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机构与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79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P315
页数: 11
页码: 230-2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地震工作始于1970年,经过28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防震减灾体系。福建省地震局是省政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处、计划财务处、物资供应处等部门。在科研方面,设立了分析预报中心、综合队和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等机构,负责地震预报、地壳形变监测、地震地质考察等任务。这些机构的人员和设备由福建省地震局统一调配和管理。福建省地震工作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 福建省 地震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福建省地震工作开始于1970年初,经过28年的调整与发展,至1998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三级地震工作机构。
  一、省级
  福建省地震局实行以国家地震局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既是国家地震局下属单位,又是省人民政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
  1970年2月,全国第一次地震工作会议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地震工作。从中国科学院大地构造研究室、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第二大地测量队、地侦部中南地震地质大队、中国科学院大地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抽调人员和仪器,参加福州地震大队的筹建工作。
  1970年7月,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福州军区设置格局组建福州地震大队,负责管理福建、江西、浙江3省地震工作。11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属二级局建制,与福州地震大队合署办公,内设政工组、业务组、办事组,划归省计委口管理。1978年9月,省革委会批复,撤消福建省地震办公室和国家地震局福州地震大队建制,成立福建省地震局,由省革委会和国家地震局双重领导,以省革委会领导为主,划归省科委口管理。1978年11月,成立中共福建省地震局委员会。
  1979年6月,省革委会批准福建省地震局为一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处、计划财务处、物资供应处。
  1983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国家地震局《关于省、市、自治区地震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的报告》的通知中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地震工作机构,实行以国家地震局为主,与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1983年12月,国家地震局正式通知,撤消江西省地震办建制,保留的南昌中心地震台、九江和会昌地震台划归福建省地震局管理和领导。1988年12月,江西省地震局成立,原划归福建省管理的江西省地震台归还江西省地震局。
  1990年,省地震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监测处、地方地震工作处、震害防御处与科技开发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会。
  1995年6月,国家地震局批准福建省地震局职能配置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1998年,省地震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和台湾事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地方地震工作处)、抗震设防管理处、科技开发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党组、纪检组、审计监察处,机关党委会。
  二、省局直属事业机构
  省地震局直属事业机构分科研、台(站)和管理等三部分。
  (一)科研机构1.分析预报中心
  70年代,福建的地震预报、科研工作主要由省地震办公室分析组承担。1978年省地震办撤销后,省地震局设立分析预报室。1983年5月,成立福建省地震研究所,1988年7月更名为闽赣地震研究所。1992年4月,以地震研究所为基础成立福建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中心下设前兆分析预报室、测震研究室、震情值班室、地震遥测室、计算机室和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下达的各项分析预报及有关地震科学研究任务,为省人民政府提供有关地震监测预报方面的信息和半年、年度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具体工作还包括各类前兆学科观测数据的搜集、分析处理、编辑和储存,建立数据库,地震台网资料分析处理,编制地震快报、震情简报、台网综合观测报告、地震编目等。
  2.综合队
  福建地壳形变流动监测、地震地质考察和部分中长期预报工作由福建省地震综合队承担。1971年从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第二大地测量队分出78人,搬迁至同安县,建立福州地震大队地震测量队。与此同时,由福建师范学院地理系转来的若干人在泉州组成福州地震大队地震地质队。1972年,地震测量队和地震地质队合并成立地震综合队。1985年,队址迁往厦门集美。1987年,综合队设立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厦门分院。1998年,地震综合队下设人事科、办公室、总工室、开发科、监测预报室、福建省地震地质勘察院厦门分院;野外考察手段有:地震地质、面上水准、跨断层短水准、三角、激光、基线、全球定位系统GPS、重力、地磁、一等天文、二等天文等。1997年5月,成立国家地震局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与地震综合队合署办公。
  3.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
  福建工程地震研究工作始于1971年。1984年11月,以省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综合室为基础,成立省地震工程技术开发咨询公司,1987年11月更名为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获国家地震局正式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承担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以及有关科研任务。1987年12月,在地震综合队设立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厦门分院。1988年3月,成立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江西省办事处,委托南昌中心地震台代管。1992年11月,经国家地震局批准,闽赣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更名为福州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1995年2月,更名为福建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1998年,勘察院下设办公室,工程地震一室、二室、三室,岩土工程室,仪器室,桩基检测站,主要科研业务范围: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地震稳定性及设计地震动参数评定、震害预测、建筑物抗震能力鉴定、建筑地基震害预测与防治技术咨询、建筑桩基质量检测、工程地球物理综合勘探与岩土CT探测、地壳形变与工程场地测绘(含激光测距、水准、三角等)、建筑场地活动断层鉴定、环境振动参数观测与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
  (二)台站
  福建省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分布在福州、平潭、莆田、泉州、漳州、厦门、东山、宁德、南平、邵武、永安、龙岩、长汀等13个市、县。
  1971年,建立泉州、福州、龙岩、漳州、南平、莆田、永安7个地震台,1972年,建立宁德地震台,1973年,建立长汀地震台,1974年,建立厦门地震台,1976年,建立平潭、邵武、东山地震台。
  1985年2月,以省地震局地震研究所水化研究室为基础成立水化学中心试验站。1998年3月,从分析预报中心分出遥测室、测震室,建立福建省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中心。
  省地震局直属的地震台、站,除了水化学中心实验站、泉州地震台、数字化遥测台网中心为处级建制外,其余台站为科级建制,其中龙岩、宁德地震台领导按副处级配备。
  地震台的党务工作,由当地党委负责。人员经费、事业经费、人员调配、业务计划及仪器设备、人员进修、业务考核、职称评聘、住房福利等,由福建省地震局统一管理,台站的固定资产隶属福建省地震局。
  (三)其他直属事业机构
  1978年,省地震局业务处设立资料室。1985年改为科技处情报资料室。1988年7月,改为独立事业单位。
  1979年5月,创办《福建地震》,成立编辑部。1993年获国内统一刊号CN35-1158/P,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5-2127。
  1980年11月,成立福建省地震学会。
  1990年,成立福建省地震局桩基检测站,开展桩基检测、振动试验和地震、工程测试工作。
  1990年10月,《中国地震报》福建记者站成立,1992年改为《中国减灾报》福建记者站。
  1996年5月,省地震局将行政科、保卫科等科室合并,成立局机关服务中心。
  三、地(市)、县级
  福建省各地(市)县地震局(办)既是同级政府的职能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也是开展地震观测和研究工作的业务部门,实行当地政府领导为主,业务上受省地震局指导的管理体制。
  各地(市)级地震工作机构相继成立于1971年至1974年。1971年,莆田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地区革委会计划组;晋江地区成立地震办公室,与泉州地震台合署办公;龙溪地区组建地震办公室和地震台,两个机构合署办公。1972年,福州市成立地震办公室,与福州地震台合署办公,隶属市计委;三明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科委合署办公;宁德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宁德地震台合署办公;南平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科委合署办公。1972年12月,厦门市成立地震办公室,归口厦门市革委会生产指挥处,1973年6月成立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1974年8月,龙岩地区成立地震办公室。
  全省大部分县级地震机构成立于1972年至1975年之间。1972年,南平地区的邵武县、建瓯县成立地震办公室,与县科委合署办公;三明地区大田县、尤溪县、永安县、清流县成立地震办公室,大田县地震办公室与县人防办合署办公,尤溪县、永安县、清流县地震办公室与县科委合署办公。1973年,莆田地区莆田县、仙游县、福清县、平潭县、永泰县、长乐县先后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4年,同安县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人防办合署办公;龙岩地区永定县、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漳平县均成立地震办公室。1975年,龙溪地区和晋江地区东山、平和、漳浦、云霄、惠安、南安、安溪、诏安、永春等9县先后成立地震办公室。1976年,唐山地震后,福建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全面开展,当年,全省9个地(市)建立群众测报点815个,地震宏观观察哨2714个。
  1979年,福州、厦门、莆田、晋江、龙溪、龙岩、宁德7个地区(市)地震办公室和地震台分立办公。
  1979年至1983年,整顿全省地(市)县地震机构和群测群防网点,撤消龙岩、三明、南平、宁德4个少震地区市、县的地震管理机构,群测点减少至79个。同时加强福州、莆田、漳州、泉州、厦门沿海5个地(市)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1983年1月,莆田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莆田市地震办公室,晋江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泉州市地震办公室。
  1984年,撤消莆田、仙游、平和、东山、晋江、永泰、闽侯、同安等8个县地震办公室,由市(地区)地震办公室直接管理这些县的群测点。全省保留福州、莆田、晋江、龙溪、厦门5个地(市)办公室及闽清、长乐、福清、平潭、惠安、南安、安溪、永春、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南靖、华安等15个县地震办公室。
  1985年,龙溪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同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地(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仍列入地震事业编制,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地(市)地震办公室为处级建制,县地震办公室为科级建制。
  1991年,各地(市)地震办公室统一改称地震局。
  1993年至1994年,龙岩、宁德、南平、三明4个地市相继恢复地震办公室。龙岩、宁德、南平地震办公室分别与所在地地震台合署办公。三明市地震办归口市科委。1995年起,尤溪县、永安市、连江县、古田县、平和县、芗城区、仙游县、晋江市、长汀县陆续恢复(成立)地震机构。
  1995年,龙岩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地震局,科级建制,干部按副处级配备。1996年,南平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南平市地震办公室,科级建制,归口市科委。1996年,三明市地震办公室改为市地震局,科级建制,归口市科委。宁德地区地震办公室,科级建制,干部按副处级配备,归口地区科委。1997年,龙岩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龙岩市地震局。
  1998年,全省有地(市)级行政区地震机构9个,县级地震机构24个。
  第二节 队伍
  福建省地震工作机构从成立到1998年底,经过几次调整、定编,人员结构日益合理,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人员的年龄结构也趋向年轻化。
  一、编制
  1970年11月,福建省地震办公室成立时,机关和直属台、站、队编制346人,其中机关编制26人。1986年8月,国家地震局同意福建省地震局增编,核定总编制为517人,其中机关编制60人。1990年,核定编制453人,其中机关编制53人。1996年后,核定编制432人,其中机关编制56人。1997年11月,经国家地震局批准,省地震局机关48名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地(市)县地震机构的编制,由省编委和地(市)县编委下达。1979年1月,省编委取消1976年下达的指标,把原核定157人调整为122人,地(市)3~6人,重点县3人,非重点县撤消。各地(市)、县地震办公室划归同级科委管理,属地方事业编制。1984年撤消莆田、仙游、平和、东山、晋江、永泰、闽侯、同安等8个县地震办公室,重新核定编制为87人,另省管群测群防工作编制3人。
  1991年5月,各地(市)地震办改称为地震局,列入政府序列,人员编制仍按原执行编制数,列入党政群机关编制总额。1997年底,地(市)、县地震管理机构的总编制为114人,其中地(市)地震局6~9人,县级地震办公室2~6人。
  二、人员结构
  1970年,福州地震大队筹建时,主要由长沙、武汉及福建地理研究所等有关单位调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大学学历占大多数。1971年后,陆续招收一批复退军人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1971年后,全省各地陆续建立群众业余测报点和宣传点。业余测报员主要成员是中学教师、学生和农场干部、职工。至1976年底,全省地(市)、县业余测报员、宣传员共28673人。
  1986年,全省地、市、县地震机构在职干部7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1人,中专学历13人,中专以下24人。
  1987年,省地震局及直属单位510人,专业人员占64%,大专以上学历占43%,中专学历占13%,已取得工程师职称的有77人。
  1990年底,实有人数449人,其中干部367人,工人82人,干部中专业技术干部289人,管理干部78人。科技干部中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119人,初级职称147人。文化层次:研究生3人,大学本科生166人,大专生48人,中专生60人,高中以下172人。
  1990年后,整顿群测点,至1994年,全省129个群测点业余测报员190人,主要成员是中学老师、学生。
  1994年,沿海5个市地震局、15个县地震办公室,编制9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1%,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29人。
  1998年6月,省地震局及直属单位实有人数404人,文化层次:博士生1人,研究生7人,本科生135人,专科生71人,中专生65人,高中以下学历的125人。具有高级职称资格72人,具有中级职称127人,具有初级职称118人,年龄35岁以下129人,36~49岁149人,50岁以上126人。
  1998年6月,全省地、市、县地震管理机构在职人员111人,大专以上学历75人,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29人。35岁以下54人,36~49岁27人,50岁以上30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建省地震局
相关机构
江西省地震台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