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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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17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K295.7
页数: 3
页码: 1-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体育运动的历史发展。文章从古代体育活动的起源开始,描述了福建先民在长期的文化融合中创立了各种体育活动,以及明清时期福建省武术的发展和形成。随后,文章介绍了近代福建体育运动在西方近代体育传入后的发展情况,包括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的开展。接着,文中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体育运动发生的变化,包括体育组织机构的建立、专业运动人才的培养以及福建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的取得成绩。
关键词: 福建省 体育 武术

内容

福建体育运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春秋战国至隋、唐,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需要,闽地先民在长期的闽文化与中原文化的融合中,逐渐创立了各种体育活动,代代相传。唐代设武举,宋朝立武学,民众练拳习武之风日盛,福建因而成为南拳的发祥地之一。至明、清,福建省武术有新的发展,“太祖”、“连城”、“龙尊”、“虎尊”、“五祖”、“白鹤”、“地术犬法”等主要拳种,逐渐形成各自的独特风格。群众喜爱的棋类、龙舟、舞龙、舞狮、泅水、踢毽、风筝、拔河等健身娱乐的传统体育项目,亦在民间广为流传。
  清道光二十年(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被辟为通商口岸,西方近代体育随着对外贸易,兴办新学和基督教青年会的设立等途径,逐渐传入福建。沿海城市的学校首先开设体操课(后改为体育课),开展田径,球类等项活动,并在校际之间进行竞赛。民国4年至18年(1915~1929)省内先后举行3次全省学校联合运动会,推动了近代体育项目在学校中的开展。民国18年(1929)后,随着省立福州公共体育场和各县立公共体育场的建立,近代体育逐渐从学校推向社会。民国24年(1935),省教育厅设立体育督学室,采取制定和实施《福建省各级公共体育场暂行章程》、《福建省各级竞赛办法》,开办体育师资培训班等一系列措施,对推动福建省体育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机关,学校内迁,促进了山区近代体育运动的开展。与此同时,福建各个革命根据地的“赤色体育运动”更是蓬勃发展。民国19年至23年(1930~1934),闽西苏区长汀等12个县举行各类运动会30余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认真贯彻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示,福建体育运动发生了量的突破和质的变化。50年代,在建立健全各级体育组织机构、修复兴建各类体育场馆设施的同时,陆续创办了各类体育学校、体育训练班和国防体育俱乐部,把培养各项专业运动人才纳入正规训练轨道,使福建体育运动技术水平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福建运动员吴传玉于1953年参加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的第1届国际青年友谊运动会获100米仰泳冠军,为中国首次在国际体育竞赛中获得金牌。至1957年,民国时期福建省各竞技项目的最高纪录已全部刷新。1959年,福建省体育代表团参加第1届全国运动会,获奖牌35枚,金牌数居全国第7位。
  50年代末,体育工作受“大跃进”运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曾一度出现“高指标”、“放卫星”等急于求成的做法。60年代初,国民经挤的暂时困难,也影响了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经过全体体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很快地纠正了偏向,克服了困难。1963年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都有较大进展。1963年福建运动员在第1届新兴力量运动会5个项目比赛中,获金牌7枚,银牌6牧,铜牌4枚,为中国体育“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初立战功。1965年福建省体育代表团参加第2届全国运动会,获奖牌25枚,金牌数居全国第8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传统体育被视为“四旧”而受批判,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因“闹革命”而停止,继而各级体委受到冲击,有的领导干部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许多从事体育工作卓有成绩的骨干,被扣上种种“罪名”而受到批判和斗争,整个体育工作瘫痪。1968年,林彪、江青等炮制“五•一二”命令,诋毁国家体委系统‘长期脱离党的领导,脱离无产阶级政治,钻进了不少坏人,成了独立王国”,并决定对全国体育系统实行军事接管。1969年,全省体育系统大部分的干部,教练员、运动员被下放农村“劳动锻炼”或改行。训练停止,比赛取消,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被荒废和毁坏,全省体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但广大体育工作者,仍然利用一切可能条件,千方百计地协助所在基层单位开展体育活动。1972年后,随着各级体育行政机构的恢复,群众体育也逐步正常开展起来。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有莆田黄石公社、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支行和新涌现的三明印刷厂、龙岩特钢厂、长泰城关公社、龙海角美公社、邵武下洒大队、南安诗山中学、莆田五龙小学、福州赤卫区四新街道、福州铁路分局邵武铁路医院等。同时,竞技体育也有新的提高。1975年,福建省体育代表团在第3届全国运动会15个项目比赛中,共获奖牌38枚,金牌数居全国第7位。1974年至1978年,福建运动员在第7、8届亚运会上,共获23枚金牌、20枚银牌、9枚铜牌。由于“文化大革命”破坏所造成本省体育事业和运动队伍的“断裂层”,一时难以全面弥补,因而运动成绩出现“滑坡”,1979年第4届全国运动会,福建省体育代表团只获奖牌18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实行改革开放特殊政策,全省体育运动发生了新的变化。体育事业列入社会发展规划,体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群众体育方面,有莆田、仙游、福清、永安、4个县跨进“全国体育先进县”行列;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的改善,对体育需求的提高,社会体育意识不断增强,出现了各行各业甚至个体户办体育的好势头;学校体育有了新的突破,体育教学走上正规化,体育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得到进一步推行,学生体质有所增强;侨乡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蓬勃发展。竞技运动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福建运动员在第5、6届全国运动会上共获奖牌59枚;在第9、10届亚运会上共获金牌22枚、银牌18枚、铜牌11枚;在第23届奥运会上获金牌2枚、铜牌1枚,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贡献。福建省体委于1982、1985、1986、1987年5次获得国家体委的表彰和奖励。国际体育交往,日益频繁,从1979年至1987年的9年时间里,福建体育代表团有34批543人次,出访了75个国家和地区,交流了技艺,密切了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了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扩大了福建的对外影响。1979年至1987年通过集资和捐资途径,共新建各类场地设施5028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新建场馆总数的42.24%。以福建省体育记者协会为主体的体育宣传队伍不断扩大,新颖多样的体育新闻报道、广播电视、美术创作,深受广大读者、听众、观众的喜爱。体育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创建,使体育科研与运动实践相结合迈出新的一步。所有这些变化和成就,展示了福建体育运动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福建省志·体育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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