 黄子玉 郑证光
  普雨 释妙莲 释毅然 潘乃斌
  港澳同胞(42名)
  王少溪 王为谦 王尚政 庄材雁 庄菊生 朱政 刘友征(女) 李礼阁
  杨振志 杨孙西 杨大钧 杨信平 张问强 陈永福 陈可焜 陈国华 陈长环
  陈德宇 陈中群 陈敬淼 陈明德 陈金烈 林开德 林诚致 林文茂 柯伯诚
  郑维暖 侯毓秀(女) 饶沧一 黄丰州 黄光汉 黄来传 黄锡隆 康良材
  曾星如 程文铸 游尚群 赖庆辉 唐良贤 韩龙门 颜彬声 颜期仁
  特别邀请人士(70名)
  丁涟沃 丁雪香(女) 王章 王则文 王荆璞 王麟书 戈锐 未力工
  朱旭 江晞 江初桂 庄牧 刘华荣 刘荣祖 孙志忠 杨立 杨春荣
  杨道明 张全金 张其华 张其载 张柏庆 张振昌 邹镇 邹鲁生 陈虹
  陈天祺 陈村牧 陈国仁 陈彬藩 李琨 李邦英 李钦莲(女) 李春贵
  邱光荣 陆自奋 何邦浩 金侗 林涛 林源 林文豪 林存礼 林德镗
  林金豆 林均业 林国清 郑成辽 洪如诗(女) 柯冲 柯雪琦(女)
  范品云(女) 姜瑞峰 钟雷兴 高玉璋 高杨枚 徐添福 曹秀芬(女)
  黄春水 黄涤岩 黄维泉 韩文之 谢真 傅子易 傅圆圆(女) 董国儒
  游嘉瑞 蔡新生 樊增学 薛承敢 魏刚
  1988年9月29日,省政协六届三次常委会议辞职(2名):
  张振昌 丁涟沄
  1989年4月14日,省政协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9名):
  方历生 朱云瑞 陈甲友 陈创天 郑颐寿 金能筹 俞长荣 唐文光 蔡学仁
  1990年4月13日,省政协六届九次常委会议辞职(1名):
  李琨
  1990年9月29日,省政协六届十一次常委会议辞职(2名):
  陆自奋 徐添福
  1991年4月14日,省政协六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增补(11名):
  方晓丘 陈飙 杨炯林 杨文义 苏伟垣 林逸 张景文 洪健尔(女)
  郭云庚 谢振瓯 释提润
  1991年7月10日,省政协六届十四次常委会议辞职(1名):
  陈延杭
  1992年4月16日,省政协六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增补(8名):
  马力 吴连烽 林华英(女) 林广兆 洪清源 施子清 施教焕 黄玉山
  (一)常务委员会
  1988年1月26日,六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20名,选举陈光毅为主席,陈希仲等11人为副主席,杨钟蠡为秘书长。1989年4月24日,六届二次会议增选2名常委。
  附: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陈光毅
  副主席:陈希仲 张克辉 凌青 倪松茂 赵修复 卢浩然 陈仰曾
  许集美 高胡 洪华生 林梦飞
  秘书长:杨钟蠡
  常务委员:于恩庶 王章 王兆培 王克衷 王英治 王国桢 王贤镇
  王昭堃 方静 邓子基 戈锐 未力工 史玉崑 甘晓笛
  丛立志 卢国松 卢福祥 刘汉钦 刘学沛 关金藏 孙政
  孙志忠 许开瑞 许怀中 许祖义 李文展 李邦英 李礼阁
  李含阳 李硕卿 李舒平 苏宝琴 杨子伸 杨春晖 杨春波
  杨玛罗 杨曾艺 杨祥懋 吴小玲 张华 张琰 张闿珍
  陈虹 陈文定 陈中群 陈永福 陈本禄 陈肖柏 陈齐瑁
  陈应龙 陈成学 陈村牧 陈丽莉 陈彬藩 陈锡谋 邹宁生
  郑乃珖 郑持光 汪德耀 陆自奋 林木 林江 林泉
  林光楣 林希春 林金豆 林春福 林珠光 林振夏 柯冲
  洪惠馨 胡大展 郭永义 郭功森 郭成土 郭金琼 赵家欣
  俞元桂 施礼河 姜瑞峰 倪达人 倪志钦 贾祖璋 唐崇惕
  梁庄 崔华 衷楷 黄本立 黄光汉 黄幼昌 黄振军
  黄涤岩 章浩白 章振乾 游冠洲 董仕尧 曾国润 曾星如
  赖庆辉 程力夫 程文铸 傅宗弼 雷恒春 廖开贤 颜西岳
  戴干本 戴永善
  1989年4月,六届二次会议增选:
  陈创天 杨碧柳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七、第七届委员会
  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任期自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
  (一)全体委员会
  1992年12月、1993年1月,省政协六届二十一次、二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委员会、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民进福建省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工商联、福建省侨联、福建省台联、福建省科协、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界、体育界、宗教界、港澳同胞华侨界、特别邀请人士共30个界别组成,委员615人。同六届相比,七届省政协增设经济界,撤销荣军烈属军属界,将侨联界中的海外华侨划出与港澳同胞一起组成港澳同胞、华侨界。1995年3月22日,省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将澳门委员和华侨委员从港澳同胞、华侨界中划出,单独设立澳门同胞、华侨界,将原港澳同胞华侨界更名为香港同胞界。本届一次会议615名委员中,中共党员225名,占36.6%;非中共委员390名,占63.4%;妇女90名,占14.3%;少数民族17名,占2.8%;有中高级职称的257名,占41.5%;六届委员留任261名,占42.4%;新任委员354名,占57.6%。委员平均年龄54.2岁,比六届一次会议的57.2岁降低3岁。
  1993年7月21日,七届三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委员职务。1994年3月26日,七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16名委员,同意3名委员辞职。次月七届二次会议时,已有7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620名。
  1995年3月22日,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63名委员,同意6名委员辞职,撤销1名委员职务。同月七届三次会议时,已有13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670名。
  1995年6月16日,七届十五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委员职务。1996年3月27日,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增补31名委员,同意18名委员辞职。次月七届四次会议时,已有23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672名。
  1997年4月七届五次会议时,已有29名委员去世,实有委员666名。
  附: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5名)
  刘金美(女) 刘贤儒 江晞 李裕德 杨祥懋 张琰 张振郎 张新陆
  邹尔均 陈金来 陈振亮 郑民彝 郭培巩 程科 游德馨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13名)
  史炳奇 许祖义 孙新峰 李蓉(女) 肖文熙 吴同 陈飙 林浩藩
  林梦飞 林嘉骤 高庆丰 廖开贤 魏贻光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13名)
  吴大钟 邹宁生 陈贞寿 陈自强 陈巽懿(女) 周子澄 郑兰茹 赵家欣
  赵修复 章振乾 梁庄 蒋夷牧 蔡登阂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13名)
  于恩庶 方历生 卢浩然 包幼迪 许书浇 吴声海 何友荣 张闿珍(女)
  陈文桢(女) 陈宜中 林藩平 黄奕卿 蔡加源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10名)
  王贤镇 黄启元 刘乾业 孙政 吴松柏 何融 陈及霖 陈希仲 柴人文 郭初疆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8名)
  李文展 李家宝 吴金炎 陈国川 郑永样 黄一镗 蔡玉兰(女) 魏公庆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5名)
  杨玉辉 汪毅夫 陈正统 温少武 蔡师仁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7名)
  史玉崑 杨曾艺 吴开国 陈家驹 林天赐 洪健尔(女) 蔡德茂
  民进福建省委员会(7名)
  任凤生 李必成 陈元霖 林承璋 郑颐寿 程力夫 游斌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4名)
  李文东 邱亚明 余德辉 徐铮
  福建省总工会(16名)
  丁以秩 王赞猷 吴阿堂 张克芬 张亚狮 张金盾 陈伯考 陈朝国 林葆荣
  欧阳韩 周木德 徐本章 郭成土 郭恩荣 黄婉贞(女) 程巧英(女)
  福建省妇联(14名)
  卢元芳(女) 刘恩琪(女) 苏宝琴(女) 苏彩云(女) 吴育川(女)
  邹霞青(女) 陈裕秀(女) 林凤蒲(女) 林祝光(女) 周菡(女)
  周丽贞(女) 郭美英(女) 黄惠玉(女) 雷斌(女)
  福建省青联(5名)
  张克明 金诚峰(女) 饶平凡 曾增 谢德松
  福建省工商联(19名)
  李云华 杨兰钦 吴夏云 宋太平 张再军 张春福 陈利坚 陈清河 林汉忠
  林世荣 林光楣 郑婉如(女) 黄护法 曹德旺 傅光明 傅鸿舜 谢集美
  赖达群 薛天赐
  福建省侨联(25名)
  王建士 丘陵 吕敦村 朱开勋 吴祥兴 张立学 张源德 陈仰曾 陈应龙
  林玉英(女) 罗秀燕(女) 周尔泰 周庆龙 郑惠英(女) 徐凌云
  高诚龙 郭坚(女) 郭焰山 黄世强 梁凤兰(女) 游继骞蔡子富
  蔡仲谋 蔡美兰(女) 薛承敢
  福建省台联(6名)
  王南荣 李纯粹(女) 张希东 张桂珠(女) 柯莲英(女) 詹丽香(女)
  福建省科协(10名)
  丁知足 王振生 庄明华 江琳(女) 杜民(女) 张金标陈斯淮
  侯昭雄 郭达人 程元荣
  文学艺术界(30名)
  丁仃 邓玉璇(女) 邢雅惠(女) 华山 刘碧兰(女) 孙煌
  苏笑容(女) 苏清河 李硕卿 李联明 李翠枝(女) 杨双英(女)
  杨启舆吴少雄 沈规寿 陈奋武 林瑛(女) 林仲文 林金标 林懋义
  周哲文 郑乃珖 郑修铃 姜淑云(女) 郭功森 黄国庆 曾贤谋 舒婷(女)
  谢振瓯 颜培琼(女)
  科学技术界(53名)
  万惠霖 王泳 王文杰 王开锡卢长耿 叶文傅 叶绍唐 冯玉兰(女)
  朱锦煌 刘芳彪 关金藏 李志勤李定坤 李道〓 杨子伸 杨明爽 杨宗武
  杨益铨 杨璧南 吴汉光 邱忍祥沈鸿元 何喜冠 张开文(女) 张清源
  陈进才 陈成学 陈创天 陈宗松陈炳炎 陈家骅 陈善豪 林凤金(女)
  林武谟 林茂棋 金起邦 金章旭郑持光 赵钦铭 倪松茂 郭开元 郭根和
  黄长信 黄金陵 黄健全 章北屏梁奕耙 焦海晏 游耀磐 蔡丽影(女)
  潘克谅 魏文雄 魏惠槟
  社会科学界(15名)
  方晓丘 吕良弼 祁茗田 孙绍振 李建平 陈以强 邵经方 林寿琦 林其屏
  林端宜 (女) 金莹谛(女) 赵修果 胡大展 温海树 谢庆绵
  经济界(17名)
  王师芾 刘励(女) 苍震华 李祖可 杨炯林 吴枝勋 吴承业 邹显财
  宋友铭 张梁 林永经 林宝明 周莱 欣士敏 施增平 高沛苍 曾德聪
  农业界(16名)
  冯良利 冯志殿 汤耀前 许连捷 许沂炎 许国山 李友庆 张星明 陈丽莉(女)
  林翔云 林碧珍(女) 周材恭 周虎彪 胡继文 黄有炳 赖培先
  教育界(61名)
  王超凡(女) 冯开辉 朱云瑞 朱鹤健 伍向梅(女) 任义友 刘在琳
  刘美丽(女) 江初桂 严霭生 苏步椿 李金城 杨长泉 杨玛罗 邱仕嘉
  吴捷生(女) 吴锦祥 汪德耀 沈吉文 张汉英(女) 张建国 张柏庆
  张哲元 张鹏飞 陈一琴 陈文定 陈灼华(女) 陈丽娜(女) 陈定荣
  陈贻训 陈致文 陈培胜 林寿 林乃明 林占焙 林学舜 林郁如(女)
  林祖赓 林履端 罗全检 俞元桂 施天水 施权陆 洪天来 洪惠馨 钱匡武
  徐金瑞 高维真 郭亨群 郭金琼 郭振庭 黄本立 黄幼昌 黄启圣 黄志明
  梁家顺 傅宗弼 谢德恩 蓝存安 蔡文庆 薛天森
  新闻出版界(7名)
  史宗毅 许一鸣 张黎洲 陈廉(女) 陈杨坤 林爱国 黄种生
  医药卫生界(43名)
  王岳宝 王晴川 尤元璋 叶彼德 兰银英(女) 刘端华 孙秀莲(女)
  杨孝桐 肖光铭 吴小玲(女) 张一帆 张安桢 陆世法 陈飞飞(女)
  陈春光 陈宣珍(女) 陈曼天(女) 邵康蔚 范德荣 林子顺 林永望
  林成水 林色南 林求诚 林丽香(女) 林浩然 周建宣 郑今奋 承木兰(女)
  赵林桦(女) 胡洁(女) 俞长荣 施能木 殷凤峙 高文秀 郭云庚
  唐子建 黄美玲(女) 程贤芬(女) 程锦珍(女) 谢维泉 廖崇先
  戴赓孙
  少数民族界(9名)
  丁玉标 韦江琼(女) 安镜如(女) 钟隐芳 郭家齐 黄永寿 雷玉团
  雷金兰(女) 雷锦灼
  体育界(10名)
  王建忠 雷芗生 华炳泉 杜辉雄 陈礼阳 陈安庆 林德荣 倪志钦 黄世平 黄汉升
  宗教界(14名)
  苏梧 苏伟垣 苏明同 严天佑 林泉 林志华 郑证光 黄秋润 释学诚
  释妙果 释妙莲 释妙湛 释提润 詹思禄
  港澳同胞、华侨界(76名)
  马力 王文荣 王仁森 王为谦 王少溪 王尚政 王国桢 卢文瑞 吕自龙
  朱政 庄文才 庄绍绥 庄菊生 刘友征(女) 刘汉钦 许奇锋 李文藻
  李礼阁 李群华 杨大钧 杨孙西 杨信平杨振志 杨振殊 吴文拱 吴永源
  吴连烽 邱季端 余文聪 沈恒德 张仁猛陈长环 陈中群 陈可焜 陈永福
  陈进强 陈国华 陈金烈 陈明德 林广兆林开德 林文茂 林华英(女)
  林同春 林诚致 林康治 郑维暖 胡思杏柯伯诚 侯毓秀(女) 饶沧一
  施子清 施少文 施学概 施祥鹏 洪清源郭国耀 唐良贤 黄丰洲 黄友狮
  黄玉山 黄光汉 黄志华 黄宗辉 黄涤岩康良材 梁仲虬 韩龙门 程金华
  曾星如 游尚群 赖庆辉 颜延龄 颜家谟颜彬声 颜章根
  特别邀请人士(74名)
  马跃征 王国贤 王荆璞 王植秋 冯诚忠吕少郎 朱国辉 任自瑜 任镜波
  庄飞云 庄亨浩 刘万勤 齐裕辉 孙海山(女) 严拱钦 李云孝 李春贵
  杨立 杨运樟 杨道明 吴建华 邱永章邱汉文 邱国鉴 何邦浩 余险峰
  余敏赐 宋庆 张正钧 张其华 张章补陈洛 陈天祺 陈成勤 陈村牧
  陈忠信 陈敬淼 武广业 苗华道 林允宁林文豪 林文麟 林国清 林金豆
  林金禄 林能玉(女) 林德镗 明敏(女) 金能筹 金惠钦 周力文
  周健 郑成辽 郑素文(女) 赵健康胡修华 柳国荣 姚智梅(女)
  郭志发 浦保恒 黄长茂 黄永盛 黄春水黄起栋 梁一峰 葛细初 傅子易
  傅圆圆(女) 温佩琴 温源芳 蔡建设蔡和睦 蔡望怀 廖乌奎
  1993年7月21日,省政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 刘恩琪(女)
  1994年3月26 0 ,省政协七届五次常委会议增补(16名):
  王少昆 王枝忠 刘赐贵 李贤义 许明良 杨伯淦 陈元魁 陈家振 陈耀中
  林逸 岳秉善 施建新 赵守箴 俞贤光 蓝德明 曾文仲
  1994年3月26日,省政协七届五次常委会议辞职(3名):
  金能筹孙海山(女) 郭成土
  1995年3月22日,省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增补(63名):
  万碧莲(女) 王承明 王宗德 王建忠 王彬成 韦立(女) 毛祥瑞
  左厚田 卢温胜 叶杏生 朱国平 庄鼎水 刘启力 江鸣 许光荣 许自励
  许健康 阮荣祥 杜建 李炳淦 杨东红 杨学潾 连宗和 肖成栋 吴林
  吴松光 吴秋霖 何富强 余德聪 张同盟 张明星 陈芸 陈开明 陈守云(女)
  陈秀花(女) 陈杭生 陈泽盛 陈金雄 陈章辉 陈隆基 陈紫明 陈增光
  林勤 林大穆 林学甫 林经玮 林树哲 林铭森 金能筹 周厚稳 郑育宗
  郑美彬 赵木铃 施展望 洪朝长 徐正时 徐正国 高纯福 唐庆霖 黄达群
  黄绍基 游冠洲 蔡元庭
  1995年3月22日,省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辞职(6名):
  林凤蒲(女) 张振郎 祁茗田 温海树 吴建华 齐裕辉
  1995年3月22日,省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
   张源德
  1995年6月16日,省政协七届十五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
  倪志钦
  1996年3月27日,省政协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增补(31名):
  丁清源 叶文鉴 叶庆耀 叶榕生 包应森 朱永康 刘世瑞 刘嘉静 关荣丰
  杨琼 李志仁 吴在权 吴锡琛 何国栋 余世华 张文良 张瑞尧 陈文钊
  陈明金 林开钦 林明贵 林敬耀 林碧华(女) 周畅 钟明森 郭荣辉
  谢克金 释界铃 蓝玉福 鄞荣源 蔡载经
  1996年3月27日,省政协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辞职(18名):
  吴枝勋 杨明道 沈恒德 张其华 林文豪 林浩然 郑成辽 温源芳 谢庆绵
  蔡仲谋 方晓丘 杨祥懋 张新陆 陈金来 陈振亮 郭功森 傅宗弼 曾德聪
  (一)常务委员会
  1993年1月9日,七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17名,选举游德馨为主席,陈希仲等9人为副主席,刘贤儒为秘书长。1994年3月26日,七届五次常委会议同意1名常委辞职。1994年4月14日,七届二次会议增选2名副主席、5名常委。1995年3月30日,七届三次会议增选3名副主席、15名常委,同意3名常委辞职。1995年6月16日,七届十五次常委会议撤销1名常委职务。1996年3月27日,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同意8名常委辞职。:1996年4月4日,七届四次会议增选4名副主席、7名常委。
  附: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游德馨
  副主席:陈希仲(1995年5月逝世) 刘金美 倪松茂(1995年8月逝世) 赵修复 卢浩然 陈仰曾(1994年10月逝世) 林梦飞(1994年8月逝世) 邹尔均
  1994年4月,七届二次会议增选: 陈家振 林逸
  1995年3月,七届三次会议增选: 金能筹 陈增光 周厚稳
  1996年4月,七届四次会议增选:
  林开钦 蔡载经 周 畅 叶庆耀 秘书长:刘贤儒(1995年3月七届三次会议辞职) 游冠洲(1995年3月七届三次会议补选)
  常务委员:丁仃 丁知足 于恩庶 王国桢 王贤镇 王植秋 方历生
  方晓丘 史玉崑 吕敦村 伍向梅 刘汉钦 刘端华 关金藏
  江晞 祁茗田 许祖义 孙政 孙新峰 苏宝琴 李云华
  李文展 李礼阁 李家宝 李硕卿 李裕德 杨子伸 杨玉辉
  杨孙西 杨玛罗 杨祥懋 杨曾艺 杨壁南 吴小玲 邱永章
  邹宁生 汪毅夫 汪德耀 宋庆 张琰 张闿珍 张振郎
  张新陆 张黎洲 陆世法 陈中群 陈文定 陈文桢 陈永福
  陈创天 陈成学 陈应龙 陈村牧 陈丽莉 陈金来 陈振亮
  林泉 林永堃 林凤蒲 林光楣 林金豆 林浩藩 林葆荣
  林嘉骤 林藩平 金章旭 周莱 郑乃珖 郑永祥 郑民彝
  郑持光 郑惠英 郑颐寿 赵家欣 胡洁 胡大展 侯昭雄
  俞元桂 洪惠馨 倪志钦 殷凤峙 高沛苍 郭功森 郭初疆
  郭成土 郭金琼 郭培巩 黄本立 黄幼昌 黄光汉 黄启元
  黄护法 黄金陵 黄涤岩 章振乾 梁庄 蒋夷牧 程科
  程力夫 傅宗弼 曾增 曾星如 曾德聪 赖庆辉 廖开贤
  魏惠槟
  1994年3月,七届五次常委会议辞职:
  郭成土
  1994年4月,七届二次会议增选:
  王少昆 刘赐贵 陈元魁 陈金烈 林广兆
  1995年3月,七届三次会议增选:
  王承明 韦立 史炳奇 庄文才 苏彩云 李必成 陈守云
  陈紫明 林勤 林大穆 施子清 施祥鹏 洪清源 颜延龄
  薛天赐
  1995年3月,七届三次会议辞职:
  祈茗田 张振郎 林凤蒲
  1995年6月,七届十五次常委会议撤销:
  倪志钦 1996年3月,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辞职:
  方晓丘 杨祥懋 张新陆 陈金来 陈振亮 郭功森 傅宗弼
  曾德聪
  1996年4月,七届四次会议增选:
  许健康 张哲元 林敬耀 金莹谛 钟明森 黄永盛 谢克金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八、第八届委员会
  1998年1月,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一)全体委员会
  1997年12月12日、30日,省政协七届三十次、三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由中共福建省委、民革福建省委员会、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民建福建省委员会、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台盟福建省委员会、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民进福建省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妇联、福建省青联、福建省工商联、福建省侨联、福建省台联、福建省科协、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少数民族界、体育界、宗教界、特邀(一)界、特邀(二)界共30个界别组成,委员670人。同七届相比,八届省政协根据中央统战部1997年36号文件精神,不再单独设立香港同胞界和澳门同胞、华侨界,改设特邀(一)界;特邀(一)界主要安排省内各方面特邀人士。本届一次会议670名委员中,中共党员245名,占36.6%;非中共委员425名,占63.4%;七届委员留任297名,占44.3%;民主党派成员151名,占22.5%;妇女115名,占17%;少数民族17名,占2.5%;有大专以上学历510名,占76.1%;有中高级职称的287名,占42.8%;平均年龄50. 4岁。
  附: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14名)
  刘金美(女) 刘贤儒 吴吕和 陈荣春 陈逸清 陈增光 金能筹 金惠钦
  周厚稳 官成华 俞贤光 郭盛贵 游冠洲 游德馨
  民革福建省委员会(13名)
  王良 卢同(女) 史炳奇 庄威 孙新峰 杨璧南 李蓉(女)
  李天斌 吴同 洪锡熙 高庆丰 黄健儿 魏贻光
   民盟福建省委员会(13名)
  丁知足 王耀华 叶必勇 刘以籁 阮诗玮 陈自强 林友慧 (女) 林金水
  周子澄 赵修果 黄维礼 蒋夷牧 蔡登闳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13名)
  王中心(女) 王元生 王传琛 江一平 吴声海 何友荣 沈长福
  陈益(女) 陈宜中 林乃铨 林藩平 赵向华 黄奕卿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10名)
  孙政孙日东 苏循麟 吴松柏 何融融 张文祺 林强 郑德恩 柴人文
  黄建国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8名)
  刘珂(女) 杨俐丽(女) 张怀林 林健康 周物 郑永样 胡明辉
  魏公庆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5名)
  李姗姗(女) 陈美光(女) 林从康 骆沙鸣 蔡振翔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7名)
  张玉珍 (女) 陈立人 陈美琼(女) 陈家骅 林葆荣 翁家宝 龚融实
  民进福建省委员会(7名)
  任凤生 庄瓦金 林逸 林正让 林荣光 金铁平 郑颐寿
  福建省工商联(26名)
  王秀成 杨东红 杨兰钦 李祖可 肖玉(女) 吴永红 吴志敏 吴国荣
  吴厚望 吴夏云 张茂涨 张春福 陈发树 陈存明 陈庆元 林文麟 林院冰
  林舜三 郑婉如(女) 柳国荣 赵建平(女) 洪长水 梁一峰 傅光明
  温佩琴 蔡宗美
  福建省总工会(16名)
  王少昆 王龙海 王赞猷 刘芳彪 江爱栋 许传书 许克贼 陈伯考
  林湄明(女) 林福佺 欧阳小菁(女) 周木德 黄婉贞(女) 黄朝晖
  温克仁 谢树森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4名)
  邱萍(女) 张亚文(女) 陈吉 雷春美(女)
  福建省青联(5名)
  李志仁 陈永宝 金诚峰 (女) 董希源 蔡树荣
  福建省妇联(13名)
  王丽芳(女) 石丽娟(女) 李少华(女) 吴育川(女)
  邱淑花(女) 张如梅(女) 陈裕秀(女) 林琼(女)
  周丽贞(女) 胡奇明(女) 郭美英(女) 黄亚惠(女)
  黄惠玉(女)
  福建省侨联(23名)
  刘建标 杨峥峡 吴世煌 吴金炎 吴祥兴 张秀娟(女) 陈秀珍(女)
  陈丽真(女) 陈忠民 陈翠美(女) 林文聘 林玉英(女)
  林华清(女) 郑宗杰 徐凌云 郭发 郭坚(女) 郭焰山 黄家正
  游继骞 蔡玉兰(女) 蔡金水 蔡美兰(女)
  福建省台联(6名)
  卢葛覃(女) 何春英(女) 张秀兰(女) 陈基 柯莲妹(女)
  詹丽香(女)
  福建省科协(10名)
  王泽生 庄明华 陈平平 陈美容(女) 林寿 林思翔 郑智莺 郑镇安
  洪健尔(女) 商少平
  科学技术界(43名)
  王开锡 王振生 叶中生 江德顺 阮五崎 杜民(女) 杨子伸 杨宗武
  杨明奕 李文风 严拱钦 吴华 吴建设 邱忍祥 宋建华 张成裕 张清源
  陈沅 陈文辉 陈成辉 陈克福 陈启德 陈端钦(女) 陈德儒 林茂棋
  林其煌 林鼎华 周纯富 郑再康 柯金锁 钱匡武 郭根和 黄天火
  黄文风(女) 黄颂恩 黄锦顺 曹德旺 梁奕耙 葛灼瑞 程元荣 廖涵宗
  潘小行(女) 魏惠槟
  教育界(59名)
  万惠霖 王春庭 王超凡(女) 王毓泉 毛新巧(女) 邓天杰 尹辰
  卢长耿 冯开辉 刘兴守 刘在琳 刘美丽 (女) 刘培裕 江永源 江初桂
  杨兆芬(女) 李迅 李连亭 李国南 吴世农 吴捷生(女) 余轮
  余存周 张金栋 张哲元 陈传鸿 陈丽英(女) 陈丽娜(女) 陈忠文
  陈忠信 陈绍军 陈明非 陈荣斯 陈崇宏 陈维振 陈雪琴(女)
  陈巽懿(女) 林竹(女) 林允芳(女) 林占焙 林郁如(女)
  林炳章 易中天 官鸣 饶平凡 郭金琼 郭荣辉 郭铁民 郭福濂 高诚辉
  黄幼昌 黄志明 黄金木 黄益生 黄健全 黄警尘 辜建德 童家彬 檀东铿
  文学艺术界(31名)
  叶正萌 邢雅惠(女) 朱光 朱以撒 刘小龙 刘碧兰(女) 齐建华
  苏清河 李木教 李未明 李联明 李翠枝(女) 吴光 邱惠珍(女)
  沈洪生 陈奋武 陈清河 林平 林瑛(女) 林仲文 林金标 林德冠
  郑修铃 袁荣昌 郭杰(女) 唐晓燕 (女) 曹澄 舒婷(女)
  游嘉瑞 曾贤谋 谢振瓯
  医药卫生界(42名)
  尤元璋 邓正明 叶彼德 白平(女) 朱云瑞 刘通 刘逸萍(女)
  刘端华 庄金梅(女) 杜建 吴平 吴可贵 何明(女) 何延瑜
  张一帆 张荔荔(女) 张俊卿 张鹏飞 陈飞飞(女) 陈元仲 陈金雄
  陈美华(女) 林从云 林永垄 林发森 林伯滢 欧阳守 罗美瑜(女)
  郑天荣 赵林桦(女) 施能木 洪朝长 郭永健 唐子建 黄玲(女)
  黄绳跃 程贤芬(女) 游泳宜(女) 廖崇先 戴舜珍(女) 魏木水
  魏仲南
  社会科学界(22名)
  王枝忠 邓利娟 (女) 朱国平 伍长南 庄善裕 孙绍振 孙朗文 张学清
  张瑞尧 陈少妹 (女) 陈紫明 林少川 林寿琦 林国清 林端宜(女)
  金莹谛(女) 黄捍东 董帝銮 蔡元庭 蔡忠义 廖益新 潘心雄
  经济界(23名)
  王宛生 许开瑞 杨水来 苏增添 苍震华 李树侠 吴路全 邱金锦 沈继武
  陆焕文 张再军 陈民 林峰(女) 林贞木 林如屏(女) 林际彪
  林祝光(女) 林敬耀 周莱 官清 蒋细定 潘宝明 薛金炼
  新闻出版界(9名)
  王过渡(女) 王华伟(女) 史宗毅 许一鸣 林爱枝(女) 林爱国
  俞金树 黄种生 潘帝都 农业界(19名)
  尤珩 卢友廉 刘大林(女) 汤耀前 许沂炎 杨有志 苏定土 李有庆
  余洪调 张星明 陈丽莉(女) 林翔云 胡继文 留重津 黄友炳 谢德松
  赖培先 蔡和睦 蔡炳河 体育界(10名)
  汤仙虎 张德昌 陈文斌 陈思坦 林家成 林景华 林德荣 郑幸红(女)
  黄世平 黄汉升 少数民族界(10名)
  丁思强 韦江琼(女) 钟明森 郭文田 郭文圣 黄永寿 蓝斌 蓝存安
  蓝运全 雷金蓝(女) 宗教界(14名)
  任菊生 庄静城 池惠中 苏伟垣 林舟 林志华 郑证光 徐子晖 释学诚
  释界诠 释理文 谢荣增 詹思禄 蔡炳瑞
  特邀 (一)界 (83 名)
  丁清源 王健 王文贵 王吉福 王金链 王命兴 王承明 王荆璞 邓如宝
  丘永源 白鸿辉 冯诚忠 兰德明 吕少郎 任自瑜 刘万勤 刘启力 刘昌森
  刘嘉静 许谦 许和农 阮希玮 阮荣祥 杨琼 杨金龙 杨祥大 苏光
  李云孝 李玉生 肖成栋 吴庆荣 吴纪宗 吴荣源 何国栋 余险峰 邱汉文
  邱林华 张志聪 张宗真 陈少勇 陈玉村 陈永好 陈建华 陈维山 陈新华
  陈耀中 林森 林大穆 林光烈 林金榜 林泽民 林建平 林能玉 (女)
  林湘平 林碧华 (女) 明敏 (女) 郑少清 (女) 郑国佃 郑树建
  郑昱荣 胡先贵 赵守明 赵景璋 (女) 姚智梅 (女) 高纯福 唐庆霖
  黄小宁 黄文石 黄永盛 黄兆钱 黄忠岩 黄其森 黄春水 黄梦平 梁茂添
  傅子易 傅圆圆 (女) 曾增 谢克金 赖昌星 蔡望怀 缪兰馥 滕国际
  特邀 (二)界 (112 名)
  万碧莲 (女) 王飞虎 王文荣 王国标 王宗德 王建忠 王彬成 卢文端
  卢温胜 吕自龙 朱政 庄文才 庄金森 庄绍绥 江鸣 关荣丰 许光荣
  许自励 许其昌 许奇锋 许明良 许荣茂 许健康 杨孙西 杨伯凌 苏适
  李天赏 李文藻 李明治 李贤义 李群华 肖寒 吴林 吴文拱 吴在权
  吴连烽 吴良好 吴锡琛 何萍萍 (女) 何富强 邱季端 邱祥坤 余德聪
  余文聪 张文光 张明星 陈子珍 陈长环 陈进强 陈秀花 (女) 陈杭生
  陈明金 陈金烈 陈金霖 陈泽盛 陈章辉 陈隆基 陈联炳 陈瑞添 林广兆
  林民盾 林华英 (女) 林志胜 林学甫 林忠成 林明良 林经纬 林树哲
  林铭森 罗兴祥 周年茂 胡士寅 胡思杏 施子清 施少文 施纯锡 施学概
  施建新 施振衔 施祥鹏 施展望 洪长存 洪清源 姚志胜 郭加迪 唐良贤
  黄飞虎 黄玉山 黄达群 黄如论 黄若虹 黄其他 黄宗辉 黄绍基 黄哲欣
  黄涤岩 黄建源 黄雄飞 黄德顺 梁仲虬 程金华 曾文仲 赖庆辉 郊荣源
  蔡建生 蔡素玉 (女) 颜纯炯 颜延龄 颜家谟 颜乾成 颜章根 魏可英
  (二)常务委员会
  1998年1月9日,八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32名,选举游德馨为主席, 刘金美等11人为副主席,游冠洲为秘书长。
  附: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游德馨
  副主席:刘金美 王良洁 陈荣春 林逸 金能筹 陈增光 周厚稳
   周畅 王耀华 李祖可 陈家骅
  秘书长:游冠洲
  常务委员:丁知足 王少昆 王传琛 王承明 王命兴 叶彼德 叶榕生
  卢温胜 史炳奇 朱国平 任自瑜 刘大林 刘以籁 刘贤儒
  刘端华 庄威 庄文才 江一平 汤仙虎 许开瑞 许健康
  阮五崎 孙政 孙绍振 孙新峰 杜民 杜建 杨子伸
  杨孙西 杨峥嫌 李未明 李志仁 李连亭 吴同 吴纪宗
  吴吕和 吴松柏 吴国荣 何友荣 何融融 邱林华 沈长福
  沈继武 张秀娟 张明星 张春福 张哲元 张鹏飞 陈庆元
  陈进强 陈奋武 陈金烈 陈美光 陈逸清 陈隆基 陈裕秀
  陈紫明 林琼 林强 林大穆 林广兆 林文麟 林永望
  林树哲 林思翔 林爱枝 林葆荣 林景华 林湄明 林敬耀
  林德冠 林藩平 金莹谛 金铁平 金惠钦 周莱 周纯富
  郑永祥 郑颐寿 郑镇安 官成华 柯连妹 柳国荣 胡明辉
  胡思杏 赵向华 赵修果 钟明森 俞贤光 施子清 施祥鹏
  洪清源 柴人文 钱匡武 郭金琼 郭盛贵 黄永盛 黄幼昌
  黄涤岩 黄健儿 黄维礼 龚融实 商少平 梁仲虬 蒋夷牧
  蒋细定 辜建德 释学诚 游嘉瑞 曾增 曾文仲 谢克金
  谢振瓯 赖庆辉 雷春美 蔡和睦 颜延龄 魏惠槟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第三节 中共福建省政协党组
  为加强中共对政协工作领导,1980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成立中共福建省政协党组。随着省政协领导机构的换届选举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变动,至1998年1月,中共福建省 委对省政协党组组成人员先后作过4次调整。
  附:中共福建省政协党组成员名单
  一、 政协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党组(1980年6月至1983年7月)
  书记:伍洪祥
  副书记:袁改
  成员:郑瑛 左丰美 陈虹 顾耐雨 林木
  郑丹甫(1983年3月任)
  二、 政协福建省第五届委员会党组(1983年7月至1988年1月)
  书记:伍洪祥(1985年11月免)
  袁改(1985年11月任,1987年9月逝世)
  副书记:张克辉
  成员:蒋学道 左丰美 郑丹甫(1983年8月逝世)
  卢叨(1985年11月免) 顾耐雨(1985年11月免)
  许集美(1985年11月任) 杨钟蠡(1985年11月任)
  三、 政协福建省第六届委员会党组(1988年1月至1993年2月)
  书记:陈光毅
  副书记:张克辉 凌青
  成员:许集美 高胡 杨钟蠡
  四、 政协福建省第七届委员会党组(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
  书记:游德馨
  副书记:林开钦(1996年3月任)
  成员:刘金美 邹尔均 刘贤儒(1995年2月免)
  金能筹(1995年4月任) 陈增光(1995年4月任)
  周厚稳(1995年4月任) 游冠洲(1995年2月任)
  五、 政协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党组(1998年1月一)
  书记:游德登
  副书记:刘金美 陈荣春
  成员:金能筹 陈增光 周厚稳 游冠洲
  第四节 省政协机关
  一、工作机构
  (一)省协商委员会工作机构
  根据《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条例》,省协商委员会设立政法、财经、文 教、学习等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
  (二)省政协工作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从省政协一届到七届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变动较大。“文化大革命”前,除学习、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外,其他工作机构称工作组。80年代初、中期,一些工作组改称工作委员会;1989年起,工作机构一律称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的任务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主要是: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有关工作;组织各种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996年2月以前,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顾问)均为兼职。1996年2月起,学习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相继设立 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专门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秘书、会务工作。1989年4月以前,除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单独设立办公室外,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联合设置办事机构。 1989年4月起,各专门委员会单独设立办公室。
  1.—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55年2月,省政协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学习委员会、工商工作组、科技工作组、文教工作组、解放台湾工作组、华侨工作组,同时通过负责人名单。1956年5月,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增设文艺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政法社会工作组、党派工作组、宗教工作组。1957年2月,取消党派工作组。1958年4月,复设党派工作组。
  附:
  一、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55年2月至1958年)
  学习委员会
  主任:严叔夏
  副主任:倪松茂 郑奇芬 郭钢
  解放台湾工作组
  组长:陈碧笙
  副组长:袁国钦 李黎洲
  工商工作组
  组长:刘栋业
  副组长:卢士辉 刘永业 蔡衍吉
  文教工作组
  组长:陈阅明
  副组长:郑书祥
  科技工作组
  蛆长:黄震
  副组长:翁文渊
  华侨工作组
  组长:张壮飞
  副组长:陈仰曾
  二、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58 年)
  解放台湾工作组
  组长:练惕生
  副组长:陈矩苏 王天强 陈齐瑄 周长青
  政法社会工作组
  组长:陈东生
  副组长:王浩 庄炳团
  文艺工作组
  组长:陈虹
  副组长:曾雨音 郑奕奏 张鸿 周问苍
  教育工作组
  组长:吴从征
  副组长:庄牧 金树荣
  科技工作组
  组长:倪松茂
  副组长:甘景镐 曹进贤
  医药卫生工作组
  组长:王元杰
  副组长:陈国清 钱维顺 龚震东 富德馨
  华侨工作组
  组长:张壮飞
  副组长:林珠光 刘成鹏 吴杨
  工商工作组
  组长:陈希仲
  副组长:丁邨 邓炎辉 丁乃扬 蔡载经
  宗教工作组
  组长:林泉
  副组长:普雨苏 辉施莺
  党派工作组
  召集人:林浩藩 吴从征 李含阳 陈希仲 刘成鹏 王天强
  注:学习委员会负责人名单缺。
  2.二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59年2月,省政协二届委员会决定,设立学习委员会、科技工作组、工商工作组、医药工作组、文艺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党派工作组、政法社会工作组、宗教工作组、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组、华侨工作组。1961年10月,二届六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文史资料工作小组。不久改称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2年8月,二届十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妇女工作组,撤销党派工作组,并重新任命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
  附:
  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62 年)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主任:刘通
  副主任:陈希仲 陈培锟 傅柏翠 郭虚中 郭钢
  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组
  组长:练惕生
  副组长:陈齐瑁 王天强 李超
  医药工作组
  组长:王灼祖
  副组长:陈国清 富德馨 龚震东
  妇女工作组
  组长:谢怀丹
  副组长:李舜旬 尤文况 郑惠英
  政法社会工作组
  组长:陈东生
  副组长:温乐亭 庄炳团 柯凌汉
  文艺工作组
  组长:陈虹
  副组长:蔡大燮 周问苍 曾雨音 郑奕奏 郭风
  教育工作组
  组长:吴从征
  副组长:肖枫 林浩藩 卢浩然 金树荣 檀仁梅 顾耐雨
  华侨工作组
  组长:刘成鹏
  副组长:林珠光 郭健 颜西岳
  科技工作组
  组长:倪松茂
  副组长:王世锐 侯敬思 甘景镐 曹进贤
  工商工作组
  组长:陈希仲
  副组长:邓炎辉 丁乃扬 蔡载经 丁邨
  宗教工作组
  组长:林泉
  副组长:普雨 张振民 兰大铿 郑玉桂
  注:学习委员会负责人名单缺。
  3.三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64年9月,省政协三届委员会决定,设立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科技工作组、工商工作组、医药工作组、文艺工作组、教育工作组、政法社会工作组、宗教工作组、妇女工作组、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组、华侨工作组。
  附:
  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64 年)
  学习委员会
  主任:张兆汉
  副主任:黄骏霖 杨静桐 吴从征 谢怀丹 顾耐雨
  注: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及10个工作组负责人名单缺。
  4.四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78年1月,省政协四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0年6月,四届十三次主席会议决定,设立科技工作组、教育工作组、文艺工作组、医务卫生工作组。1980年10月,四届九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对台工作组。1981年3月,四届十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工商工作组、宗教工作组、妇女工作组、法制工作组、联络委员会。1982年8月,四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技工作委员会、教 育工作委员会,撤销原科技工作组、教育工作组。
  附:
  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82 年)
  学习委员会
  主任:郑瑛
  副主任:顾耐雨 倪松茂 林浩藩 周问苍 李含阳 刘永业 刘成鹏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主任:陈玉西
  副主任:傅柏翠 傅家麟 黄寿祺
  联络委员会
  主任:陈希仲
  副主任:陈虹 倪松茂 颜西岳 许显时 赵修复 余宝笙 杨志远
  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希仲
  副主任:陈仰曾 王贤镇
  科技工作委员会
  主任:倪松茂
  副主任:陆维特 潘仲渔 王岳 葛诗绪
  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任:章振乾
  副主任:宋世洪 俞元桂
  文艺工作组
  组长:万里云
  副组长:游龙郭风
  医务卫生工作组
  组长:张玉龙
  副组长:吴皎如 翁文渊
  对台工作组
  组长:傅柏翠
  副组长:许显时 林木
  工商工作组
  组长:刘永业
  副组长;盛一群 陈钦藩 邓炎辉
  宗教工作组
  组长:郭钢
  副组长:林泉 普雨 薛平西
  妇女工作组
  组长:谢怀丹
  副组长:尹峰 尤文况 郑惠英
  法制工作组
  组长:魏荫南
  副组长:张烽 陈家振
  5.五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83年4月,省政桃五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科技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组、工商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文艺工作组、宗教工作组、妇女工作组。1983年7月,五届二次常委会议时,法制工作组改称法制工作委员会,并通过各专委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1984年7月,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三胞”工作委员会。1986年5月,五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对专委会、工作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附:
  一、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83 年 7 月)
  学习委员会
  主任:左丰美
  副主任:杨钟蠡 金侗 李含阳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主任:张兆汉
  副主任:陈齐瑄 黄寿祺 吴修秉
  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希仲
  副主任:陈仰曾 章骥
  科技工作委员会
  主任:倪松茂
  副主任:陆维特 林子东 王岳 葛诗绪
  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任:赵修复
  副主任:陈君实 俞元桂 吴修平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蒋学道
  副主任:张烽 裴玉文 陈剑森 陈家振
  文艺工作组
  组长:鲁岩
  副组长:游龙 张子固 林钊
  工商工作组
  组长:蔡载经
  副组长:陈钦藩 林希春
  医药卫生工作组
  组长:张玉龙
  副组长:李含阳 刘兆桢 林元荃
  妇女工作组
  组长:方静
  副组长:谢怀丹 郑惠英 尤文况
  宗教工作组
  组长:郭钢
  副组长:林泉 普雨 薛平西
  二、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86年5月)
  学习委员会
  主任:许集美
  副主任:张琰 金侗 李含阳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主任:张兆汉
  副主任:陈齐殖 黄寿祺 吴修秉
  “三胞"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克辉
  副主任:高明轩
  科技工作委员会
  主任:倪松茂
  副主任:陆维特 林子东 王贤樵 戈锐 潘宝质
  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任:赵修复
  副主任:陈君实 俞元桂 吴修平 马长冰 李璞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蒋学道
  副主任:张烽 裴玉文 陈剑森 陈家振
  提案工作委员会
  主任:左丰美
  副主任:杨钟蠡 舒诚 王贤镇
  文艺工作组
  组长:许怀中
  副组长:李联明 丁仃 游龙 张子固 林钊
  工商工作组
  组长:蔡载经
  副组长:陈钦藩 林希春 陈焕文
  医药卫生工作组
  组长:崔华
  副组长:李含阳 刘兆桢 林元荃 于恩庶
  妇女工作组
  组长:方静
  副组长:谢怀丹 郑惠英 尤文况
  宗教工作组
  组长:郭钢
  副组长:林泉 普雨 薛平西 潘文彦
  6.六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88年1月,省政协六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将五届政协工商工作组更名为经济建设工作组,文艺工作组更名为文化工作组,“三胞”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三胞”联谊委员会,设学习、文史资料研究、提案、“三胞”联谊四个委员会和经济建设、科技、教育、法制、医药卫生、文化、妇女、民族宗教八个工作组。1988年5月六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各专委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89年4月14日,省政协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决定:提案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更名为文史资料委员会;将经济建设工作组与科学技术工作组合并,成立经济科技委员会;将文化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合并,成立文教卫体委员会;将法制工作组、民族宗教工作组、妇女工作组合并,成立社会法制委员会,即将原设四个委员会、八个工作组调整合并为:提案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并通过各专委会负责人名单。
  附:
  一、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988年5月至1989年4月)
  学习委员会
  主任:凌青
  副主任:张琰 游嘉瑞 廖开贤 李含阳 王贤镇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主任:张兆汉
  副主任:黄寿祺 游嘉瑞 廖开贤 吴修秉
  1988年9月增补:林志群
  提案工作委员会
  主任:高胡
  副主任:杨钟蠡 王贤镇
  “三胞”联谊委员会
  主任:许集美
  副主任:林梦飞 许良枫 林 江
  经济建设工作组
  组长:邓子基
  副组长:刘学沛 戈锐 姜瑞峰 林光楣 吾惠东
  科技工作组
  组长:游冠洲
  副组长:陈创天 王贤樵
  教育工作组
  组长:傅宗弼
  副组长:俞元桂 陈君实 石益
  法制工作组
  组长:陈家振
  副组长:王克衷 江晞 谭成祖
  医药卫生工作组
  组长:崔华
  副组长:于恩庶 张安桢
  文化工作组
  组长:许怀中
  副组长:林振夏 李联明 倪志钦 丁仃 蒋夷牧
  妇女工作组
  组长:方静
  副组长:郑惠英 杨碧柳
  民族宗教工作组
  组长:雷恒春
  副组长:翁天赐 妙湛 郑玉桂
  二、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1989年4月至1993年1月)
  提案委员会
  主任:陈仰曾
  副主任:杨钟蠡 王贤镇
  顾 问:吴建华(1990年7月增补)
  学习委员会
  主任:陈希仲
  副主任:张琰 游嘉瑞 廖开贤 李含阳 王贤镇
  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任:凌青
  副主任:陈虹 黄寿祺 林志群 游嘉瑞 廖开贤 吴修秉
  顾问:张兆汉
  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任:倪松茂
  副主任:邓子基 游冠洲 吾惠冬 陈创天
  1991年10月增补:戴永善 戈锐 黄振军 刘学沛
  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任:赵修复 卢浩然
  副主任:许怀中 傅宗弼 崔华
  1991年10月增补:林振夏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高胡 洪华生
  副主任:陈家振 方静 雷恒春 甘晓笛 余险峰
  1991年10月增补:郭成土
  “三胞”联谊委员会
  主任:许集美 林梦飞
  副主任:许良枫 林江 林文豪 蔡载经
  顾问:卢福祥
  7.七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93年2月13日,省政协七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提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体、社会法制、“三胞”联谊七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各专委会负责人名单。1994年7月,七届八次常委会议对各专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调整。1996年2月起,学习、经济科技、文史资料委员会先后设置专职副主任。1996年6月21日,省政协七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民族宗教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更名为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并对各专委会负责人进行调整。
  附:
  一、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1993年2月至1994年7月)
  提案委员会
  主任:陈仰曾
  副主任:程科 刘贤儒 吴建华
  1993年4月增补:杨祥懋
  学习委员会
  主任:陈希仲
  副主任:张琰 廖开贤 王贤镇
  1993年4月增补:祁茗田
  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任:林梦飞
  副主任:张黎洲 林志群 吴修秉 俞元桂
  顾问:张兆汉
  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任:倪松茂
  副主任:方晓丘 史玉崑 宋庆 林国清 黄金陵 侯昭雄 曾德聪 李云华 陈创天 王师芾 张梁 欣士敏 蔡和睦 高沛苍
  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任:赵修复 卢浩然
  副主任:张新陆 傅宗弼 李裕德 李联明 黄种生 丁仃
  陆世法 倪志钦 李文展 余险峰
  1993年7月增补:方历生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刘金美
  副主任:陈金来 郑民彝 张振郎 江晞 陈家振 郭成土
  顾问:郭培巩
  "三胞"联谊委员会
  主任:邹尔均
  副主任:陈振亮 艾光 蔡载经 林文豪 庄亨浩
  二、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
  提案委员会
  主任:程科
  副主任:杨祥懋 吴建华 程力夫 梁庄 林嘉騋 王植秋
  1995年6月增补:阮荣祥 刘启力 邵经方
  1995年6月免去:吴建华
  学习委员会
  主任:张琰
  副主任:杨钟蠡 王贤镇 祁茗田 金惠钦
  1995年6月免去:祁茗田
  1996年2月增补:邹宁生 许和农(专职) 李家宝 杨玉辉
  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 任:廖开贤(1996年3月逝世)
  副主任:张黎洲 林志群 吴修秉 俞元桂(1996年1月逝世)
  顾问:张兆汉
  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 任:倪松茂(1995年8月逝世) 林逸(1996年2月补)
  副主任:方晓丘 史玉崑 宋庆 林国清 黄金陵 侯昭雄
  曾德聪 李云华 陈创天 王师芾 张梁 欣士敏
  蔡和睦 高沛苍
  1995年2月增补:黄长茂
  1996年2月增补:林泽民(专职)
  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任:张新陆
  副主任:傅宗弼 李裕德 李联明 黄种生 丁仃 陆世法
  倪志钦 李文展 方历生
  1995年6月撤销:倪志钦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郑民彝(1995年9月逝世)
  副主任:陈金来 张振郎 江晞 郭成土 孙君梅 刘赐贵
  王少昆 余险峰
  1995年6月免去:张振郎
  顾问:郭培巩
  “三胞”联谊委员会
  主任:邹尔均
  副主任:陈振亮 艾光 蔡载经 林文豪 庄亨浩 施增平
  郑素文
  1995年2月增补:杨运樟
  顾问:许集美
  三、福建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
  提案委员会
  主任:程科
  副主任:杨祥懋 程力夫 梁庄 林嘉騋 王植秋 阮荣祥 刘启力 邵经方 黄永盛
  学习委员会
  主任:张琰
  副主任:杨钟蠡 王贤镇 金惠钦 邹宁生 许和农(专职) 李家宝 杨玉辉
  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任:蔡载经
  副主任:张黎洲 林志群 吴修秉
  1996年10月增补:黄小宁(专职) 顾问:张兆汉
  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任:林逸
  副主任:方晓丘 史玉崑 宋庆 林国清 黄金陵 侯昭雄 曾德聪 李云华
  陈创天 王师芾 张梁 欣士敏 蔡和睦 高沛苍 黄长茂 林敬耀
  林泽民 (专职) 陈守云 张瑞尧 包应森
  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任:张新陆
  副主任:傅宗弼 李裕德 李联明 黄种生 丁 仃 陆世法 李文展 方历生
  陈紫明 刘在琳 陈开明 徐正国 李必成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江晞
  副主任:陈金来 郭成土 孙君梅 刘赐贵 王少昆 孙新峰 陈以强
  顾问:郭培巩
  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主任:邹尔均(1997年6月辞) 林大穆(1997年6月补)
  副主任:陈振亮
  顾问:许集美 艾光 林文豪 庄亨浩 施增平 郑素文 杨运樟 林大穆
  民族宗教委员会
  主任:金莹谛
  副主任:钟明森 余险峰 林志华 释学诚
  8.八届委员会工作机构
  1998年1月14日,省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提案、学习宣传、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文教卫体、社会法制、台港澳侨联络、民族宗教8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各专委会负责人名单。
  附:
  省政协第八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名单
  提案委员会
  主任:黄永盛
  副主任:叶榕生 史炳奇 刘以籁 刘启力 阮荣祥 李树侠 严拱钦 肖成栋
  何友荣 程元荣 潘宝明
  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吴吕和 副主任:许和农(专职) 陈美光 陈逸清 林强 金惠钦 蒋夷牧 潘心雄
  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任:王耀华
  副主任:林爱枝 郑颐寿 施学概 黄小宁(专职)
  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任:林逸
  副主任:王振生 尤珩 江德顺 阮希玮 苏增添 沈继武 张哲元 张瑞尧
  林文麟 林贞木 林泽民 (专职) 林思翔 林敬耀 周莱 钱匡武
  黄拔泉 龚融实 蔡忠义 蔡和睦 薛金炼
  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任林景华
  副主任刘在琳 刘端华 汤仙虎 杜建 何明 陆世法 陈丽英 陈奋武
  陈紫明 林爱国 林德冠 赵向华 郭荣辉 黄幼昌 黄种生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吴纪宗
  副主任:王少昆 王荆璞 庄善裕 孙绍振 孙新峰 杨祥大 李玉生 李联明
  林琼 林光烈 官成华 赵修果 黄捍东 蔡元庭 廖益新
  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主任:林大穆
  副主任:王承明 任自瑜 许一鸣 杨峥蝶 林友慧 郑永祥 郑宗杰 郑素文
  柯连妹 梁茂淦 游嘉瑞
  民族宗教委员会
  主任:金莹谛
  副主任:任菊生 邱林华 余险峰 苍震华 林志华 钟明森 徐子晖 释学诚
  谢荣增雷春美
  —、办事机构
  (一)省协商委员会
  1951年12月,省协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秘书处有工作人员13名。
  (二)省政协
  1955年2月至1982年2月,省政协设立秘书处为办事机构,承担秘书、参谋、服务和联络工作。1982年2月,设立办公厅为办事机构,办公厅下设若干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办公室是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的办事机构,也是省政协办公厅的业务处(室)。
  1.一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55年2月,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设正、副主任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下设四科:第一科掌理总务、文印、人事、会计等事项;第二科掌理委员联系和处理人民来信;第三科掌理各种专门机构的经常事务,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商讨处理共同性的活动和问题,处理同市、县政协机关的联系工作;第四科掌理学习事项。秘书处编制15名。1956年5月起,秘书处分设宣传、组织联络、行政等科室。
  2.二、三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59年2月,秘书处下设宣传教育、组织联络、秘书3个科。1962年2月,增设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三科一室设置没有变动。
  3.四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78年1月,仍设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分设秘书科、宣传科、行政科、基建科。1979年12月,四届六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宣传处、联络处。1982年2月,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省政协设立办公厅作为办事机构。同年8月,省政协四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决定,秘书处分设人事科、行政科、服务科、基建科;设立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办公室。1980年5月,省编委核定省政协机关编制为40人。1981年5月增加为50名。1982年11月增加为58名。
  4.五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83年4月,五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省政协设立办公厅。1983年9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重新核定省级机关内部机构、编制的通知》,核定省政协机关编制为90名,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宣传处、联络处、行政处、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另设有学习委员会办公室,与宣传处合署办公。1985年底,增设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5.六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88年5月,增设“三胞”联谊委员会办公室。1989年4月,随着专门委员会变动,省政协办公机构亦作相应调整:撤销宣传处、联络处,设立市县政协工作处;并成立专门委员会第一(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文教卫体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办公室、第三(社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机构设置为四处五室:秘书处,人事处,市县政协工作处,行政处,专门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办公室,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三胞”联谊委员会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和秘书处合署办公。1991年1月,增设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接待处、学习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5月,省编委核定省政协机关编制为97名。1991年1月,增加为109名。
  6.七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1993年4月,市县政协工作处更名为联络处。1996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省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办公厅设秘书处、综合信息处、人事处、行政处、接待处、联络处、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文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等14个处(室)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为109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为26名。
  7.八届委员会办事机构
  除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学习宣传委员会办公室外,八届委员会办事机构同七届。
  附:
  一、历届省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任职情况
  根据政协章程,秘书长由省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是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协助主席工作;省政协可按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至数人,副秘书长由常委会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协助秘书长工作。
  一届委员会
  秘书长:张兆汉(1955年1月14日选举)
  副秘书长:林采之(1956年4月7日任命)
  张万祥(1956年4月7日任命)
  袁国钦(1956年4月7日任命)
  二届委员会
  秘书长:张兆汉(兼)(1959年2月2日选举)
  副秘书长:郭钢(1961年10月5日任命)
  丁邨(1962年5月26日任命)
  黄骏霖(1962年5月26日任命)
  刘成鹏(1962年5月26日任命)
  林珠光(1962年5月26日任命)
  杨静桐(1962年5月26日任命)
  林浩藩(1962年5月26日任命)
  周问苍(1962年5月26日任命)
  三届委员会
  秘书长:张兆汉(兼)(1964年9月17日选举)
  副秘书长:顾耐雨(1964年9月18日任命)
  黄骏霖(1964年9月18日任命)
  刘成鹏(1964年9月18日任命)
  杨静桐(1964年9月18日任命)
  林珠光(1964年9月18日任命)
  林浩藩(1964年9月18日任命)
  周问苍(1964年9月18日任命)
  四届委员会
  秘书长:袁改(兼)(1978年1月5日选举,1980年7月4日辞职)顾耐雨(1980年7月4日选举)
  副秘书长:顾耐雨(1978年1月5日任命,1980年7月4日免去)
  倪松茂(1978年1月5日任命,1979年12月21日免去)刘永业(1978年1月5日任命)
  刘成鹏(1978年1月5日任命)
  林浩藩(1978年1月5日任命)
  周问苍(1978年1月5日任命)
  李含阳(1978年1月5日任命)
  陈仰曾(1978年1月5日任命)
  张克辉(1978年1月5日任命)
  金侗(1982年1月29日任命)
  葛诗绪(1982年10月18日任命)
  吴修平(1982年10月18日任命)
  五届委员会
  秘书长:顾耐雨(1983年4月28日选举,1985年10月24日辞职)杨钟蠡(1985年10月24日选举)
  副秘书长:金侗(1983年4月29日任命)
  李含阳(1983年4月29日任命)
  吴修平(1983年4月29日任命)
  葛诗绪(1983年4月29日任命,1985年10月19日逝世)游嘉瑞(1986年2月22日任命)
  林存礼(1986年2月22日任命)
  六届委员会
  秘书长:杨钟蠡(1988年1月26日选举)
  副秘书长:游嘉瑞(1988年1月29日任命,1991年4月14日免去)廖开贤(1988年1月29日任命)
  梁庄(1988年1月29日任命)
  李含阳(1988年1月29日任命)
  林光楣(1988年1月29日任命)
  刘贤儒(1992年6月28日任命)
  七届委员会
  秘书长:刘贤儒(1993年1月9日选举,1995年3月30日辞职)游冠洲(1995年3月30日选举)
  副秘书长:廖开贤(1993年2月13日任命,1996年3月22日逝世)邹宁生(1993年2月13日任命)
  方历生(1993年2月13日任命)
  艾光(1993年7月21日任命,1996年2月6日免去)俞贤光(1995年1月23日任命)
  陈新华(1995年1月23日任命)
  洪健尔(1996年4月2日任命)
  八届委员会
  秘书长:游冠洲(1998年1月9日选举)
  副秘书长:俞贤光(1998年1月14日任命)
  陈新华(1998年1月14日任命)
  陈维山(1998年1月14日任命)
  金惠钦(1998年1月14日任命)
  史炳奇(1998年1月14日任命)
  刘以籁(1998年1月14日任命)
  赵向华(1998年1月14日任命)
  郑永祥(1998年1月14日任命)
  林强(1998年1月14日任命)
  金铁平(1998年1月14日任命)
  陈美光(1998年1月14日任命)
  林葆荣(1998年1月14日任命)
  甘耀坤(1998年1月14日任命)
  二、省政协办公厅负责人任职情况
  主任:杨钟蠡(1988.1.28~1993.1)
  俞贤光(1995.12.1~)
  副主任:艾光(1984.4.29~1993.5.7)
  游嘉瑞(1988.1.28~1991.2.22)
  陈新华(1994.1.21~1994.12.29)
  陈维山(1994.1.21~1998.1.13)
  吴建春(1995.12.1~)
  王健(1996.9.26~)
  三、中共福建省政协办公厅党组
  1995年12月1日,中共福建省委决定成立中共福建省政协办公厅党组。党组书记游冠洲,副书记俞贤光,成员陈新华、陈维山、吴建春,1996年9月任命王健为党组成员。
  第五节 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对市、县政协工作指导,省政协在南平(1989年1月前称建阳)、龙岩、宁德3个地区设立派出机构:1986年至1989年4月为地区联络组,1989年4月以后为地区工作委员会(工委)。派出机构受该地区中共党委和省政协的双重领导,负责人由省政协常委会任命,列席省政协常委会。
  派出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沟通省政协与本地区所辖市、县政协之间的联系,推动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决议在本地区的贯彻;指导市、县政协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根据省政协工作部署,组织本地区省政协委员进行学习、参观考察、专题调查以及其它活动;了解、反映本地区省政协委员和各市、县政协对省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催办需本地区办理的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一、地区联络组
  1987年4月,建阳地区政协联络组成立。初期,和中共建阳地委统战部合署办公。1988年4月,联络组与统战部分开办公。1989年1月,因建阳地区更名为南平地区,联络组也更名为南平地区政协联络组。组长为杨运樟,副组长为王木生。
  1986年4月,龙岩地区政协联络组成立。初期,和中共龙岩地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1987年8月,联络组与统战部分开办公。组长为陈天祺,副组长为王德堂。
  1987年2月,宁德地区政协联络组成立,组长为邱光荣。
  二、地区工作委员会
  1989年4月14日,省政协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决定:在南平、龙岩、宁德3个地区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撤销原地区联络组。地区政协工委成立时定为副厅级机构,1996年10月升为正厅级机构。工委机关设立办公室和联络处,原为副处级机构,1996年10月升为正处级机构。1995年1月、1997年4月,南平地区、龙岩地区分别撤地建市,成立市政协,两地区工委终止。
  附: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任职情况
  南平地区工作委员会
  主任:杨运樟(1989.11~1995.1)
  副主任:何马焕(1991.12~1995.1)
  龙岩地区工作委员会
  主任:
  林金禄(1990.9~1997.4)
  副主任:陈天褀(1991.7~1997.4)
  蔡冬雪(1991.12~1996.10)
  肖衍锋(1995.11~1997.4)
  李振营(1996.10~1997.4)
  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
  主任:姚智梅(1989.11~)
  副主任:邱光荣(1989.11~1991.7)
  郑仲腾(1990.9~1995.9)
  黄兆钱(1996.6~)
  余上富(1996.6~)
  附: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福建省政治学校)
  1956年10月,省政协依据全国政协关于组织各界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决定,开办福建省政治学校,组织短期脱产学习。
  1960年4月,省政治学校正式成立,下设组织科和宣传科。学校负责人为省政协副秘书长郭钢。1961年省政治学校和省政协秘书处合署办公。
  1964年4月,省政治学校改名为省社会主义学院,下设办公室,机关干部18人。院长为省政协副主席黄亚光,副院长为郑种植。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省社会主义学院停办。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社会主义学院复办,归属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第二章 市、县(区)政协组织
  第一节 政协委员会
  1951年12月至1955年1月,省协商委员会时期,全省4个市、65个县都成立协商机关。其中,市级称为协商委员会,县级称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1955年1月起,根据政协章程规定,部分市、县陆续成立政协组织。1957年底,市、县政协共有委员2039人;1961年,全省有5个市、28个县成立了政协组织,约占全省市、县总数近一半,共有委员2485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地政协被迫停止工作。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至1980年底,原有的市、县政协组织相继恢复活动,并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参与本地区的政治生活。至1985年底,全省65个市、县和8个市辖区恢复或建立政协组织,政协委员7500多人。
  1987年,全省79个市、县(区)政协普遍换届,政协委员8100多人。1989年,全省共有6个地级市政协、62个县和县级市政协、17个区政协,政协委员10000余人。1994年,全省有1个副省级市政协、5个地级市政协、14个县级市政协、49个县政协和17个区政协,政协委员共12835人。1997年底,全省共有1个副省级市政协、7个地级市政协、15个县级市政协、45个县政协和23个区政协,政协委员共14807人。
  第二节 政协机关
  一、工作机构
  “文化大革命”前和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期,市、县(区)政协在常委会下都设有学习委员会,一般设立解放台湾、工商、教育、文史等5~6个专门工作组。80年代末以后,随着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工作机构设置的变动,市、县(区)政协也大都设立专门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各市、县(区)机构设置差别较大,名称、数量不一。一般设立学习、提案、文史资料、“三胞”联谊、经济科技、文教卫体、社会法制等委员会。
  二、办事机构
  “文化大革命”前,市、县政协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机关人员一般1~3人。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市、县政协仍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1984年后秘书处均改为办公室。这一时期地级市政协机关人员一般为10~20人,县级政协一般为3~5人。随着政协工作的发展,福州市和厦门市政协先后设立办公厅。根据1996年10月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厦门市和地级市政协一般设立3~4个处级机构,机关人员30~40人;县级政协一般设置2~4个科级机构,机关人员8~15人。
  附:
  一、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
  (1951年12月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 本条例依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之《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第17条规定制定之。
  第二条 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由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至4人及委员50人至60人组成之。本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由全体委员中互选委员20人至26人组成之,并以本会主席、副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任期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之任期同,连选得连任。遇有更换必要时,经本会商定,得提请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更换之。
  第四条 本会职务如下:
  一、经过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协助人民政府实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二、经过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协助人民政府联系人民,征求并反映人民意见;
  三、审查省人民政府交议的文件和议案;
  四、有系统地搜集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教卫生、华侨、宗教事务及其他方面的材料,进行研究,提出意见,供省人民政府采择;
  五、分别地或联合地召集各界人士座谈会,协助省人民政府解释政策法令并征求对政策法令的意见;
  六、接受人民的建议、询问、要求、申诉与批评,并认真加以处理,务使有着落有交代;
  七、协助并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参加各种人民革命运动及建设工作;
  八、组织时事座谈会和学习会,协助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进行时事的、政策的和理论的学习;
  九、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解决相互有关的问题,加强其团结与合作;十、对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及训练干部等工作予以可能的协助;
  十一、协调省人民政府筹备下届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 本会由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执行职务。
  第六条 本会由委员中互推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协助主席、副主席进行工作。在正副秘书长之下设秘书处,其编制另定之。
  第七条 本会根据需要得设政法、财经、文教及其他委员会,吸收本会委员、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及代表以外有关人士参加工作。各委员会分别推定主任1人、副主任1人至2人负责主持,其组织规则另定之。
  第八条 本会在代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地方委员会职权时,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关系如下:
  一、接受全国委员会的各种工作指示;
  二、有重点地分别报告每届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本会开会的经过及各项决议案的实施情况;
  三、搜集并汇报有关政法、财经、文教以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
  四、汇报本省各县、市及县、市以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会经过及其工作。
  第九条 驻在本省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得出席本会的会议。
  第十条 本会得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代表列席全国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条 本会对本省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或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关系如下:
  一、接受并处理本省各市协商委员会及县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二、搜集并研究本省各市协商委员会及县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资料,并交流经验;
  三、协助本省各市协商委员会及县常务委员会解答省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在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
  四、协助本省各市协商委员会及县常务委员会进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二条 驻在本省各市、县的本会委员,得列席各该市协商委员会或县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三条 本会开会时,得视情况需要,通知本省各市协商委员会或县常务委员会派代表列席。
  第十四条 本会于必要时,得派代表到本省各市、县考察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工作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五条 本会每3个月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提前或延期召集。开会时得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
  第十六条 本会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始得开会,须有出席委员过半数的同意始得通过决议。
  第十七条 本条例经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施行,修改时同。
  二、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1988年9月29日省政协六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和健全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制度,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职权
  (一)决定召集并主持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审议提交全体会议的文件。
  (二)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等重要活动,实现人民政协章程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决议以及本会全体会议决议规定的任务。
  (三)审查通过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四)联系和指导市、县(区)政协和省政协地区联络组的工作。
  (五)协商决定本届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的变更及下一届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
  (六)决定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负责人。
  (七)任免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会议
  (一)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
  1.会议的日期、议程由主席会议决定,一般应在会前半个月通知会议成员。
  2.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听取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关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传达以及我省的实施部署的报告或说明,并进行协商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3)协商讨论我省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安排以及群众生活中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4)审查重要的视察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提案。
  (5)审议工作委员会(组)的工作报告。
  4.本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正副主任(正副组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邀请与会议议程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二)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1.会议的议程由主席提出,或由秘书长和秘书长会议提出报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决定。
  2.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讨论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的会务工作。
  (2)协商讨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我省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生活中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3)审查以政协福建省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名义、审议通过以主席会议名义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4)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日期、议程,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文件。
  (5)讨论决定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等重要活动。
  (6)审议各工作委员会(组)年度计划,重要调查活动。
  (7)安排主席、副主席的重要社会活动,听取办公厅重要工作的汇报。
  (8)审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员名单。
  4.本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以及与议程有关的处(室)负责人、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主席会议。
  必要时邀请在本会无兼职秘书长职务的民主党派一位负责人列席主席会议。
  (三)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
  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不定期举行。
  1.座谈会的日期、议程由主席或有关副主席提出,也可由常务委员或秘书长会议提出,报请主席或有关副主席决定。
  2.座谈会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3.座谈会的任务:
  (1)就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事件发表意见。
  (2)就某项专门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报告,并协商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3)听取重要的视察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提案报告等,并进行讨论,提出补充意见和建议。
  4.座谈会根据议题和需要,邀请有关常务委员、工作委员会(组)成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部分负责人参加。
  本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四)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需要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作报告和说明问题时,应当提前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报告题目和报告人的建议。
  (五)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都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和建议,需要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作出决定的会务工作,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
  (六)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采取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相结合的办法。在全体会议上可以由小组推举代表发言,也可以由个人或几个人联合发言。
  (七)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均作记录。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简报印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政协领导和常务委员以及有关部门。会议中,委员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会后由省政协办公厅整理,提交主席会议审议后,转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主席会议纪要经秘书长签发后,印发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和工作委员会(组)负责人及各处(室)。
  三、文件审批
  (一)凡属省政协全局性的问题,由主席审批或者经主席会议讨论决定。属于已经确定的方针、原则范围内的问题,按分工由副主席、秘书长负责处理。
  (二)以省政协名义发出的文件,由主席、主管副主席或秘书长签发;涉及其他副主席主管的工作,须经有关副主席审阅后再签发。
  (三)已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通过的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案,由秘书长签发,转送有关部门的视察、专题调查报告,由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签发。
  四、本工作规则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福建省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规则(试行)
  (1988年9月9日省政协六届十二次主席会议批准)
  一、分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
  (一)专职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分管各处(室)的工作。经办的事项,凡涉及全机关或须向主席、副主席报告的问题,要经过秘书长审核。
  (二)以省政协办公厅名义发出的文件,重要的要经过秘书长签发;一般的由主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签发。
  (三)兼职副秘书长参加秘书长会议的集体领导,并负责联系各自党派,沟通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的准备工作。向主席会议提出召开这些会议的日期、议程的建议,起草有关会议的文件。
  (二)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
  (三)调查研究市县(区)人民政协、省政协地区联络组的工作经验和带有共同性的问题。
  (四)决定省政协机关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五)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会议
  (一)秘书长会议
  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组成,秘书长会议不定期举行。
  1.会议的日期、议题由秘书长决定。
  2.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讨论决定秘书长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
  (2)审议提交主席会议的重要文件(草案)。
  (3)协商讨论省政协、省各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的机关共同事务。
  (4)决定省政协机关处(室)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二)办公厅厅务会议
  办公厅厅务会议由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组成。
  1.会议的议题由秘书长决定。
  2.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的专职副秘书长主持。
  3.会议的任务:
  (1)布置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及其他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
  (2)传达、学习与政协机关工作有关的文件和精神。
  (3)听取政协机关各处(室)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机关日常工作的安排问题。
  (4)协调和处理政协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
  (5)研究办理主席、副主席交办的事项。
  (6)决定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职工的任免和调配。
  4.厅务会议不定期举行。
  (三)秘书长会议的重要决定,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在讨论中遇有重大分歧,除紧急问题,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四)会议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当提前通知各单位要做好准备,并提出意见。与会人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对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
  (五)会议均须作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印发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各处(室)及有关人员。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六)秘书长会议和办公厅厅务会议,视会议内容请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
  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在本会无兼任副秘书长的民主党派各一位负责人列席秘书长会议。
  四、本工作规则经主席会议审议批准后试行。
  四、政协福建省第六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1989年4月14日福建省政协六届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应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切实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
  第四条专门委员会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以及省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分别组织实施,并就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生活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必要时可设顾问。主任、副主任、顾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 根据需要可举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各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小组进行活动。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专门委员会的各种活动应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充分协商,对调查研究中的各种不同意见,不强求一致;对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需作决定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
  第十条 以专门委员会名义形成的书面材料,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定,重要的需经委员会集体讨论;重大问题,提请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应根据每年省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度应作工作总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常务委员会或全委会报告。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应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有关部门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
  第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应向未参加专门委员会的省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根据本人意愿同一个专门委员会建立联系,并采取适当方式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会议需作记录,并视情况印发会议纪要。
  第四章 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精简原则单独或联合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门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省政协机关的组成部分,日常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专门委员会参照本通则制定各自的工作简则。
  第十八条本通则经常务委员会通过后试行。
  五、福建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试行)
  (1989年11月26日省政协六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在龙岩、宁德、南平地区设立工作委员会,作为省政协的派出机构。
  第二条 经与各地区党委商定,工作委员会受本地区党委和省政协双重领导。
  第三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沟通省政协与本地区所辖市县政协之间的联系,推动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决议在本地区的贯彻;
  (二)指导市县政协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带有共同性的问题;
  (三)根据省政协的工作部署,组织本地区省政协委员进行学习、参观视察、专题调查,以及其他活动;
  (四)了解、反映本地区省政协委员和各市县政协对省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催办需要本地区办理的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第四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下设办公室、联络处等若干处室。
  第五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由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六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议。
  第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地区工作委员会活动经费列入地区财政预算。
  六、福建省政协宁德地区工作委员会简则
  (1997年12月12日省政协七届三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在宁德地区设立工作委员会,作为省政协的派出机构。
  第二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精神,经与中共宁德地委商定,工作委员会受地委和省政协双重领导。
  第三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沟通省政协与本地区所辖市县政协之间的联系,推动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决议在本地区的贯彻;
  (二)指导市县政协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带有共同性的问题;
  (三)根据省政协的工作部署,组织本地区省政协委员进行学习、参观视察、专题调查,以及其他活动;
  (四)了解、反映本地区省政协委员和各市县政协对省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催办需要本地区办理的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第四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名,如有条件可增配1~2名兼职非中共党员副主任。地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联络处等若干处室。
  第五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由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任命。处级及处以下干部的职务由地区工作委员会任命。
  第六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议。
  第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地区工作委员会活动经费列入地区财政预算。
  七、福建省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大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地方各级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1995]7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福建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福建省省级党政机构开展“三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委[1994]13号)精神,结合福建省政协工作实际,福建省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指导思想
  省政协机关的机构改革,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出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各级政协机构改革的指示要求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机构,理顺内部关系,改善人员结构,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办公厅主要职责
  省政协机关各部门统属政协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是政协福建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秘书、参谋、服务和联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市县政协的工作经验,供领导参阅。
  5.宣传政协工作,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省政协日常工作、活动的后勤保障及有关接待服务工作。
  7.负责与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兄弟省市政协的工作联系;做好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市县政协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机构调整和干部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基建、房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机关的下属企事业单位。
  10.承担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政协机关设14个处(室)和机关党委。
  1.秘书处
  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等的会务工作;组织委员视察;承办外单位邀请省政协领导、政协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组织工作;承办以省政协名义举办的各种活动;负责机关来往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资料等工作;负责专职秘书的管理工作;编写政协大事记;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综合信息处
  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有关政协重要活动的主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稿以及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办公厅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综合有关情况和社情民意;负责编辑《政协通讯》、《政协信息》等刊物。
  3.人事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代管单位人事调配、干部考核、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行政处
  负责省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以省政协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政协委员视察、专委会活动的后勤工作;负责政协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负责机关基建和大楼、宿舍等房产的管理、维修以及环境绿化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所属企业财务审计等有关工作。
  5.接待处
  负责省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国政协、各省政协来我省参观、视察、调研等活动及市县政协来榕办理公事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车队的管理工作。
  6.联络处
  负责了解和指导我省市县政协工作,研究分析市县政协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并组织经验交流;做好市县政协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联络在闽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承办历届委员有关事宜。
  7.八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均为处级)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文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学习委员会(研究室)办公室、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负责各专门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秘书、会务工作;协助各专门委员会研究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委会简报、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整理、反映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与政府对口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市县政协对口委员会和工作部门的联系与业务指导。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协机关行政编制为95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1名。老干部工作人员单列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省政协领导、原领导及秘书和正副秘书长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8名。
  省政协大楼服务人员事业编制7名。
  领导职数:省政协设秘书长(正厅)1名,副秘书长(副厅)3名(不含非驻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正厅)1名(由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3名;每个专门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主任(副厅),共8名;机关正副处长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1996年4月11日
  八、关于福建省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大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地方各级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199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我省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地、市、县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地方的重要机构,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使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必须积极而稳妥地进行地、市、县政协机构改革。地、市、县政协的机构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要立足地、市、县政协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政协机构自身的特殊性,即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49条有关规定相一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规范派出机构,压缩后勤服务性机构,调整职能交叉、重叠机构,改善干部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二、地、市政协的机构改革
  1.地区政协工委的机构设置。
  地区政协工委是省政协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本地区的全国政协及省政协委员,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等;负责联系本地区县、市政协,承办省政协和地委交办的事项。地区政协工委可设2个处级办事机构,人员配备要精干。
  领导职数:地区政协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如有条件,可增配1~2名兼职非中共党员副主任。
  2.设区的市政协的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市政协副主席或常委兼任;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综合设置,一般设3~4个,其规格与同级党政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规格相同。
  综合办事机构的设置:市政协机关可设综合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2~3个,其规格与同级党政工作部门规格相同。
  领导职数:市政协设正、副主席9~11名,正、副秘书长2~3名。
  三、县(市、区)政协的机构改革
  县(市、区)政协机构的设置要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这次机构改革,各县(市、区)的政协委员会仍予保留。县(市、区)政协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设置,县级市和一类县可设综合性的办公室3~4个,其他设2~3个,规格与同级党政工作部门规格相同。县(市、区)政协原则上不设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县(市、区)政协设正、副主席(专职)3~4名。乡、镇一级不设政协机构。
  四、人员编制精简幅度
  各级政协机关人员的精简比例,可按5%~10%左右掌握。
  福建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1996年10月14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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