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机制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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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3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机制纸价格
分类号: F726
页数: 6
页码: 532-53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市场机制纸价格的变动情况,从民国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机制纸价格经历了不同的变化。随着市场供求和成本的变化,机制纸价格也在不断调整。不同地区的机制纸价格也存在差异,但总体上呈现出平稳的趋势。
关键词: 百货 文化用品 机制纸

内容

抗日战争爆发前,福建市场销售的机制纸主要从日本进口,这一时期市场价格变动不大。以福州市场民国19~25年(1930~1936年)白报纸和有光纸为例,7年中呈微降趋势。日本挑标白报纸民国19年每令批发价5.518元(银元,下同),民国25年每令5.00元,下降9.4%;日本三K白色有光纸民国19年每令批发价3.227元,民国25年每令2.845元,下降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1950~1955年),福州市场机制纸价格相对比较稳定,新闻纸有光纸也呈下降走势。新闻纸1950年每令批发价25.49元,1955年为22.50元;有光纸1950年每令批发价16.90元,1955年12.92元。
  本省生产的机制纸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作价办法。1957年,国家核定部分机制纸价格,新闻纸卷筒51克/m2每吨出厂价970元,有光纸平板30克/m2一号每吨出厂价1040元,书写纸平板45克一号每吨出厂价1296元,双面胶板纸平板80克/m2一号长网每吨出厂价1450元,牛皮纸80克/m2一号每吨出厂价1170元。各纸品进批差率和批零差率统一按商业部规定的10%和15%。1958年,根据当时宣传形势的需要,国家决定降低新闻纸的出厂价格,卷筒51克/m2新闻纸出厂价每吨由970元降为730元;平板51克/m2每吨由940元降为770元。1963年3月,经全国物价委员会同意,轻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调整草类纤维为主机制薄纸、板纸和苇浆出厂价格。平板28克/m2二号打字纸出厂价每吨由1800元调为2000元,书写纸平板40克/m2三号出厂价由1500元调为1640元,凸版印刷纸平板双面52克/m2四号出厂价每吨由960元调为1200元。1963年7月,省物价委员会鉴于当时小型纸厂生产的有光纸大部分质次价高,且价格悬殊,建阳、闽侯、福清等纸厂每吨出厂价1500~2000元,厦门、龙岩、南平、宁德等纸厂每吨1200~1300元,根据中央轻工业部、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小型纸厂作价原则的精神,结合本省生产成本和市场销售情况,对小型纸厂生产的有光纸分别核定。凡成本在1000元以下的,应一律执行中央定价;成本在1000元以上执行中央定价有困难的,可以在中央统一定价高10%以内由各地物价委员会核定;个别仍有困难,由当地定临时出厂价,但最高不超过中央统一定价20%。1964年12月,有光纸执行轻工业部新的质量标准,新的标准考虑到与单面胶版纸的比价关系,二号30克有光纸出厂价每吨下降100元,即由1400元降为1300元;销售价降低104元,即批发价每吨降为1452元。1965年3月,轻工业部、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通知,调整书写纸价格和整顿纸制品价格。书写纸是广大群众学习文化的必需品,不少学生家长反映笔记本价格偏高,决定将书写纸出厂销价适当下调,三号45克/m2平板书写纸出厂价每吨由1640元降为1550元。1966年,为配合“文化大革命”,宣传毛泽东思想,全国物价委员会于1966年9月降低凸版纸、书写纸和有光纸三种纸张价格,四号52克/m2凸版纸每吨出厂价由1200元降为960元,三号60克/m2书写纸每吨1400元降为1100元,二号30克/m2有光纸由每吨1300元降为1100元,其他规格按上述降价额相应调整。
  1973年,由于书写纸、有光纸价格偏低,部分企业生产亏损,不利于安排生产和供应市场。经轻工业部和商业部报请国家计划委员会同意,调整书写纸价格,三号60克书写纸出厂价格由每吨1100元调整为1200元,二号30克有光纸由每吨1150元调整为1250元,其他规格品相应调整;商业进销差率按10%,批零差率仍按15%。1978年12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总局《关于提高部分纸张出厂价格的请示报告》和轻工业部、商业部调整五种纸张价格的通知,为了促进纸张生产的发展,对凸版纸、书写纸、有光纸、黄板纸、箱板纸价格进行调整;商业进销差按10%,批零差率15%。
  1980年,福州生产的牛皮纸质量基本上达到部颁标准,比原省定企业标准有较大提高。根据按质论价原则,参考省外价格水平,省物价委员会于1980年8月调整牛皮纸产销价格,一号牛皮纸每吨出厂价从1080元调为1280元,条纹牛皮纸比单光牛皮纸每吨加50元,卷筒牛皮纸每吨减50元,商业进销差和批零差仍按10%和15%。1983年9月,国家物价局鉴于近几年木材和其他原辅材料多次提价,纸袋纸成本大幅度提高,中小企业普遍亏损,难以维持生产,同时国内生产仅能满足市场需求的50%,不足部分尚需进口。因此,决定适当调整纸袋纸价格,一号卷筒80克/m2纸袋纸每吨由1180元调为1400元,其他等级和克重的价格按同等差额调整。1985年1月,新闻纸、凸版纸、双面胶版纸因原材料、燃料、运费等提价,成本上升,企业生产困难,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新闻纸价格,凸版纸、双面胶版纸也按比价适当提高。新闻纸卷筒51克每吨出厂价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凸版纸卷筒二号52克,长网生产的每吨出厂价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双面胶版印刷纸平板一号80克、90克、150克每吨出厂由1620元调为1800元。1985年5月,省物价委员会、省轻工业厅制定新闻纸和纸袋纸的临时价格,根据中共中央1985年1号文件精神,木材价格已全部放开,因此影响到新闻纸和纸袋纸成本大幅度提高,难以进行正常生产。按照轻工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制定南方新闻纸等纸张临时出厂价格》的精神,制定本省新闻纸、纸袋纸的临时价格。新闻纸51克卷筒每吨临时出厂价1400元;纸袋纸卷筒80克每吨临时出厂价1650元。新闻纸和纸袋纸的临时出厂价从1985年2月1日与木材价格放开时间同时执行。1985年7月,省物价委员会对省产有光纸、牛皮纸纸张暂定产销临时价格。因受木材、竹子、芦苇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影响,工厂难以维持生产。为解决省内纸张供应,暂定临时出厂价格,有光纸平板30克一号每吨1600元;牛皮纸一号平板80克每吨1580元;打字纸平板28克一号每吨2200元;单面胶版纸平板60克一号每吨1630元;凸版纸二号平板52克长网每吨1700元。调整后厂销价格均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凸版纸除外),不准上浮。1987年1月,由于造纸的主要原辅材料、能源价格上涨,当年起又停止国拨材供应,致使牛皮纸和纸袋纸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消化困难。1986年底以来,北方几省相继调整纸袋纸价格,为增强企业活力,平衡兄弟省价格水平,省物价委员会调整纸袋纸和牛皮纸价格。卷筒一号80克纸袋纸每吨由1650元调为1920元;平板一号80克牛皮纸每吨由1580元调为1870元。调后价为中准价,上浮控制在5%以内,下浮不限,由企业自行掌握。1987年4月,省物价委员会和轻工业厅根据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调整新闻纸和凸版纸价格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从4月1日起调整新闻纸和凸版纸价格,卷筒51克新闻纸出厂价格每吨由1400元调为1550元,为鼓励多生产49克的新闻纸,将49克与51克的差价由60元扩大为100元,平板每吨加50元;二号52克长网卷筒凸板纸每吨由1650元调为1850元,将平板与卷筒的差价每吨50元扩大为100元。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规定,新闻纸提价后,主要报刊的价格不能提高。凸版纸提价后,学生课本价格不动,由财政相应给予补贴。1987年,南方木材价格多次上涨,影响新闻纸成本大幅度上升,为保证新闻纸正常生产和报刊用纸的供应,根据国家物价局《关于南方新闻纸加收木材涨价差价的通知》,结合本省情况,每吨新闻纸收取木材涨价差价暂定200元,9月1扫开始执行。1989年6月,省物价委员会根据国家物价局《关于南方新闻纸加收木材涨价差价的补充通知》追补本省自1988年6月1日起加收新闻纸的木材涨价差价和自1989年1月1日起调整新闻纸和凸版纸价格。遂核定调供省外计划内二号51克新闻纸原出厂价2050元(包括出厂价1550元和木材涨价差价每吨500元)的基础上,每吨加收木材涨价差价600元,计划内分配省内报刊用每吨加收木材涨价差价400元。1989年,根据省定木材限价水平,同时衔接邻省价格水平,调整新闻纸和凸版纸价格。国家计划内安排生产的二号51克卷筒新闻纸每吨出厂价为3100元,不再加收木材涨价差价。对超计划的新闻纸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再加收原辅材料平议差价每吨350元。凸版纸出厂价格考虑氯、碱等原材料平议差价,二号52克长网卷筒每吨由2350元调整为2900元。新闻纸自1989年1月1日起执行,凸版纸自1989年4月1日起执行。1989年6月,根据木材限价水平,参考省外价格,经省政府同意调整了省产纸袋纸和牛皮纸价格。.纸袋纸一号80克卷筒每吨调为3520元,牛皮纸平板A级(相当于原来一号)80克每吨调为3400元。调整后的牛皮纸为中准出厂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纸袋纸价格不准上浮,允许下浮。1989年12月,轻工业部、国家物价局调整一号80克平板双面胶版纸出厂价每吨4600元。
  1991年1月,省物价委员会整顿纸张价格,调整了有光纸和书写纸价格。一号平板30克有光纸出厂价调为3250元,一号平板45克书写纸出厂价调为3800元。为疏通流通渠道,适当扩大机制纸的进销差率,由10%扩大为11%,批零差率仍执行15%,对工业企业自销本企业产品,应严格按销售对象作价。上述机制纸除双胶纸实行国家定价外,其余品种仍实行国家指导价,为避免上涨幅度过大,浮动幅度适当缩小,即零售企业上浮幅度不超过5%,下浮不限。1992年10月,南平造纸厂由于原辅材料上涨新闻纸成本上升,省物价委员会同意调整出厂价格,二号51克卷筒新闻纸每吨出厂价由3100元调整为3300元。1993年3月,因受生产新闻纸和凸版纸原辅材料价格影响,调整南平造纸厂新闻纸出厂价格,不分计划内外和各种规格,每吨统一由3300元调为3500元,并允许上浮5%,下浮不限。二号凸版纸(含南平造纸厂生产的代凸版纸即施胶新闻纸)的出厂价格,每吨由2900元调为3550元,龙岩造纸厂生产的胶印书刊纸出厂价格每吨核定为3750元,并允许上浮5%,下浮不限。同年10月,由于生产新闻纸所需原材料和运输价格上涨,为有利企业组织生产,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适当调整南平造纸厂新闻纸出厂价格,不分计划内外和各种规格,平均每吨中准价由3500元调整为3700元。1995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调整南平造纸厂星光牌胶印新闻纸价格,不分规格等级平均每吨中准出厂价调整为5500元。星光牌增白胶印新闻纸其出厂价在此基础上加收400元。1997年8月,国家计划委员会为促进纸报双方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决定调整指令性计划新闻纸价格。51克普通新闻纸、49克定量新闻纸、49克胶印新闻纸、A级新闻纸含税中准出厂价,每吨分别调整为5700元、5850元、6000元和6150元,浮动幅度为5%。1957~1998年福建省机制纸销售价格变动情况。1998年机制纸价格未作新的调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资料主要采用旧志、档案、报刊、论著以及各个时期统计资料、经济年鉴、文件汇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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