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价(亦称供应价或调拨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803
颗粒名称: 一、计划价(亦称供应价或调拨价)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4
页码: 151-15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机电公司在不同时期通过不同方式组织计划外资源的情况,包括价格制定、流通环节和盈利方式等。
关键词: 机电产品 计划价格 福建省

内容

机电产品计划价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供应价。20世纪50年代,福建省机电产品计划价是按国家规定的产品出厂价进行结算。
  1961年,福建机电产品实行全省统一供应价。其作价公式:全省统一供应价=国家调拨价× (1+15%附加率)。
  1963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先后印发《关于物资部门价格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物资部门统一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规定物资部门机电产品进货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产品供应价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向用户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和进货运杂费,作价原则是“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没有纳税和上缴利润任务)的保本经营。机电产品供应价的计算公式:
  供应价=进货价(出厂价)+物资流转费用
  =进货价+进货费用(运杂费)+综合费用(即管理费,仓储费+银行利息)或供应价=进货价×(l +物资流转费率)
  =进货价×(l +进货费率+综合费率)
  从1963年6月1日起,福建省物资供应厅决定实行机电产品统一供应价的收费标准:管理费率为1.8%;运杂费率实行分类收取率办法:机械类(包括配套机械),电焊条、仪器仪表、电讯产品为5.2%;工具、轴承类为3.2%;研磨工具及矽碳棒、汽车、拖拉机、特殊灯泡为8.2%。物资部门之间调拨,省对专(市)、专(市)对专(市)之间倒扣1.4%;省、专(市)调县倒扣1%。物资部门系统内调拨价的作价公式为:系统内调拨价=进货价×(1+进货费率+综合费率一倒扣率)。门市零售价的作价公式为:零售价==进货价(供应价)×(1+零售差价率)。其中,零售差价率电工类15%,其他机电二、三类产品为10%。
  1967年,省物资厅决定,对全省各级机电公司的机电产品统一供应价收费率(标准)作了调整,分为4种类型地区县(市)的收取。同时,规定了各类机电产品省内、外物资系统内部调拨倒扣率。
  1973年,调拨给省外物资系统内部的倒扣率,由1.8%改为1.2%,并取消调拨给省直厅、局供销部门的机电产品倒扣办法。
  1978年9月,福建省物资局对机电产品的收费标准(物资流转费率)作了调整:一、二类机电产品收费标准由原来的6.6%和5.8%统一调高到7%;轴承、工矿配件、三类机电产品统一提高到10%。统一供应价作价公式为:统一供应价=出厂价×(1+物资流转费率)。零售价=统一供应价×(l +10%)。系统内调拨价=统一供应价×(1—倒扣率),其中倒扣率:省外1.2%,省内、地(市)、县3%。
  1979年,物资部门之间的产品调拨价“倒扣率”为“减收费率”,省机电公司对各地(市)的减收费率分别为:福州1%,厦门2%,建阳、三明、莆田4%,尤溪、龙岩、晋江5.5%,宁德7%;地(市)之间一律减收3%。作价公式:系统内调拨价=统一供应价×减收费率。各地(市)对县(市)局的产品调拨,凡按出厂价开单的,亦比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省、地(市)两级进销差价比过去有了减少。
  1980年,国家物资总局在南京召开全国物资局长会议,提出物资部门的收费原则,由原来的“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改为“合理计费、合理盈利”。198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全国物资局长会议汇报提纲》,批准物资企业作价(收费)原则由“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改为“合理收费、合理盈利”,并规定物资企业的盈利应主要从改善经营管理、扩大销售、节约物资流转费用中取得,规定销售利润在3%以下为合理盈利。同年,机电产品进入市场,实行市场价格的机电产品逐步增多。
  1983年以后,福建省物资部门征得省物委同意,对计划内物资的统一供应价进行了改革,相继取消分类区供应价与省统一供应价,实行一地一价。1984年,取消系统内按不同地区减收费率,改为系统内调拨〔包括省、地(市)、县三级之间〕一律减收费率为2%。
  机电产品一地一价、作价公式为:供应价=出厂价×(1+综合费率+运杂费率)。
  1985年,福建省机电公司系统对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实行计划调拨价,省物委确认全省物资企业经营计划内物资的合理利润率为1.5%~2.5%。
  1986年,为更好地支持贫困县,福建省物资局决定,省机电公司对11个贫困县(注:福建省初期定11个,后增加到17个贫困县)采取减少中转环节,计划内产品增加0.5%倒扣优惠政策。
  1993年,只有少量机电产品实行计划分配,计划价格已和市场价格并轨,省机电公司系统计划价停止执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